开放许可声明公告后,哪些情形需要专利权人主动撤回专利开放许可声明?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信息:省知识产权局
分类:知识产权
2024-12-26
省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
(1)许可他人以独占许可或者排他许可实施该专利的;(2)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已经中止有关程序的;(3)专利权被质押,质权人不同意开放许可的;(4)专利权已经终止的;(5)专利权已经被宣告全部无效的;(6)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7)其他妨碍专利权有效实施的情形;(8)因专利权转让,提出著录项目变更请求的;(9)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10)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撤回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第(8)(9)两种情形,需要提交正在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或准备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