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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承包地、收回应收地、补利不补地、推动一块地、盘活农用地”试点经验是什么?
答:在前期延包试点工作中,陕西探索出了“稳定承包地、收回应收地、补利不补地、推动一块地、盘活农用地”的试点经验。“稳定承包地”是指保持绝大多数农户原有土地继续保持稳定;“收回应收地”是指消亡户承包地收回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补利不补地”是指对确无机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倡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对人地矛盾突出户进行适当补偿,达到一定程度利益平衡;“推动一块地”是指针对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采取“承包权不变、经营权连片”的模式,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推动按户集中连片经营;“盘活农用地”是指鼓励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鼓励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盘活农村承包地,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如何保障无地少地农户利益?
答:延包试点中,要依法维护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放弃承包等无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机动地、新增耕地、依法收回地优先保障无地少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鼓励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提供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土地以外的方式解决突出矛盾。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如何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对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所在地,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上要求证上有名、名下有地。在推动延包试点中,村组要吸收妇女代表进入延包工作小组,依法保障妇女知情权、参与监督权,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稳定承包地、收回应收地、补利不补地、推动一块地、盘活农用地”试点经验是什么?
答:在前期延包试点工作中,陕西探索出了“稳定承包地、收回应收地、补利不补地、推动一块地、盘活农用地”的试点经验。“稳定承包地”是指保持绝大多数农户原有土地继续保持稳定;“收回应收地”是指消亡户承包地收回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补利不补地”是指对确无机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倡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对人地矛盾突出户进行适当补偿,达到一定程度利益平衡;“推动一块地”是指针对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采取“承包权不变、经营权连片”的模式,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推动按户集中连片经营;“盘活农用地”是指鼓励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鼓励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盘活农村承包地,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如何保障无地少地农户利益?
答:延包试点中,要依法维护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放弃承包等无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机动地、新增耕地、依法收回地优先保障无地少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鼓励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提供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土地以外的方式解决突出矛盾。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如何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对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所在地,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上要求证上有名、名下有地。在推动延包试点中,村组要吸收妇女代表进入延包工作小组,依法保障妇女知情权、参与监督权,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什么是“小调整”?实施“小调整”有哪些要求?
答:按照中央要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顺序延包比例达到97%以上。“小调整”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别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小范围适当调整,仅限于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以二轮承包合同到期时间为起点,土地承包关系再延长30年。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保持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突破“收回消亡户承包地”“机动地不能超过5%”的政策底线,坚决杜绝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严防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是什么?
答: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发〔2018〕36号),要求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有序组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归结起来是“三个保持”,一是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二是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三是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户承包地要保持稳定,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稳定承包地、收回应收地、补利不补地、推动一块地、盘活农用地”试点经验是什么?
答:在前期延包试点工作中,陕西探索出了“稳定承包地、收回应收地、补利不补地、推动一块地、盘活农用地”的试点经验。“稳定承包地”是指保持绝大多数农户原有土地继续保持稳定;“收回应收地”是指消亡户承包地收回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补利不补地”是指对确无机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倡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对人地矛盾突出户进行适当补偿,达到一定程度利益平衡;“推动一块地”是指针对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采取“承包权不变、经营权连片”的模式,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推动按户集中连片经营;“盘活农用地”是指鼓励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鼓励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盘活农村承包地,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如何保障无地少地农户利益?
答:延包试点中,要依法维护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放弃承包等无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机动地、新增耕地、依法收回地优先保障无地少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鼓励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提供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土地以外的方式解决突出矛盾。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如何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对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所在地,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上要求证上有名、名下有地。在推动延包试点中,村组要吸收妇女代表进入延包工作小组,依法保障妇女知情权、参与监督权,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什么是“小调整”?实施“小调整”有哪些要求?
答:按照中央要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顺序延包比例达到97%以上。“小调整”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别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小范围适当调整,仅限于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以二轮承包合同到期时间为起点,土地承包关系再延长30年。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保持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突破“收回消亡户承包地”“机动地不能超过5%”的政策底线,坚决杜绝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严防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由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经营。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稳定承包地、收回应收地、补利不补地、推动一块地、盘活农用地”试点经验是什么?
答:在前期延包试点工作中,陕西探索出了“稳定承包地、收回应收地、补利不补地、推动一块地、盘活农用地”的试点经验。“稳定承包地”是指保持绝大多数农户原有土地继续保持稳定;“收回应收地”是指消亡户承包地收回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补利不补地”是指对确无机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倡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对人地矛盾突出户进行适当补偿,达到一定程度利益平衡;“推动一块地”是指针对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采取“承包权不变、经营权连片”的模式,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推动按户集中连片经营;“盘活农用地”是指鼓励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鼓励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盘活农村承包地,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如何保障无地少地农户利益?
答:延包试点中,要依法维护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放弃承包等无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机动地、新增耕地、依法收回地优先保障无地少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鼓励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提供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土地以外的方式解决突出矛盾。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如何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答: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对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所在地,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上要求证上有名、名下有地。在推动延包试点中,村组要吸收妇女代表进入延包工作小组,依法保障妇女知情权、参与监督权,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中,什么是“小调整”?实施“小调整”有哪些要求?
答:按照中央要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顺序延包比例达到97%以上。“小调整”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别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小范围适当调整,仅限于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以二轮承包合同到期时间为起点,土地承包关系再延长30年。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保持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突破“收回消亡户承包地”“机动地不能超过5%”的政策底线,坚决杜绝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严防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
农村土地承包期是多长时间?
答: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省农业农村厅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