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

陕政办函〔2023〕5号
时间: 2023-06-05 16:26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和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59号)要求,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全省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原则

全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突出工作重点。聚焦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展开,评估政务公开是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否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等情况。二是坚持群众视角。从企业公众需求和感受出发,评估各级各部门对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常态化疫情防控、就业稳岗等方面信息公开情况。三是注重科学评估。采取查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模拟用户采样、专业设备检测等多种方式采集数据,科学、全面、客观地评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二、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对象共59个,其中市(区)政府12个〔含抽查的市级部门307个、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131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47个。评估数据采集时间为2022年10月至11月。评估结果显示,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市(区)中,达到优秀的5个、占比41.7%,达到良好的5个、占比41.7%;省级部门中,达到优秀的20个、占比42.6%,达到良好的25个、占比53.2%。

工作较好的市(区)有:西安市、咸阳市、安康市、铜川市、延安市;工作较好的省级部门有: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审计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

三、工作亮点和薄弱环节

从评估情况看,各级各部门能够紧扣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我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强化政府信息有效供给。

一是紧贴中心工作,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投资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招标及经济发展数据等信息公开,稳定市场预期。智能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方便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系统主动公开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情况,确保惠民资金流向公开透明。

二是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加快推进省市两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政府信息资源有效共享,有序推动IPv6升级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服务的可用性和易用性。建设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动态监管。开展严重表述错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专项检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三是建设公开专区,推进服务与公开融合发展。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坚持专区与政务服务、科技手段、信息资源“三融合”,强化信息供给精准度,提升专区综合服务能力,实现政策与群众“面对面”、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双提升。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针对部分单位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敢答、不会答,答复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制定印发《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规范答复的实体、程序、格式,与省法院联合编制《依申请公开案例汇编》,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引导相关人员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用标准。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网络平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实务培训,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和应诉能力。

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主动公开内容较少,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强化,解读形式和解读渠道较为单一,内容可读性较低;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有待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到位,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不及时;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网站服务事项与政务服务网信息不同源,部分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不及时,部分网站存在安全漏洞和严重表述错误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研读评估报告和本单位分报告,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是强化信息管理能力。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建立功能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研判群众信息需求,形成高频咨询事项和热点搜索推荐,建成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加强网站和新媒体栏目管理,及时维护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链接的正常访问。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政策解读内容要全面、详尽、准确,应包括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等。解读材料应通俗化、形象化,以群众视角、用群众语言做接地气的解读,运用图文动画、短视频、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多元化形式,提高政策的可读性和传播效果。

三是抓好公开平台建设。继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尽快实现省市两级集约化平台互联互通。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建设,及时发布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提高网站新媒体质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作用,强化日常监测和问题督办,促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规范运行。

四是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把握公开和保密,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切实防范化解政府信息公开泄密风险。

附件: 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报告(2022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2022年)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二○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一、评估概况

(一)评估对象

(二)评估依据

(三)评估内容

(四)评估方法

二、陕西政务公开总体评估结果

(一)市(区)政府评估结果

(二)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评估结果

三、陕西政务公开的主要亮点和薄弱环节

(一)主要亮点

(二)薄弱环节

四、各板块评估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

(二)解读回应参与

(三)服务公开

(四)平台建设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组织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陕西政务公开水平的建议

(一)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补齐信息管理短板,助力政府治理现代化

(三)增强政策解读质效,提升政策知晓度

(四)强化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措施

一、评估概况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数据采集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数据采集期之后网站数据有变动的,原则上不予关注和评估。本年度陕西省政务公开评估对象共59个,其中市(区)政府12个〔含抽查的市级部门307个、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131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47个。涉及的市级部门、县(区)政府指标,通过循环等距抽样法随机选取采样对象。

(二)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

6.《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7.《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9.《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1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0号);

13.《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18号);

1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和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59号)。

(三)评估内容。

本次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按照《2022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区)政府版〕》和《2022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省级部门版)》,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服务公开、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组织保障六个方面对受评单位进行评估。

《2022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区)政府版〕》评估范围为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2022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省级部门版)》评估范围为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

评估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和评估点共五级。

一级指标“政府信息公开”40分,下设2个二级指标,分别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主要评估信息公开指南、会议公开、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公开、规划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构职能公开、权责清单公开、公务员招考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依申请公开主要评估申请渠道情况、答复情况、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等内容。

一级指标“解读回应参与”10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分别是“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政策解读主要评估解读的形式、内容、时效。舆情回应主要评估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公众参与主要评估政策问答平台开设情况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解答咨询事项情况。

一级指标“服务公开”10分,下设7个二级指标,分别是“政务服务统一入口情况”“政务服务清单公开”“办事指南公开”“办理情况公开”“办理结果公开”“服务评价公开”“政务热线电话运行情况”。政务服务统一入口情况主要评估省级部门、抽查的市级部门与政务服务网链接的规范性。政务服务清单公开主要评估服务事项清单发布的情况。办事指南公开主要评估办事指南基本信息、内容准确度及表格样表提供情况。办理情况公开、办

理结果公开、政务热线电话运行情况分别评估办事进展信息、办事结果统计信息、热线电话建设运行情况。服务评价公开主要评估服务评价渠道、评价结果情况。

一级指标“平台建设”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分别是“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省级部门仅评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主要评估常态化监管、安全运行、网站集约化、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网站内容协同联动、网页展示、网站功能建设。政务新媒体主要评估常态化监管、信息内容安全、矩阵建设、内容质量。政府公报主要评估政府公报电子化建设情况。

一级指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10分,下设4个二级指标,分别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目录公开及落实情况”“财政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主要评估各市(区)政府是否统筹推进本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及相关省级部门根据国家部委已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并公开本领域工作指南情况。目录公开及落实情况评估韩城市、各县(市、区)政府编制、公开、落实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情况。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评估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惠民惠农资金发放公开情况。政务公开专区评估各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情况,以及在本地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情况。

一级指标“组织保障”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分别是“机制建设”“制度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机制建设主要评估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目标责任考核、业务培训。制度建设主要评估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主管部门检查由主管部门提供受评单位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得分。

(四)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从公众视角出发,通过网站浏览查阅、模拟用户采样(日常采样)、电话测评、专业设备检测、主管单位考核等方式对受评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1. 网站浏览查阅。

对于能够直接从受评单位网站获取的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浏览查阅网站进行采样,即按照栏目设置或使用站内搜索功能,对受评单位网站进行信息检索,以确定是否公开了相关信息,公开信息是否及时、规范、完整。

2. 模拟用户采样(日常采样)。

模拟用户采样(日常采样)是由评估组模拟用户,通过网络、信函、电子邮件、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方式向受评单位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进行问题咨询,对其渠道畅通情况、回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此方法主要适用于依申请公开、政务咨询等内容的评估。

3. 电话测评。

电话测评是由评估组致电受评单位,通过询问相关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数据采集。此方法主要适用于政务服务公开、政务公开专区、队伍建设等内容的评估。

4. 专业设备检测。

专业设备检测是由评估组通过专业技术平台,对网站可用性、链接可用性、安全漏洞进行检测,检查是否存在链接错误、无法访问、安全漏洞等情况。此方法主要适用于政府网站安全运行等内容的评估。

5. 主管单位考核。

由主管单位对受评单位的日常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量化打分。

二、陕西政务公开总体评估结果

2022年,全省各市(区)政府、大多数省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较上年有所进步。

(一)市(区)政府评估结果。

市(区)政府总分由市本级政府得分、县(市、区)政府得分和市级部门得分三部分构成。市(区)政府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结果显示,达到优秀等次的市(区)政府有5个,占比41.7%;良好等次的市(区)政府有5个,占比41.7%;待改进等次的市(区)政府有2个,占比16.6%。

(二)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评估结果。

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得分为本部门权重换算得分(本部门权重换算得分=涉及本部门职能指标得分/涉及本部门职能指标总分×l00)。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结果显示,达到优秀等次的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有20个,占比42.6%;良好等次的有25个,占比53.2%;待改进等次的有2个,占比4.2%。

三、陕西政务公开的主要亮点和薄弱环节

(一)主要亮点。

1. 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022年陕西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省市统筹,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省市政府上下联动,推动规章规范公开。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筹建立规章库,联动各市政府集中展示省政府和各设区市政府规章,各设区市政府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章”栏目将现行有效规章集中统一公开,为社会公众查询、获取规章文本提供了权威、便捷的网络平台。二是线上线下联动发力,信息公开范围逐步扩大。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线上线下齐发力,稳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岐山县在政府网站开设了公共企事业单位栏目,集中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信息。省生态环境厅开设了“陕西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专题专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三是政府、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持续向好。各级政府将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集中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统一发布,以公开亮相的方式督促提醒各单位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及时率大幅提升,报告内容更加规范,形式更加多样。

2. 紧贴中心工作,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6条措施,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和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税务部门智能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开展税费政策进企业活动,方便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财政部门深化财政信息公开,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系统主动公开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情况,确保惠民资金流向公开透明。三是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做好投资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招标及经济发展数据等信息公开,稳定市场预期。

3. 聚焦服务企业群众,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将好政策“简”而告之、广而告之。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图解”栏目专题解读推进企业上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文件18期。省教育厅视频解读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点击量达30万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围绕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四个方面开展“你问我答”政策解读专项活动,公开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打造“三融合”政务公开专区,提升专区综合服务能力。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坚持专区与政务服务、科技手段、信息资源“三融合”,强化信息供给精准度,实现政策与群众“面对面”、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双提升。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第7期刊登了《陕西省坚持“三个融合”打造高质量政务公开专区》工作经验。三是“近距离”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信息。各相关单位利用政府网站、村委会公示栏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分配方案和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结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4. 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服务公开效果。

多措并举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公开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以实施清单形式明确列出来,统一向社会公布。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环节和需提交的材料,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开,以公开促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是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办理过程公开。线上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公开办理进展和办理结果。线下实体大厅推行“一机双屏”服务模式,一个显示屏供窗口工作人员办公使用,另一个显示屏向公众透明展示服务办理过程,让公众充分知晓办事服务全流程。三是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搭建便民帮企“连心桥”。各地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通过电话语音、互联网渠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5. 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是加快推进省市两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政府信息资源有效共享。有序推动IPv6升级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方便残障人士和老年人获取政策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服务的可用性和易用性。二是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动态监管。建设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开展严重表述错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专项检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三是建立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矩阵,集中转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权威信息,做好政策传播,获得国办表扬。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政民互动,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心,省自然资源厅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建议,提高了规划制定质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优化“陕企通”小程序,方便中小企业“查政策”“提诉求”。

(二)薄弱环节。

1. 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

今年评估加大了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比重。评估发现,抽查县(市、区)政府的整体得分率较低。一是县(市、区)政府决策预公开欠佳。部分抽查县(市、区)政府未对决策草案进行解读说明。二是县(市、区)政府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公开不全面。多数县(市、区)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栏目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基层政府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规范。部分县(市、区)政府对评估组提起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够规范,有的主体错误,有的内容错误,有的缺少文号或公章。

2. 政府信息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政府信息资源管理、运用能力较弱。评估发现,虽然所有市(区)政府及抽查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都设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但大多数受评单位未依托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所有受评单位均设置了咨询、政民互动类栏目,但多数受评单位未有效运用该类数据资源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二是政府信息维护不及时。部分受评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双随机检查结果更新维护不及时,35.4%的受评单位权责清单栏目链接出现无法访问或链接不准确问题。

3. 政策解读工作有待深化。

一是解读内容可读性较低。部分受评单位解读材料无实质性解读内容,存在堆砌文字、照搬政策原文等现象,未采用客观事实、科学数据、生动案例等进行解读,缺少政策制定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角度的解读。二是解读形式较为单一。30.6%的受评单位政策解读形式仅限于文字形式,未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三是解读渠道有待拓展。部分受评单位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解读材料,未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多渠道公开。

4. 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部分省级部门和抽查的市级部门网站发布的服务事项未与政务服务网保持同源,存在服务事项名称数量不统一,办理地点、办理流程不一致的情况。二是部分受评单位网站未实现跨站搜索,无法搜索下级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三是部分网站页面内容展示不规范,存在信息发布时间格式不规范、信息来源未标注,转载分享功能不可用等情况。四是个别单位对网站安全重视度不够,发现存在数量不等的安全漏洞。

四、各板块评估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内容。

1. 主动公开。

(1)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指南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7个市(区)政府及3个市级部门和5个县(市、区)政府、18个省级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提供的渠道信息准确规范。5个市(区)政府及9个市级部门和6个县(市、区)政府、29个省级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提供的渠道信息不全或不准确,其中37个受评单位未提供线下查阅点联系电话、地理位置信息或政府网站网址、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名称;9个受评单位开设了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渠道,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未列示该渠道;1个受评单位信息公开指南未提供线下主动公开渠道信息;1个受评单位信息公开指南提供的电话号码不准确。

(2)会议公开。

会议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评估显示,8个市(区)政府及3个县(市、区)政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了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及全体会议召开情况,西安市、铜川市、延安市、汉阴县还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公开了会议内容,并对常务会议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3)决策预公开。

决策预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12个市(区)政府及5个县(市、区)政府、14个省级部门向社会公开了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重大事项的决策草案,其中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安康市、石泉县、省生态环境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还对决策草案进行了解读说明。10个市(区)政府及4个县(市、区)政府、12个省级部门公开了征求意见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意见征集渠道多样。7个市(区)政府及2个县级政府、4个省级部门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整理汇总并公开,对未采纳的意见说明了理由。

(4)政策文件公开。

政策文件公开包括规章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公开。

规章公开的受评单位为除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外的10个市级政府。评估显示,10个市级政府均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规章”栏目,并通过栏目集中统一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所有市(区)政府及6个市级部门和全部县(市、区)政府、41个省级部门设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铜川市还依托该栏目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库。12个市(区)政府及8个县(市、区)政府、15个省级部门及时公开了本单位2022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4个市(区)政府及2个市级部门和3个县(市、区)政府、13个省级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作出了明确标注。

(5)规划公开。

规划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评估显示,12个市(区)政府及8个县(市、区)政府公开了十四五专项规划,西安市还公开了区域规划。

(6)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32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9个市(区)政府及5个县(市、区)政府、22个省级部门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少数受评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存在公开不规范、要素不全或页面无法正常显示等问题。各市(区)政府及县(市、区)政府通过信用中国(陕西)平台公开了双随机检查结果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但信用中国(陕西)平台公开的各受评单位双随机检查结果信息均有不及时情况。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的还不够充分,仅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公开了2022年相关信息。

(7)机构职能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8个市(区)政府及6个市级部门和8个县(市、区)政府、32个省级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全面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4个市(区)政府及5个市级部门和3个县(市、区)政府、13个省级部门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不全面,1个市级部门、2个省级部门未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机构职能信息。

(8)权责清单公开。

权责清单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4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28个受评单位“权责清单”栏目链接的网页无法打开,4个受评单位未发布权责清单,12个受评单位权责清单缺少行政处罚事项信息,14个受评单位权责清单缺少行政强制事项信息,18个受评单位权责清单的部分事项缺少实施依据、监督方式等要素。

(9)公务员招考信息公开。

公务员招考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评估显示,6个市(区)政府及2个县(市、区)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了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信息,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10)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所有市(区)政府及7个市级部门和全部县(市、区)政府、37个省级部门设置了建议、提案栏目。4个县(市、区)政府公开了对县(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2个市(区)政府及6个市级部门公开了对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

(1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重大项目、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常态化疫情防控、就业稳岗、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基本民生保障、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重大项目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06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36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5个市(区)政府及1个县级政府、4个省级部门公开了重点项目名单及推进情况;7个市(区)政府及5个县(市、区)政府公开了举办重点项目观摩、重大项目开工月等活动信息。14个市级部门、2个省级部门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相关信息。

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7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6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11个市(区)政府及28个市级部门和4个县(市、区)政府、5个省级部门及时公开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以及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

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各市(区)税务局和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省税务局。评估显示,10个市(区)政府及8个县(市、区)政府公开了减税降费政策。省税务局和各市(区)税务局向纳税人主动推送减税降费政策、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辅导,省税务局还对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进行了优化。

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24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评估显示,5个市(区)政府及4个市级部门和3个县(区)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公开了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

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24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评估显示,12个市(区)政府及17个市级部门和9个县(市、区)政府、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设置了“疫情防控”类专栏。11个市(区)政府及10个市级部门和4个县(市、区)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公开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防疫服务、疫情进展等信息。11个市(区)政府及6个市级部门和宝鸡市渭滨区、省卫生健康委公开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0个市(区)政府及10个市级部门和7个县(市、区)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围绕疫情防控开展了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就业稳岗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估显示,延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咸阳市渭城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开了稳就业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以及面向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政策。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84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西安市、咸阳市、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县、省生态环境厅围绕绿色低碳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秦岭整治成果巩固、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工作公开了环境管理信息和监督检查情况。

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7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6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3个市(区)政府及5个市级部门、2个省级部门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和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公开了相关政策、工作进展情况。

基本民生保障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60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6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3个市(区)政府及14个市级部门、5个省级部门公开了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5个省级部门。电话测评结果显示,4个市(区)政府及5个县(市、区)政府、5个省级部门对相关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指导监督。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岐山县通过专栏集中公开了教育、卫生健康、水电气热、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信息。随机抽取51个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网站测评,其中2个学校公开了收费信息,6个医院公开了医保、价格、收费等信息,24个水电气热企业公开了咨询服务、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信息,3个公共交通企业公开了乘客安全须知、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信息。

(12)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所有受评单位均通过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发布了2021年度报告,其中71个受评单位年度报告发布及时。4个市(区)政府及2个市级部门和2个县(区)政府、6个省级部门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要求编写年度报告,格式规范、要素齐全。8个市(区)政府及7个市级部门和7个县(市、区)政府、28个省级部门年度报告数据准确,内容充实。6个市(区)政府还按照规

定时间在本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向社会公布了所属部门、县(市、区)政府的年度报告。

2.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

(1)申请渠道。

评估显示,所有受评单位均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12个市(区)政府及10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4个省级部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畅通。富平县在线申请渠道设置不便民,申请表中“标题”“内容”项只能输入中文文字,输入数字、标点符号均无法通过,且要求“内容”项填写不得少于50字;商南县在线申请表格必须填写传真号才可以提交,信息提供方式和获取方式栏没有选项也不能手动填写。

(2)答复情况。

评估显示,10个市(区)政府及8个市级部门和9个县(市、区)政府、35个省级部门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对评估组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5个市(区)政府及2个市级部门和1个区政府、21个省级部门答复规范、严谨。

(3)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数据采集期结束,仅2个市级政府及4个县(区)政府、3个省级部门发生了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情形,3个市级政府及2个县(区)政府、2个省级部门发生了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败诉情形。

(二)解读回应参与。

解读回应参与包括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众参与三部分。


1.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

(1)解读形式。

评估显示,7个市(区)政府及3个县(市、区)政府、5个省级部门的负责同志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10个市(区)政府及6个县(市、区)政府、7个省级部门解读材料与原政策文件实现相互关联。5个市(区)政府及1个县级政府、3个省级部门采用文字、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了解读。3个市(区)政府、4个省级部门还邀请专家学者对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政策进行了解读。

(2)解读内容。

评估显示,5个市(区)政府及1个市级部门和3个县(市、区)政府、9个省级部门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了实质性解读。西安市、铜川市、汉中市解读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解读效果较好。

(3)解读时效。

评估显示,4个市(区)政府及6个县(市、区)政府、9个省级部门在政策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了解读材料,其中,铜川市、安康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柞水县和省农业农村厅的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

2. 舆情回应。

舆情回应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舆情回应整体情况较好,未发现因公开引发舆情的情况。

3. 公众参与。

(1)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经模拟用户评估显示,12个市(区)政府及11个县(市、区)政府均开通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0个市(区)政府及8个县(市、区)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且回复质量较高。

(2)政策问答平台。

政策问答平台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安康市设置了政策问答平台,并通过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解答咨询事项,形成政策问答库。3个市(区)政府及2个县级政府、3个省级部门通过智能问答系统或政策问答栏目即时解答咨询事项。

(三)服务公开。

1.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开。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评估显示,渭南市、商洛市、西安市莲湖区、榆林市神木市等通过政务服务网集中展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4个市(区)政府、6个县(市、区)政府未按要求集中发布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 办事指南公开。

办事指南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1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办事指南公开整体情况较好。大多数市级部门和23个省级部门网站发布的服务事项与政务服务网保持同源。各受评单位能够通过同级政务服务网发布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且大多数受评单位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齐全。但仍有部分受评单位存在办理材料要求不明确、办事指南要素不准确、表格格式不规范等情况。

3. 办理情况公开。

办理情况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41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各受评单位均在政务服务网提供了服务事项办理进展信息查询服务,方便群众及时获取办理进展情况。

4. 办理结果公开。

办理结果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评估显示,除1个市级政府外,其余市(区)政府均能及时公开办事结果和相关统计数据。

(四)平台建设。

1. 政府网站。

(1)常态化监管。

常态化监管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各市(区)政府均开设政府网站管理类专栏,9个市(区)政府能够及时公开常态化检查结果。8个市(区)政府及时规范发布《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9个市级部门、10个县(市、区)政府和35个省级部门及时规范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少数受评单位存在专栏开设不规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发布不及时的情况。

(2)安全运行。

安全运行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发现,13个受评单位网站存在安全漏洞。

(3)网站集约化与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网站集约化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47个省级部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的受评单位为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评估显示,各市(区)政府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互联网协议第六版部署改造工作,但工作进度参差不齐,个别市(区)政府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4)网站内容协同联动。

网站内容协同联动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渭南市、省科技厅等受评单位能够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部分受评单位尚存在转载信息不全面、信息链接不规范的情况。

(5)网站展示。

网站内容协同联动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各受评单位网站对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具有较好的兼容性。网站内容展示情况整体较好,页面内容便于复制、保存和打印,但个别受评单位仍存在信息发布时间格式不规范、文章页未标明信息来源、不具备转载分享功能或功能不可用、悬浮窗未设置关闭功能等问题。

(6)政府网站功能建设。

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评估显示,涉及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各市(区)政府中,2个市(区)政府积极完成本级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部分市(区)政府未按要求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评估显示,9个市(区)政府及8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网站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但个别受评单位未按要求规范高效办结平台提交的留言。

一号登录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和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评估显示,9个市(区)政府和8个县(市、区)政府网站能够实现注册用户一号登录。

实时互动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评估显示,7个市(区)政府网站具备实时智能答问功能,实时互动答复准确性还需提高。

网站搜索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7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各受评单位网站均提供了搜索渠道,11个市(区)政府及10个市级部门和10个县(市、区)政府、41个省级部门网站搜索结果实现分类展示。铜川市、汉中市、安康市政府网站搜索能够获得该地区下级网站发布的信息。有些受评单位搜索功能还不完善,网站互动交流信息未实现一网通查,与同级政务服务网未实现跨站搜索,离国家要求仍有一定差距。6个市级部门、10个县(市、区)政府和38个省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名称和页面设计规范,4个市(区)政府及5个市级部门和3个县(市、区)政府、24个省级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数据衔接较好,部分受评单位专栏多层级页面设置、内容呈现、检索功能等还需加强。

2. 政务新媒体。

政务新媒体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2个市级部门和11个县(市、区)政府、40个省级部门。评估显示,多数市(区)政府和省级部门主动做好政务新媒体开办整合工作,各市(区)政府持续加强新媒体常态化监管,集中公开每季度检查结果。多数受评单位积极落实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内容质量工作要求,部分受评单位存在矩阵设置不规范、政务新媒体链接不全面、信息错误、对重要政策信息转载不及时等问题,还有1个市级部门、3个省级部门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不及时,1个市(区)政府及1个市级部门、3个省级部门政务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3. 政府公报。

政府公报的受评单位为除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外的10个市级政府。评估显示,各市级政府均在网站设立政府公报专栏,其中6个设在网站首页,提供政府公报电子版,具有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功能。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和20个省级部门。各市(区)政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较好。省自然资源厅等18个省级部门制定并公开了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

2. 新增目录公开及落实情况。

受评单位为韩城市和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评估显示,旬邑县公开了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旅游等新增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其余县(市、区)政府新增目录公开的还不够全面、完整。

3.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各市(区)财政局和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省财政厅。评估显示,11个市(区)政府及各市(区)财政局和10个县(市、区)政府、省财政厅设置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及时公开了相关信息,其中西安市、铜川市、延安市、西安市财政局、榆林市榆阳区公开较为规范、全面。

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的受评单位为韩城市和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评估显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结果信息公开较好,韩城市和8个县(市、区)政府对2022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结果进行了汇总公开,但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公开不够。

4. 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公开专区的受评单位为12个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各受评单位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宣传解读、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11个市(区)政府及8个县(市、区)政府在本地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方便群众查阅信息。

(六)组织保障。

评估显示,大多数受评单位明确了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各市(区)政府及抽查的11个县(市、区)政府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大多数市(区)政府、省级部门围绕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等内容开展了专项培训。

五、进一步提升陕西政务公开水平的建议

(一)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切实需求的根本。一是扩大基层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基层政府要明确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采取网络平台征集、听证、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事项公开。积极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与人民群众最密切的事项,用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来促进群众的体验感和幸福感,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有效性。三是提升基层政府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各基层政府要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认真阅研《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做到答复程序严谨、答复内容精准、文本格式规范,更好地回应群众个性化信息需求。

(二)补齐信息管理短板,助力政府治理现代化。

政府信息是数字政府的重要“数据基石”。全省各级各部门应全力推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向深层次、高质量迈进,为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助力。一是加快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行政机关要摸清“家底”,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建立功能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动态管理。二是提高数据运用能力。汇总分析政民互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网站搜索查询等数据,研判群众信息需求,形成高频咨询事项和热点搜索推荐,建成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提高公众查阅信息的便捷性。三是做好信息维护和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网站和新媒体栏目建设,及时维护更新政务信息,做好安全监管,确保链接的正常访问和政府信息的准确性。

(三)增强政策解读质效,提升政策知晓度。

政策解读是破除政民信息鸿沟、避免负面舆情的重要手段,把政策宣传好、解读透,才能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一是规范解读内容。政策解读应包括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等内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解读内容要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二是丰富解读形式。解读材料应尽量通俗化、形象化,以群众视角、用群众语言做接地气的解读,运用图文动画、短视频、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多元化形式,提高政策的可读性和传播效果。三是拓宽发布渠道。以政府网站为主渠道,同时迎合公众获取信息习惯,多平台协同联动、集约共享,通过政务微信、微博、政务APP等多渠道发布解读材料。基层政府还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政务公开栏、流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村(居)民微信群等渠道开展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

(四)强化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尤为重要。一是继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市(区)政府不断强化网站集约化建设,尽快实现省市两级集约化平台互联互通,深化数据汇聚融通、服务应用融通,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提升。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建设。全省各级各部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提高网站新媒体质效。三是利用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发挥监管措施多样化的优势,强化日常监测和问题整改,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有力促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规范运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力抓好落实的重要保障。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程序,防止失泄密。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把握公开和保密,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切实防范化解政府信息公开泄密风险。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政府常务会要议、目标责任考核要考、第三方机构要评。通过议、考、评,让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培训,定期组织专项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