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1年度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1年度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通报

陕政函〔2022〕10号
时间: 2022-05-09 15:0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全省各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加快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活力,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经考评,决定命名彬州市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白水县、米脂县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吴堡县为“省级园林县城”。

希望被命名的市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全省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