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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1〕88号
时间: 2022-02-18 09:49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单位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9号)精神,加强全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切实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铁路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依规,进一步夯实铁路沿线安全管控责任,健全源头治理和过程管控长效机制,形成路地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全面消除铁路沿线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各方责任

(一)充分发挥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省联席会议要发挥统筹协调、议事决策和指导推动等工作职责,及时分析研判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形势,构建长效机制,解决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共享资源,落实议定事项,扎实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结合治理工作实际,印发年度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及时跟踪工作进展,积极协调解决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到位。治理工作开展期间,按月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夯实各方责任。省交通运输厅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会同相关单位统筹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沿线各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层级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做好行政区域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中铁西安局集团要全面排查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承担产权范围内治理责任,及时主动向沿线市(区)政府报告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和铁路两侧规定范围内的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情况,配合沿线市(区)政府做好治理工作。西安铁路监管局要履行监管责任,合力共为,推进治理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实施存量隐患集中治理销号行动。沿线各市(区)政府和中铁西安局集团要以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瓦房、石棉瓦房、树脂瓦房、塑料薄膜(农用地膜)、防尘网、广告牌等轻质建(构)筑物等为重点,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施闭环销号管理,2022年底前全部治理完成。依法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定铁路沿线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推动拆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加强对山体边坡、跨越航道桥梁、公铁并行交叉线路等隐患点的治理,完善铁路桥梁标志标识和防撞设施,改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

(四)实施重点问题合力攻坚行动。沿线各市(区)政府和中铁西安局集团要按照责任划分和相关规定,推进公跨铁桥梁移交、道口平改立、时速120公里以上线路封闭网缺口封闭、公铁并行区段防护设施移交、高铁沿线200米范围内水井关闭等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

(五)实施常态化持续整治行动。沿线各市(区)政府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采石采矿、开采地下水、挖砂挖沟采空作业、穿越油气电管线、堆放垃圾渣土、私设道口或平过道,以及盗割铁路器材、破坏防护设施等违法行为。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及时调查核实处理社会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依法从严处置和问责,防止问题隐患反弹。

四、路地联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六)完善护路联防和“双段长”工作机制。沿线各市(区)铁路护路办公室要发挥护路联防作用,组织专、兼职护路队伍加强巡查,及时化解涉及铁路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破坏铁路设施和危害乘客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沿线各市(区)政府和中铁西安局集团要严格落实“双段长”制,实施常态化管控,持续巩固治理成果。

(七)加强督办考核。省级相关部门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全省平安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文明城市等考核评价,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省政府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对沿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内容。

(八)强化科技支撑。中铁西安局集团要充分运用视频监测、自动控制、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行为信息采集、关键环节远程监测、工作任务闭环管理等能力。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信息平台,多渠道采集信息,全过程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实行问题隐患验收销号管理,提高信息化、精细化治理水平。

(九)提升应急能力。中铁西安局集团要开展涉及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预防预警、应急准备、信息共享、协同处置、事故调查、灾后恢复等工作程序。建立铁路值班电话与110报警服务台互通机制,完善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的突发事件报警联动机制,定期组织联合演练,增强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加强舆论宣传。西安铁路监管局、中铁西安局集团和沿线市(区)政府要结合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爱路护路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共同改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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