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234号
现公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赵一德
2022年6月6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中国(陕西)
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2年5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以下2部规章:
一、陕西省名牌产品认定办法(2004年2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公布)
二、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