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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21〕9号
时间: 2021-08-03 15:5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代化建设,更好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服务农业生产、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实施,结合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建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精细化服务保障能力较“十三五”明显提升,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达到18万平方公里以上,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5万平方公里以上。到2035年,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服务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云水资源监测。优化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气象监测站网布局,补充云雷达、微波辐射计、无人机、智能气象站等探测设备,提升卫星综合监测应用能力,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天基—空基—地基”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技术支撑。(省气象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二)提升空地立体作业能力。建设西安高性能增雨飞机作业基地,升级榆林增雨飞机性能,完善全省飞机作业体系。实施秦岭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基地和水源涵养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好“中央水塔”地位。建设陕北、关中、陕南地面作业保障中心,加快建设物联网智能作业站点,更新改造补充火箭、高射炮、烟炉等作业装备,提升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探索无人机等作业新方式、新手段,发展新型催化剂和作业技术装备。(省气象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三)完善科学作业指挥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充分发挥国家人工影响天气数值预报系统作用,融合运用卫星遥感、飞机探测、地面观测数据,提升增雨(雪)作业、冰雹防御、重大活动服务保障等科学指挥应用能力。建设智慧型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提高作业条件预报准确率和作业指挥精细化水平。(省气象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四)全力做好综合服务保障。围绕农业现代化发展,开展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调整优化增雨防雹作业站点布局,扩大增雨(雪)作业覆盖面。围绕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等生态建设,常态化开展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围绕森林草原防灭火、高温干旱、重污染天气等,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加强技术储备,强化实战演练,积极做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等重大活动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工作。(省气象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军区、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五)加强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的生产、储存、运输、作业、应急处置等安全排查治理,将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纳入民爆生产销售网点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事故指挥协调和应急救援机制,加强指挥调度,定期开展演练。建设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实现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军地空域保障机制,优先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完善配套制度和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省气象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军区、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六)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安全保障体系,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统筹安排安全生产重点工程。军民融合、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全力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相关工作。(省气象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七)加大支持力度。各市、县、区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补助资金结构,加大对重点作业地区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新装备试验示范和新技术转化应用。围绕服务保障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研发和应用。(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烟草专卖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八)加快科技创新。将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研发纳入省级科技计划,开展云水资源监测评估、云降水影响机理、作业关键技术与效果评估等科学技术攻关。分类建设人工影响天气试验示范场,持续开展人工增雨(雪)、防雹、消云减雨、消雾等科学试验,加快高分辨率卫星、风云气象卫星产品和新型催化技术等成果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公众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省气象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九)加强队伍建设。依托工程建设和科研项目,组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形成不同梯次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相关单位加强交流合作,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统筹用好事业编制、委托购买技术服务等措施,稳定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强化技术培训,配强骨干力量。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安全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省气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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