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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函〔2020〕18号
时间: 2020-05-20 15:09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0日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精神,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要求,统筹规划、以水定田,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因地制宜、综合配套,政府主导、主体多元,质量优先、加强建管,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到2022年,全省新建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效节水、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600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项目200万亩。

二、重点任务

(一)摸清工作底数。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9〕4号),对全省“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全面摸清各地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

(二)抓好规划编制。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的通知》(农办建〔2019〕3号),修编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明确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和农业发展基础好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把建设任务分解细化到乡镇和村组、落实到具体地块,做到“一县一图”。把田间灌排工程和耕地质量建设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项目。

(三)科学确定建设内容。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相关要求,实行水、田、路、渠、林等综合治理,重点实施土地平整、灌排沟渠、田间机耕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配套建设。陕北以治土保水为主,陕南以治水保土为主,关中要结合大中型灌区配套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协调推进渠系(管道)工程、田间工程、输配电设施等建设。强化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同步推进工程性措施和技术性措施。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改善农田生态系统环境。

(四)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科学化管理。实行“省负总责、市级指导、县为主体”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申报审批、方案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严格执行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已完成规划任务和建成地块要及时“上图入库”,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立体监管工作体系。

(五)落实管护责任。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提高工程建成后的管护水平。加强对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监测监管,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

(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不断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确保高质量完成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鼓励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坚持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对直接受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工投劳。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探索在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田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层层夯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由省农业农村厅全面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二)加强监管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检查,确保农田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检查、稽查和审计,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加强对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省农业农村厅等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抓好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开展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各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模范人物,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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