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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重新核定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北段)收费年限的请示》(陕交字〔2020〕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新核定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北段)收费年限至2023年9月30日,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你们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公路安全。
陕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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