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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9〕167号
时间: 2020-01-17 15:26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2日            

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精神,推动我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引导三级公立医院科学定位发展,提升三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康中国、健康陕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科学定位,保持医院公益性、调动医生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加快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目标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导向,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通过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前业绩和长久运营、保持平稳和持续创新相结合,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坚持信息化支撑,确保结果真实客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分析为支撑,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绩效考核指标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通过发挥“互联网+”优势,直接抓取或自动生成关键指标数据,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真实、客观。

坚持引导式发展,加强考核结果应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推进考核结果有效运用,引导三级公立医院科学定位、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构建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共享运用机制,实现对医院发展成绩及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业绩的科学评定。

二、考核目标

逐步实现三级公立医院“三个转变”和“三个提高”。“三个转变”即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精细的信息化管理,在投资方向上公立医院支出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提高医院基础能力与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重。在“三个转变”的基础上实现“三个提高”,即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管理水平。

2019年,全面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完成首次省级及国家考核工作,初步构建以绩效考核结果评定三级公立医院建设发展成绩的结果应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三、考核范围

从2019年起,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包括驻陕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其他中央有关部门,高等院校、行业或企业所属或者管理的三级公立医院)均要参加绩效考核。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绩效考核的公立医院,不得以任何形式追溯为三级公立医院。军队医院不在考核范围内。鼓励社会办三级医院参加省级考核工作。

四、考核指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含中医类),共包括55个指标,其中26个指标为国家重点监测指标。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共包括66个指标。在国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现确立了陕西省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和陕西省三级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一)国家考核指标。共55个指标(中医类医院为66个指标),用于开展国家考核工作,并依据对国家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适时开展三级公立医院全国排名。国家建立了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用于完成国家考核工作。

(二)省级考核指标。共60个指标,含55个国家考核指标和5个单独增加指标(中医类医院为71个指标,含66个国家考核指标和5个单独增加指标),用于开展省级考核工作,并依据对省级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将参加考核的三级医院确定为年度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我省将建立省级绩效考核系统,并与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对接。省级考核指标可依据卫生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工作实际,适时增减或修改。省级考核指标的建设导向、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以及省级绩效考核系统使用手册另行下发。

五、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三个环节:医院自查自评、省级考核、国家考核。具体如下:

(一)医院自查自评。2019年9月底前,各三级医院完成上一年度(2018年度)考核指标(含国家考核指标和省级考核指标)的自查自评,并将上一年度指标数据上传至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各三级医院、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对上传至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的指标数据逐级把关、严格审核。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注:2020年1月底前,需完成2019年度医院自查自评工作)。

省级绩效考核系统建立后,各三级医院要将省级考核指标及数据,经医院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审核后,按时上传至省级绩效考核系统。

(二)省级考核。2019年11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2018年度)省级考核工作,并对三级医院评定出省级考核结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注:2020年2月底前,需完成2019年度省级考核工作)。

省级绩效考核系统建立前,将采用国家系统抓取数据、报送指标数据、以及现场查验等方式,完成省级考核工作;省级绩效考核系统建立后,采用“省级系统获取数据为主,同时进行必要现场查验”的方式,完成省级考核工作。鼓励社会办三级医院加入省级绩效考核系统,参加省级考核。

(三)国家考核。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2018年度)国家考核工作。并由国家组织实施对各三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的排名。2020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注:2020年3月底前,需完成2019年度国家考核工作)。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省级考核结果运用。三级医院的省级考核结果将通报至各地、各有关单位及三级医院主办单位(或预算/人事管理部门),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建立由政府牵头,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组织等部门参与的考核信息共享及结果运用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三级医院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关键依据,并作为三级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和政绩评定的重要参考。

(二)国家考核结果运用。三级医院的国家考核结果将适时用于开展医院全国排名。并把国家考核结果作为国家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作为推动卫生健康政策落地的重要抓手,有效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提升健康陕西建设成效。要建立本地区的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在三级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稳步推进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本地区二级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不断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建设发展的主体指导作用。

(二)健全支撑体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医疗信息化和行业标准规范化等绩效考核支撑体系建设工作。并重点做好省级绩效考核平台建立和信息化衔接工作,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实施三级医院绩效考核。

(三)明确职责分工。各三级公立医院是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责任和实施主体。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其中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中医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督导三级公立医院完成自评自查,完成省级考核及国家考核工作。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组织部门负责研究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财政和医保部门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完善政府投入和医保政策。

(四)做好示范引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宣传引导,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大众、医院职工及广大患者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 陕西省三级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 陕西省三级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陕政办函〔2019〕167号 附件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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