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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铜川市印台区等29个县(区)脱贫退出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铜川市印台区等29个县(区)脱贫退出的批复

陕政函〔2020〕22号
时间: 2020-06-18 08:54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扶贫办:

省扶贫办《关于批准铜川市印台区等29个贫困县(区)脱贫退出有关事项的请示》(陕扶办字〔2020〕10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陕西省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铜川市印台区、铜川市耀州区、白水县、佳县、清涧县、子洲县、汉中市南郑区、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略阳县、镇巴县、宁强县、安康市汉滨区、平利县、旬阳县、石泉县、紫阳县、白河县、汉阴县、宁陕县、岚皋县、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柞水县等29个县(区)退出贫困县序列。

二、铜川市印台区等29个县(区)要认真总结经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全面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扶贫办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对已脱贫退出县(区)重点督查后续帮扶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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