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下达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

陕政办函〔2018〕354号
时间: 2019-03-06 15:1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正式启动该项工作,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设区市政府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总责,要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落实;省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同配合,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有关化工园区要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企业的承接和入园安置工作;各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企业要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搬迁改造方案有序实施;异地迁建企业要选择环境容量许可、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实施方案如与现有环境保护政策要求不符可进行调整;有关省属企业集团要增强大局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积极做好集团所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改造工作;省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担当作为,加强统筹协调,适时对各市(区)推进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进展情况。

附件: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表.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