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铜川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宝鸡市金台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2年)》《铜川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省发展改革委的评估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宝鸡市金台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2年)》《铜川市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8—2022年)》,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宝鸡、铜川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实效、稳妥推进;要调动各方积极性,统筹推进企业搬迁改造和新产业培育发展,努力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确保按进度完成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各项工作。
三、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资金、项目、土地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切实加大对两市的指导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