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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
校园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教规范〔2019〕3号
时间: 2019-10-14 15:58

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强化落实管理责任和事前监管,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现将《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教育厅

                                                   2019年1月21日  

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
校园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校园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推进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的重要举措。实行随机检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转变校园安全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水平,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确保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检查目的

校园安全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既要发现在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庸、懒、散、慢、虚等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通过检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限期整改,达到提高管理水平,杜绝事故发生;同时也是发现典型,树立样板,达到示范带头作用的重要途径。随机检查的重点,主要是近年来在校园安全管理中出现问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地区、学校,同时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经验,赢得一方群众好评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三、制订清单

依据国家有关校园安全的规范要求,结合《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西省校车服务方案》和《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校园安全政策规定,制订《陕西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随机检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每次检查应抽取《陕西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随机检查事项清单》中至少20项“抽查内容”。

四、确定对象

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随机检查对象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和基础教育段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等均采取随机确定的办法进行。

五、确定人员

省教育厅建立随机检查人员名录库(见附件2),其人员构成原则上由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有关市教育局主管校园安全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构成。检查人员的确定由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

六、建立机制

(一)组织机构。

校园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具体实施,由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二)工作规程。

1.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初,根据各地近年来,特别是上年度或近期校园安全实际,随机检查事项所涉及的内容等,提出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安排,经省教育厅领导审定后实施。

2. 确定随机检查比例。按照依法行政相关要求,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随机检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监管对象的3%。

3.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省教育厅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4. 检查。检查人员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对随机确定的检查对象进行安全管理检查,检查人员一般为3—4人。检查时,需现场填写检查表(见附件3),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检查单位盖章或负责人签字确认。

5. 检查结果运用。根据抽取的检查内容数量,检查结果按照百分制计算。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及时通报被检查单位,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检查情况及抽查结果,并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抽查得分在59分(含)以下的启动问责机制),被检查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有关事项

(一)落实工作职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是中、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逐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校园安全再上新台阶。

(二)严格规范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发起、检查对象的确定、检查结果运用等要严格按照工作规程,主动接受监督。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及时总结随机检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加强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质量。

(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本《实施办法》为依据,迅速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校园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办法,使这一检查方式成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检查校园安全的基本方法。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本办法自2019年1月22日起实施,2024年1月21日自行废止。

附件:1. 陕西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随机检查事项清单.pdf

      2. 省教育厅随机检查人员名录库。(略)

      3. 省教育“双随机一公开”安全检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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