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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的通知

时间: 2018-03-20 16:38

陕政发〔2017〕5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

陕西省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

为推进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绿色生态导向,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三产融合拓功能、创新驱动挖潜力,强化对农业农村的支持保护,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物质装备条件明显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农业生产能力、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农民收入赶超全国平均水平。

专栏1 “十三五”农业现代化主要指标.pdf

二、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聚焦全省农业生产的结构性矛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产业布局和品种结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调整粮食种植结构。坚持“增麦、稳稻、扩薯、优杂、调玉米”,关中建立小麦玉米一体化吨粮田产业带,加快发展青贮玉米。渭北发展旱作粮食产业带,扩大正茬小麦面积。陕北依据国家“镰刀弯”玉米结构调整的意见,加快粮改饲步伐,调减籽粒玉米,扩大马铃薯和饲草面积,推进马铃薯主粮化。陕南平坝川道区建立水稻油菜一体化产业带,浅山丘陵区发展玉米、马铃薯间套种植。(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负责)

(二)优化果业品种结构。苹果适当缩减红富士等晚熟品种规模,提高早中熟品种比重,在适宜区和次适宜区发展加工品种。以改造乔化、发展矮化为路径,淘汰非优生区果园,适度发展山地苹果。到2020年苹果早、中、晚熟品种比例调整到15∶20∶65。猕猴桃秦岭北麓产区重点发展中晚熟品种,到2020年中早熟、晚熟品种比例达到30∶70;秦岭南麓重点发展中华猕猴桃等,到2020年中早熟、晚熟品种比例达到70∶30。(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提高养殖规模化水平。统筹种养规模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按照“稳定生猪、奶牛和家禽,加快发展肉牛、肉羊和奶山羊”的思路,推进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养殖,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年出栏500头以上)达到65%,生猪出栏率达到150%;奶牛规模化养殖水平(存栏200头以上)达到55%,奶牛单产提高600公斤,达到7000公斤;做大做强关中奶山羊产业;加快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向主产区聚集。(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四)推进菜茶转型升级。蔬菜产业稳露地、扩设施,加快发展高山露地蔬菜,增加精细菜和反季节蔬菜规模,推进设施装备智能化、数字化改造,以标准园创建为抓手,打造陕北果菜、陕南叶菜、关中果蔬、高山露地菜四大蔬菜产业集群。茶产业按照“抓种苗、扩规模、树品牌、促流通”的思路,建设陕南生产与加工、关中加工与流通两大基地。在汉中、安康建设优质富锌硒绿茶为主、红茶为辅的生产基地,在商洛建设以白茶为主的生产基地,在咸阳和泾渭新区建设茯茶加工园区,促进陕南夏秋茶原料基地和茯茶基地融合。(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负责)

三、扎实推进特色产业发展

(一)建设四大功能区,稳定粮食产能。以粮食主产县和旱作农业县为重点,建设陕北长城沿线全膜玉米、地膜马铃薯旱作区,渭北旱地小麦和地膜玉米旱作区,关中灌区小麦玉米超吨粮区,陕南川道水稻油菜一体化产业区。推进实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强水土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围绕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在四大粮食功能区建设高产粮田2400万亩,年粮食播种面积3500万亩,单产300公斤以上,总产1000万吨,占全省粮食总产80%以上。(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负责)

(二)创建五大产业带,推进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建设渭北陕北苹果、陕北肉羊、关中奶畜、陕南生猪、秦巴山区茶叶等五大特色产业带。按照“北扩西进”的思路,苹果规模达到1200万亩,推进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改善果园设施,加强产后处理和储藏加工,打造知名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建设标准化肉羊育肥场和适度规模家庭牧场,加快品种改良和屠宰加工,年出栏规模达到800万只。奶牛由养殖小区向规模牧场转型升级,奶山羊建设规模养殖场和家庭牧场,支持加工企业建设自控奶源基地、营销网络,建设关中年产150万吨牛奶、50万吨羊奶高端基地。陕南依托生猪产业联盟发展生猪600万头。秦巴山区加快无性系茶苗繁育、低产茶园改造和清洁化加工,建设280万亩茶产业带。(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三)打造六大板块,做强区域特色产业。西咸都市农业产业板块发展休闲观光型、农耕文化体验型等多种都市农业300万亩。发展秦岭北麓及秦巴浅山区猕猴桃板块160万亩、渭南设施瓜菜农业板块200万亩、宝鸡高效果菜农业板块100万亩、渭北大樱桃产业板块50万亩、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红枣产业板块200万亩。(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四)开展示范县创建,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系统化思维、全产业链开发,整合涉农资金,以县为主体,每县聚焦一个特色产业,集中建设一批小麦、水稻、马铃薯、苹果、猕猴桃、肉羊、奶山羊、奶牛、茶叶等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探索产业转型升级模式。(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发挥杨凌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在更高层次上发挥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引领作用,深化“区校一体、融合发展”战略,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重大科研课题攻关,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开展跨区域协同创新。完善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服务体系,新建和提升一批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构建以杨凌示范区为中心、以全省为重点、面向西部旱区的区域性科教资源整合大平台。建设农产品加工、现代种植业、种子产业、涉农工业、农业电子商务等孵化基地,构筑全省创新创业新高地。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推动建立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技术研究的多边合作机制。(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二)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依托杨凌示范区科教优势,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统筹整合科教资源,建立陕西农业科技创新同盟,针对现代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建立科技推广人员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构建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科研院校为支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

(三)提升农机化水平。创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和经营模式。加快新机具、新技术引进推广,推进农技农艺融合。推广地膜覆盖、深松整地、节水灌溉和稻油机械化收种技术,提高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支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建设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推动农机新产品开发,加快培育新型农机经营主体,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能力。(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

(四)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创新种业发展机制,引导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有偿流向企业,组建“专家牵头、企业主体”的商业育种联合体,加快南繁育种基地建设,重点扶持2至3家实力强、前景好的种业企业,引领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体系。打造以杨凌示范区为核心的“旱区种业硅谷”,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负责)

(五)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以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信息服务便捷化为目标,建设农业数据资源中心和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加快发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推动信息化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广“武功电商”模式,培育品牌电商主体,助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负责)

五、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一)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按照“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要求,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效机制,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工作程序,加大确权质量、资金兑付、证书发放督查力度。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办法,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序交易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二)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分类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以农户为基础、新型经营主体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农户依法自愿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推动分散经营向多元主体合作经营转变,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负责)

(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围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施“百村示范、千村试点、万村推进”行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农村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要素流动的产权关系,健全交易、监管、收益分配制度,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负责)

(四)打造农业创新发展试验示范平台。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为平台,优化要素配置,拓展园区功能,完善园区产业体系,创新园区经营服务机制,集中打造一批集产业、品牌、信息、物流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园区,引领带动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专栏2 创新强农重大工程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现代农作物种业等项目。(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负责)

(二)现代果业转型升级工程。实施良种苗木繁育和苹果、猕猴桃、葡萄等优势特色水果产业发展、果品营销网络建设等项目。(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负责)

(三)畜牧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畜禽良种繁育、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建设、关中奶业基地建设、陕南生猪基地建设、优质饲草基地建设等项目。(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四)菜茶规模化基地建设工程。实施设施蔬菜基地提升改造、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体系建设、食用菌示范基地建设、高山露地蔬菜基地建设、茶苗良种繁育、标准茶园创建等项目。(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五)全程机械化示范工程。实施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丘陵山地机械化突破项目、农机新机具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示范、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培育提升、农机深松整地、农机研发及农机制造产业园建设等项目。(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六)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实施农业科技研发推广项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同盟构建、农业科研平台及示范基地建设、新型农技服务体系构建等项目。(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

(七)农业品牌塑造与市场开发工程。以公用品牌为统领、以企业品牌为核心,做亮“陕牌”,打造现代营销模式,建设农业市场预警体系,扩大品牌影响力,增强产品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负责)

(八)农业产业园创建工程。按照“大园区承载、大企业引领、大加工支撑”的思路,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加工、企业、产业园“三位一体”发展,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区域性农业现代化。(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大型企业向粮食、果品、畜产品、蔬菜、茶叶等优势产区聚集,推广产业联盟模式,带动农民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实施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扶持一批加工型农民合作社,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培植知名加工品牌,推进初级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综合利用多元发展。(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二)发展市场流通业。推进洛川苹果和眉县猕猴桃两个国家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业化运营,扶持建设优势农产品区域性产地批发示范市场,在全国建立“陕西优质农产品专营店”。完善省际间优势农产品联展联销平台,推进南北互通互销互利。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以品牌塑造推动营销增值。完善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和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促进加工、流通与消费对接,逐步形成现代农产品流通产业体系。(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

(三)发展农业新业态。以特色产业小镇、休闲农业示范园、休闲农庄和休闲农家创建为抓手,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打造休闲农业名牌。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服务体系,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定制农业、会展农业等新业态。(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负责)

(四)创新三产融合机制。以产品为依托,发展订单农业和产业链金融,开展共同营销,强化对农户的技术培训、贷款担保等服务。以产业为依托,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配套服务组织集群集聚。以产权为依托,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保底+分红”等形式增加农民收入。以产城融合为依托,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域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保监局负责)

七、推动经营主体协调发展

(一)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力度。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鼓励农民采取“半农半读”等方式就近就地接受职业教育。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相衔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负责)

(二)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落实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政策。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带动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拓市场。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强化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负责)

(三)促进农村人才创业就业。建立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发布、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加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农民创业支持力度,实施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行动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引导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专栏3 协调惠农重大工程

(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创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负责)

(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实施职业农民培育、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培育、百强社示范提升、农业产业化明星企业扶持、农产品加工主体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等项目。(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农村特色产业小镇培育工程。按照“文化为魂、风光为韵、产业为基”要求,依托民俗旅游、生态景观、特色产业,发展多种业态,打造一批农村特色产业小镇。(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八、加强生态资源保护

(一)严格保护耕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打造一批集中连片现代粮食生产基地。实施梯田、坡耕地、盐碱地治理,开展治沟造地、打坝淤地。(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负责)

(二)提升耕地质量。以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质量修复为主要内容,推广农机深松整地,提升土壤肥力。加快耕地质量建档立卡管理,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制定耕地质量标准,开展质量评估、等级认定和信息管理,稳定耕地产能基础。(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监管考核和上图入库。统筹各类农田建设资金,做好项目衔接配套,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建设高标准农田1966万亩。创新投融资方式,通过委托代建、先建后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加大高标准农田投入,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金融办负责)

(四)节约高效用水。以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为重点,加快末级渠系节水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切实改善灌溉条件,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负责)

(五)推进生态循环发展。探索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开展种养结合,发展雨养农业、旱作农业、草食畜牧业及生态循环农业。推行清洁化生产,大力推广节地、节肥、节药、节种技术,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即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农膜、秸秆、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负责)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调整种植结构,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继续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养殖,控制草原鼠害,逐步实现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负责)

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大力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建设,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建立“三品一标”认证以奖代补机制,规范生产行为,净化产地环境。(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加强监测预警。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省、市、县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强化资质认证和队伍培训,提升监测能力,推动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常态化。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抓好风险隐患防控。(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建立追溯平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开展治土、治水、治肥、治药、治添加剂行动和品牌体系建设,强化生产过程记录,建立农产品身份识别、质量安全内控体系和追溯系统,带动市县追溯平台建设,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相互衔接、产地证明与质量追溯有机结合。(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专栏4 绿色兴农重大工程

(一)农业可持续发展工程。实施高标准农田、有机肥加工、大中型沼气、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膜综合回收利用等项目,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负责)

(二)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等项目。(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建设、农资监管能力提升、规范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乡镇站建设等项目。(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十、加强农业对外合作

(一)优化农业对外合作布局。以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片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支持建立境外农业示范基地,开展农产品贸易活动及技术交流合作,促进农业全面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

(二)促进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巩固果蔬、小杂粮、茶叶等传统出口产业优势,建设一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区),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对出口基地的优质农产品实施检验检疫配套便利化措施,落实出口退税政策。鼓励建设农产品出口交易平台、境外农产品展示中心,用“互联网+外贸”推动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鲜果、果汁等重要农产品出口监测预警,应对国际贸易纠纷。把握好重要农产品进口时机,适度增加省内紧缺农产品进口。(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负责)

十一、大力实施产业精准脱贫

(一)培育特色产业。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特点,兼顾时效性和长期性,因地制宜精准布局产业,建设一批覆盖贫困区域、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坚持“全产业链开发、一二三产融合”的思路,大力推进多功能农业和三产融合发展,把特色种养业与光伏产业、休闲旅游产业长短结合,拓展贫困户脱贫增收空间。(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扶贫办负责)

(二)精准帮扶贫困户。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土地托管、股权合作、吸纳就业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育创新“政府+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引导贫困户以农房、土地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以及通过土地托管、订单生产、产业务工等方式,让贫困户分享更多资产收益,增加租金、股金和薪金收入,实现长期精准受益。(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扶贫办负责)

(三)健全扶持政策。支持贫困县以县为平台,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财政安排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加大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力度,用活用好产业扶贫基金。加强扶贫再贷款使用管理和考核评估,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贫困地区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特色产品保险和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保监局负责)

十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

(一)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与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涉农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各级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逐步增加。(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整合优化农业建设投入。统筹整合各类建设性质相同、内容相近、投向相似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影响全局的重大工程。鼓励采取投入补助等方式实施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省产业扶贫基金、农业融资担保体系等作用,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负责)

(三)调整优化农业补贴政策。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优化农机购置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秸秆还田等绿色增产技术所需机具补贴力度,对优势特色产业和主推技术所需的农机具实行重点补贴。完善结构调整补助政策,继续支持粮改饲、粮豆轮作,加大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支持力度。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有机肥增施和秸秆资源化利用试点。(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负责)

十三、创新金融服务

(一)完善信贷支持政策。强化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稳步推进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健全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监督考核和风险防控机制。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对稳粮增收作用大的高标准农田、先进装备、设施农业、加工流通贷款予以财政贴息支持。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贷款。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推行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保监局负责)

(二)加大保险保障力度。逐步提高主要粮食作物、畜牧产品和经济作物农业保险覆盖面,扩大畜牧业保险品种范围和实施区域,支持各市县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设施农业保险。开发新型经营主体“基本险+附加险”的保险产品,探索开展价格指数、气象指数等创新型农业保险。争取“保险+期货”试点,加大农业对外合作保险力度,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保监局负责)

十四、强化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农业部门牵头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规划任务的组织落实、跟踪调度、检查评估,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省农业厅负责)

(二)逐级衔接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根据任务分工,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省农业厅负责)

(三)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农业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级评价农业现代化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发布评价结果。(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负责)

(四)推进依法治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依法兴农护农治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陕西省果业条例》《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力度。深化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综合执法与行业执法职能,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滥用抗菌药物、非法屠宰病死畜禽、制售假冒农资和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等行为,依法保护农业发展。(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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