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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 2018-03-05 14:59

陕政办函〔2017〕29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分析、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省政府决定建立陕西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省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评估。统筹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分析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资金计划,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省金融办、省国防科工办、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资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调整成员单位和人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提出会议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召开联席会议。按照会议确定事项,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相关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关机构牵头,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及效果评估。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汇总相关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进度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及时汇总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按季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积极统筹衔接,协调各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工作。

附件:陕西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

陕西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梁 桂 常务副省长

副召集人:张光进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苏园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建利 省教育厅厅长

林黎明 省科技厅副厅长

任 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苏新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任 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冬羽 省统计局副局长

周彬县 省金融办主任

王 伟 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李玉怀 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冷劲松 省金资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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