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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
《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

陕价综发〔2018〕59号
时间: 2018-11-02 17:04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物价局,各县(市)物价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8年第2号)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陕价综发〔2018〕24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16年制定的《陕西省价格听证目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本通知自2018年7月12日起施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陕价综发〔2016〕121号)同时废止。

陕西省物价局
2018年6月11日


    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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