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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省长梁桂要求
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常务副省长梁桂要求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时间: 2018-01-04 16:13

当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是我省贯彻中央精神,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路线图和责任书,各地各部门必须按照这个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积极推进,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以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均衡发展

一要保持示范工作的连续性。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是依法行政示范活动的升级版。从2008年开始,我省即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地各部门要吸收以往依法行政示范经验成果,提升示范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二要“抓薄弱、强基础、出经验”。要围绕落实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在突出重点工作的同时,狠抓薄弱环节,特别要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法治力量。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优势,选取一到两项工作做实做细,力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实现法治领域的追赶超越。三要加强督促指导。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日常督促指导检查,及时推广经验,切实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这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突破口。要按照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依法加强监管,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要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争取早日通过实施。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要积极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制定政府规章,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二要注重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要加强立法调研,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对意见分歧较大的立法项目,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使法规规章符合我省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真正用良法促进善治。三要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于不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或者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适度集中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权,实行综合执法;依法向乡镇下移行政执法权,做到“放得准,接得住”。二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18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权责清单,对相关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进行一次彻底梳理,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辅助执法,明确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职责权限、聘用条件和程序。三要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底前在部分市县试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总结和积累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推行打好基础。

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制约和监督

一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二要加强层级监督与社会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三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四要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专业化工作队伍,严格依法办案;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协调,积极配合支持行政诉讼工作;通过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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