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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开展方言语音建档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开展方言语音建档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05-04 15:08

陕政办函〔2016〕7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方言承载文化乡愁,秦腔、信天游、民歌、民俗因方言而活力四射。但当前方言文化特征正受到严重冲击,部分方言甚至濒临消失。为做好其抢救保护工作,传承地域文化,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方言语音建档是保存方言、留住乡愁的重要形式,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省档案局开展了陕西方言语音建档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从今年到2017年6月,将在全省以县为单元全面推开,对县域方言分布情况进行普查,选定当地最具代表性的方言语音发音人,通过对语音、词汇、语法及民歌、曲艺、戏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整理建档,建立内容完备、体系健全的方言语音档案数据库。力争2016年12月底,各县(市、区)方言语音建档率达到70%以上;2017年6月底,建成省、市、县三级方言语音数据库和相关文字档案。
  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方言语音建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大力支持这项工作。方言语音建档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文化部门要组织协调以方言为载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责任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做好配合,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区域内高校语言学科、特别是方言研究专家的作用,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为方言语音建档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通过和省档案局的通力合作,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任务。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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