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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16-03-03 15:42

陕政办发〔2015〕10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为重点,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到2020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到203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产品优质安全,产地环境良好,产业发展有机融合,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一)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土壤改良、配套电网林网道路建设,到2020年建成196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强梯田、坡耕地、盐碱地治理,开展治沟造地、打坝淤地,稳定生产基础。
  (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在30个粮食主产县、20个旱作农业县依法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耕地质量评估、等级认定、信息管理,做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验收,不断提升土壤肥力。
  (三)大力提升粮食产能。以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四大作物为主,实施单产提高工程,推进节水、高产、增效、绿色增产模式,提高关中灌区小麦产能,增加渭北旱地小麦单产,稳定陕南水稻产量,推进马铃薯主粮化,不断提升土地产出率、投入品利用率、劳动生产率。
  三、优化结构布局,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四)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按照特色农业产业布局,建设陕北长城沿线、渭北旱塬、关中灌区、陕南川道四大粮食功能区,打造陕北肉羊、渭北苹果、关中奶畜、陕南生猪和茶叶五大特色产业带,发展西咸都市农业、秦岭北麓及秦巴浅山区猕猴桃、渭南高效设施农业、宝鸡高效设施农业、渭北东部大樱桃、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红枣六大区域特色产业板块,形成“粮食为基础、果畜为支柱、菜茶为特色”的产业布局。
  (五)促进果业转型升级。围绕苹果“西进北扩”、猕猴桃“东扩南移”,陕北黄土高原发展山地苹果,渭北北部加快老园改造,渭北南部发展矮化苹果,以秦岭北麓产业带为基础发展秦巴浅山区猕猴桃原产地产业板块。因地制宜发展时令水果、经济林产业,形成优势突出、种类丰富的现代果业布局。
  (六)推进畜牧标准化养殖。按照“陕南猪、陕北羊、关中奶畜”产业布局,建设畜牧生产基地县,完善良种繁育和疫病防控体系,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发展产业联盟。鼓励社会资本开展青贮饲料、牧草种植商业化开发,加快建设现代饲草产业体系。   
  (七)建设蔬菜产业集群。围绕大中城市蔬菜供应,优化设施种类和品种结构,集成配套栽培技术,完善专业化育苗点和冷链体系建设,推进产销一体化,引导蔬菜产区规模发展,打造陕北、陕南、关中、秦岭山区四大设施蔬菜产业集群。
  (八)做大茶叶产业。坚持做优绿茶、做亮红茶、做大黑茶,加快改造低产茶园,建立无性系茶苗繁育体系,开展标准化茶园建设。支持茯茶产业园(镇)建设,促进茶产品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开拓国内外茶叶市场,培育和打造知名品牌,提升茶产业效益。
  四、创新经营方式,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九)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国家项目。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推动厂房、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质押等业务,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培养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高素质职业农民。
  (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基础上,引导农户依法有偿流转承包地。支持统一连片整理耕地,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支持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十一)大力开展产业化经营。完善和推广产业联盟模式,带动农民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开展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试点。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村企互动的产销对接模式,推进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十二)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大型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精深加工、循环加工,打造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开发马铃薯主食产品、休闲食品,延伸产业链。实施农产品初加工惠民工程,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建或自建研发中心,支持精深加工装备改造升级,增强产业发展创新驱动力。
  (十三)创新品牌营销服务。支持国家级洛川苹果、眉县猕猴桃批发市场建设。探索拍卖、期货等交易方式,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品牌整合力度,在高端乳品、肉制品、果品领域打造一批优势名牌。鼓励申报著名(驰名)商标、申请使用地理标志和保护产品标志,发展品牌直营店。加强冷藏储运流通体系建设,提高产销对接配送能力。
  五、强化科技创新,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十四)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组建陕西现代农业发展研究院,加强农业科技资源统筹,构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开展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省级科技服务云平台,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解决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
  (十五)建设现代种业体系。加快推动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有偿向企业流动,构建“育繁推一体化”育种联盟。支持种业企业自主创新,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南繁基地,加强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测试和品种区域试验体系建设,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
  (十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完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优化农业装备结构,推广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节水灌溉、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支持农机新产品、新装备研究开发,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支持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示范引领农机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一体化发展。
  (十七)建设信息化体系。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建设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管理执法、农业电子商务等四大信息服务工程。推广“武功电商”模式,培育品牌电商主体。创新商业流通业态,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支持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示范应用,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精准化。推广农业信息化示范县建设模式,实现农业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六、加强生态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八)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关中地区以大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为重点,加快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陕北地区加强淤地坝和坡改梯建设,发展雨水集蓄利用。陕南地区加强集雨窖灌和石坎梯田建设。加快渠道衬砌防渗改造,积极推广抗旱品种、地膜覆盖、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深耕深松等技术。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精准补贴机制。
  (十九)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专业化生产,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量用药、废弃物资源化等,建立上下游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源头可控制、产业可持续。加快推广节能减排集成配套技术,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行农业清洁化生产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加强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实施汉丹江、渭河、延河、无定河、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工程。
  (二十)推进废弃物综合利用。围绕大型畜禽养殖场,支持建设有机肥加工厂等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加快建设秸秆沼气工程,促进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等综合利用。支持开展农田废旧地膜、棚膜回收利用技术试验示范。扶持使用加厚或可降解农膜,开展残膜回收与综合利用。
  (二十一)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开发农业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功能,支持建设公共设施。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扶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休闲农业知名品牌。挖掘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特色景观资源,保护村庄原始风貌,整县推进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
  七、坚持产管并重,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十二)推进标准化生产。健全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建立“三品一标”认证、以奖代补机制,推行清洁生产技术,规范生产行为,净化产地环境。
  (二十三)加强农产品监测预警。加强检测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开展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十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农产品身份识别、质量安全内控体系和追溯系统,带动市县追溯平台建设。加强源头监管,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保护和修复制度。加强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和市场抽检。
  八、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二十五)落实市县责任。各市、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增强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健全机制,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十六)加强部门协作。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农业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和项目扶持,金融部门要积极落实信贷、保险支持政策,教育、科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商务、质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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