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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7-01-04 15:21

陕政办发〔2016〕9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0日

陕西省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精神,推进我省消费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思路。
  通过省级抓龙头、市级抓骨干、县级抓小而精致企业,着力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实现由资源要素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产业链低端向中高端转变,简单聚集向深度集聚转变,为我省工业经济实现追赶超越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消费品工业总产值突破7500亿元,占全省工业比重提升5个百分点;培育形成全国知名品牌6个,中国驰名商标65件;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升0.5个百分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户;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
  “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15年  2018年  2020年
创新能力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0.7 1.0   1.2
     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户)        69      85      100
产业规模 工业总产值(亿元)                4122    6000    7500
     占全省工业比重(%)               20      23      25
     规模以上企业户数(户)            1428    1700    2000
品牌建设 中国驰名商标(件)                56      60      65
     陕西著名商标(件)                1738    1869    2000 
  二、主要任务
  (一)“一企一策”增品种。
  1.打造国内领军企业。实施“511”工程,即:培育百亿级龙头企业5户,十亿级骨干企业100户,亿级小而精致企业1000户,采取省、市、县联动,“一企一策”精准施策,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做优存量、做大增量,推动消费品工业转型升级。
  2.组织创意设计。实施“工业+文化”行动,加快培育工艺美术设计、工业设计等创意设计产业。组织工业设计大赛,提高消费品文化内涵和附加值。鼓励企业与工业设计服务单位对接,推进一批优秀设计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3.增加中高端供给。发展高性能医学影像设备、可穿戴及智能康复辅助等先进医疗设备。推进智能卫浴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实现智能产品体系化发展。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
  4.发展特色消费品。弘扬工匠精神,汇集三秦文化,重点发展羊乳、绿茶、功能性服装、旅游工艺品、方便食品等具有陕西特色的消费品,培育一批独树一帜、享誉国内外的小而精致企业。全面提升我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巩固羊乳制品行业全国领先地位。
  (二)“对标示范”提品质。
  1.实施精品制造工程。在食品、服装家纺等行业选择10户重点企业,与国内国际知名产品进行比对,引导企业树立标杆,加强创新研发,推出一批性能优越的精品,力争产品质量接近或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2.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加强从原料到生产销售全流程质量管控,指导酒、乳制品、肉制品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引导医药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提升仿制药质量水平。
  3.提升智能化水平。推进智能生产,鼓励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提高生产效率。加快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系统推广,实现生产、销售和产业链上下游等各环节集成化、智能化管理。鼓励企业应用产品性能监控和物联网智能终端技术,推进智能服务,提升产品性能稳定性和质量一致性。
  4.保障优质原料供应。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从原料端保障消费品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支持琥乙红霉素、泛影酸等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和林麝、太白贝母等10种濒临灭绝的中药材规范化种养殖基地建设,保障优质原料药供应。
  (三)“一业一品”创品牌。
  1.开展品牌培育工程。选择酒、乳制品等特色行业,培育6大全国知名品牌,力争实现“三强、三进”品牌培育发展目标,即3户企业成为中国500强,3个知名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市场。各市提升引领一批区域强势品牌,通过开展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创新研发、扩大宣传等方式提升品牌知名度,抢占国内市场。各县(市、区)培育孵化一批旺盛活力的品牌梯队,形成各具特色的品牌培育体系。
  2.提高品牌竞争力。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构建管理体系,明确品牌定位,采用合理定价、差异化发展等策略,整合渠道资源,提高品牌产品性价比。推动各市建立品牌商品对接机制,大力开展知名品牌产品“全国行”“网上行”和“进名店”等活动。完善全省医药优势产品目录,提升市场占有率,力争培育形成100个年销售超亿元的优势大品种。
  3.加快网络品牌推广。鼓励食品、服装家纺以及轻工等龙头企业应用“互联网+”,促进品牌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对接,拓宽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推动线上品牌与线下品牌共同发展。
  4.培育国际品牌。鼓励企业通过马德里体系等开展商标国际化注册,加快自主品牌国际化进程。支持品牌企业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名企业合作,建立海外研发设计机构及营销渠道,提高品牌竞争力。鼓励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品牌产品出口比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
  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落实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各市(区)、各部门开展工作;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筹划组建消费品工业研究院,研究前瞻性、战略性重大课题,制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发布行业报告,为消费品工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省级医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中小企业发展、工业技改等产业基金作用,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品牌培育和项目建设。采取股权投资、以奖代补或贴息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项目建设,采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无偿贴息等方式解决骨干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对成功上市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产品质量优、享誉国内,具有陕西特色的小而精致企业在品牌培育和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负责)
  (三)加强技术创新支持。
  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标示范企业在示范期间,根据考评结果给予一定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四)加强市场建设。
  对增速快、结构调整成绩显著的企业实施促销奖励。对首次进入中国企业、中国民营企业、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或名次有大幅提升的企业,分别给予适当性奖励。对企业主营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市场且占一定市场份额的给予奖励。对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的给予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
  (五)加强品牌宣传。
  支持我省主流媒体开展“陕西名优特产品”系列专题报道,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对企业在央视和一线省会城市主流媒体进行广告宣传的给予补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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