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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年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创新模式
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创新模式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6-09-18 15:05

陕政办发〔2016〕5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2016年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创新模式复制推广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1日

 

陕西省2016年西安光机所西北有色院

创新模式复制推广工作方案

  在全省推广复制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西安光机所)和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以下简称西北有色院)创新模式(以下简称“一院一所模式”)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为做好本年度“一院一所模式”复制推广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 “一院一所模式”内涵
  (一)西安光机所模式——开放办所、专业孵化、择机退出、创业生态。
  1.开放办所。立足科研,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依托国有院所资质创建“人才特区”,聚集国内外优秀人才,促进人才双向流动;接轨国际先进科研方法和管理模式,探索研究所与社会的深度融合。
  2. 专业孵化。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为创业团队提供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专业导师、专业装备、专项基金、专业团队等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支撑。
  3. 择机退出。秉承“参股不控股、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将研究所打造成孵化高科技企业的航母。在参股企业规模化可持续时,将股权重新转化为资本,反哺科研或接力孵化。
  4.创业生态。依托自身基础,建成“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构建“研究机构+天使基金+孵化器+创业培训”的贴身孵化软环境,实现集科技创业者、投资人、工程师、创业服务者为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热带雨林”科技创业生态。
  (二)西北有色院模式——三位一体、母体控股、股权激励、资本运作。
  1. 三位一体。“科研、中试、产业化”同步发展。科研,以国家需求和市场为导向开题立项;中试,以建设创新平台打通成果转化瓶颈;产业化,瞄准高端市场开发高端产品并以效益反哺科研,从而保证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实现良性循环。
    2. 母体控股。研究院负责为控股公司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撑,通过公司分红反哺。研究院对控股公司实行“战略管控”,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参与公司的决策。
  3. 股权激励。组建股权多元化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公司,实行研究院控股、战略投资者参股、经营层和技术骨干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用无形资产入股和量化分配激发科技、产业和管理人员的创造力。
  4. 资本运作。通过资本市场募集产业扩大升级的必要发展资金。
  二、推广思路和年度目标
  (一)推广思路。
  以试点扩大影响,以重点推广营造示范效应,逐步培育新的适用不同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创新创业模式。广泛开展大企业与高校深度联合,设立新型产学研结合的研发平台,在此基础上推动员工在企业内创,为企业积累新的增长点;建立高校众创孵化器,设立校园微种子、微天使基金,推动高校众创,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研院所利用自身人才、技术、成果,开展院所自创,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加快成果转化、企业孵化。
  (二)年度目标。
  在全省范围确定“一院一所模式”试点单位30家,其中,重点推广单位7家。推动试点单位组建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5支,建立专业孵化器3个,新孵化注册科技企业50家左右,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50项。支持设立相关科技创业投资基金3只。集成省内外力量,组建陕西空天动力技术研究院。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1. 在中央驻陕军口科研院所确定试点单位15家,重点推广单位3家。推动试点单位组建高层次创新团队2支,吸引海内外、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2个,建立专业孵化器1个,新孵化科技企业20家,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20项。(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在中央驻陕及省属民口科研院所确定试点单位15家,重点推广单位4家。推动试点单位组建高层次创新团队3支,吸引海内外、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3个,建立专业孵化器2个,新孵化科技企业30家,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30项。(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
  3. 建立“一院一所模式”数据库应用平台,促进军工科技资源包括仪器设备、非加密科技成果包、人才资源共享,推进国家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实现科技资源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
  4. 支持高校与企业或科研院所实行双导师制,指导在校学生在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支持在陕高校、国企开展校企产学研联合试点,落实双向合作单位5家,联合建设研发平台5个、众创空间(孵化器)5个,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20项。(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5. 集成省内外航空、航天等领域科研、制造资源,组建陕西空天动力技术研究院,年内挂牌运行。(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西安市政府) 
  6. 落实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制订陕西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定和支持众创空间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完善推进科研院所市场化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和适应无形资产特点的国有资产管理评价体系。(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
  7. 结合“一院一所模式”推广,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军民融合、支持校企合作助推众创众筹为目标,依托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发起或参与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微种子、微天使基金3支。(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8. 组织举办特色鲜明、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专业创新创业大赛。动员、组织500家以上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参赛。改革省级相关计划体制,构建“众创大赛+众包平台+众筹平台”三位一体的助推模式,通过以赛代评、以奖代立等方式对优胜团队给予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9. 制订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建设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动态监测系统,实时掌握全省科技型企业培育孵化情况,定期向社会发布全省科技型企业注册数据。(省科技厅、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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