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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省长姚引良要求
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常务副省长姚引良要求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时间: 2016-08-01 16:28

简政放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牵涉到党的执政形象、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我省奋力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高度、全局高度、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以“自我割肉”、“壮士断腕”的精神正确看待利益关系的调整,以强烈的忧患意识、担当精神,把各项改革推向深入。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政府印发的方案精心组织、协同推进。总的目标要求是:放彻底、管到位、有实效,社会反响良好、群众真正受益。为此,我再强调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再取消下放一批审批事项

要及时承接落实好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确保我省同步取消、无缝对接。省编办要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的要求,梳理权力、分析履职,进一步调整完善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权责清单落实到管理服务全过程;要按规定时限在8月底前将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在全省统一发布平台上线运行。同时,要加快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省发改委要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再取消下放一批核准事项,最大限度放权给市场和企业;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要全部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省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尽快实现“五证合一、一证一码”,积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减少企业设立的前后置审批,实现商事登记更加便利化。

二、多管齐下降低企业成本

省财政厅、物价局要会同人社、住建等有关部门落实好减税、降费、清费政策措施,尽可能降低社会保险等费率,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省审改办要全面清理、整合规范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有效解决评审评估事项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工商、税务部门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填“一张表”、到“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整顿供电、供热、供气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的配套费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

三、加快推进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改革

省人社厅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的衔接落实,我省自行设定的资质资格原则上要全部取消,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对中央驻陕单位实施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要全面摸底,督促规范。同时,要加快制定我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许可认定。

四、尽快理顺基层执法体制

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统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着装、标志标识、执法证件、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以工商系统现有执法着装为基础尽快整合规范到位。省编办要按照镇村综合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县级部门驻乡镇单位体制改革工作,没有完成移交的10月底前要全部移交到乡镇。省政府法制办要积极梳理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县区通过委托方式赋予乡镇相应行政执法权。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五、 加快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省发改委、省信息中心要会同省编办、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省电子政务办,依据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定全省政务信息共享目录,抓紧扩能升级。各地、各部门已建、在建信息系统要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采用专线连接方式,尽快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尽快理顺省级政务服务机构体制,建立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实现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家受理、一网通办”,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省发改委牵头,负责整体规划和建设;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负责技术和资金等支持;省编办负责规范和完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理顺省级政务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省政府政务公开办要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省工商局、省编办、省民政厅等部门要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力争年内完成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改革前的存量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

六、强化监督督查,严格问责问效

“放管服”改革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中省决策部署是否坚定落实和“不走回头路”。为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督查组和专家组每年要分别开展一次“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年中评估、年底督查。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推动不力、组织实施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规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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