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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现代果业强省建设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果业强省建设的意见

时间: 2016-08-01 16:00

陕政办发〔2016〕3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果业转型升级,推进现代果业强省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以转变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现代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建成全国果业生产加工核心区、贸易物流枢纽区、高新科技研发区,全面提升陕西果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全省水果面积达到2000万亩、产量达到2135万吨、产值达到1300亿元,优果率达到80%以上;干果面积达到2750万亩、产值达到150亿元;果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实现果业强、果农富、果乡美目标。
  二、转变果业生产方式
  (一)优化果业区域布局。实施苹果产业“北扩西进”战略,建设陕北黄土高原、渭北北部和南部产业板块;稳步调减晚熟品种,合理发展早中熟品种,适度发展加工品种,实现早中熟与晚熟、鲜食与加工品种合理搭配。猕猴桃产业实施“东扩南移”战略,建设秦岭北麓和汉、丹江流域产业带。因地制宜发展时令水果、干杂果和林果业。(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创新苹果栽培方式。推广减密度、大改形、强拉枝、有机肥等关键技术,改造郁蔽老化果园400万亩。推广矮化砧木、宽行密植、篱架栽培、纺锤树型栽培模式,发展自根砧、中间砧和双矮型栽培300万亩,建设高产高效示范区100个、标准化示范园1000个,创建一批扶贫示范果园。(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等负责)
  (三)提高苗木繁育水平。依托苗木繁育企业和涉农科研院所,建设种源保护库(母本园)、省市县三级区域试验站、苗木检测中心。建设产业化育苗基地,加强无毒(脱毒)苗木繁育与推广,依托杨凌农产品加工贸易园区,设立果树种苗交易专区,规范苗木生产流通。(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等负责)
  (四)加强果园基础建设。加大涉农资金投入整合力度,加强果园水利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广土壤改良、喷灌滴灌及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推进机械化节本增效生产。建设气象灾害和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气象局等负责)
  三、构建新型经营体系
  (五)培育新型市场主体。鼓励果业企业建立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果业加工销售企业,推进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进财政支持合作社创新试点,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合作社、联合示范社。鼓励果农通过转包、互换等方式,发展一批果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职业农民”“公司+基地+果农”等模式,构建现代果业产业体系。(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等负责)
  (六)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壮大果业经纪人队伍,支持发展果业协会,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公益性服务体系与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效衔接,构建“一主多元”果业服务体系。(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供销社等负责)
  四、加强果品质量安全监管
  (七)推行标准化生产。修订完善陕西果品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包装、贮藏、销售等标准体系。推行果品“三品一标”认证,加强出口果园认证。支持果区建设畜牧养殖场,多渠道开辟有机肥源,大力发展果畜结合型循环农业,提升果园土壤有机质水平。(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等负责)
  (八)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把果业综合执法作为农业执法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果业法制化建设“宣传周”活动,加强《陕西省果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执法体系,加强市场执法,强化苗木资源保护与质量监管,维护果业生产经营秩序。(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九)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药、调节剂等投入品监管,实施果园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开展果区产地环境和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建立果品生产档案记录。依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果品内控体系和追溯体系,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实现全程监管。(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负责)
  五、创新市场营销机制
  (十)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壮大果品物流企业,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捷的物流体系。配备果品销售直通车,推进农超、农校、农企、农社对接。加大对产区和销区冷库建设的补助力度,加强果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冷藏配送车辆购置补贴试点,建设果品运输、加工、贮藏、销售冷链体系。(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负责)
  (十一)搭建产地交易平台。支持国家级洛川苹果、眉县猕猴桃批发交易市场开展商业化运营。搭建高端果业信息平台,提升信息收集、分析、发布能力,增强产品定价权和市场话语权。建设产地交易市场,形成省、市、县三级市场体系。支持发展果品电子商务,推进“互联网+果业”发展,做大果品期货市场。(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十二)实施品牌化战略。整合推出陕果(秦果)品牌背书,打造8至10个区域公用品牌、5至10个知名企业品牌,培育一批产品品牌,构建品牌体系。推行品牌使用与维护市场化机制,发展品牌联盟。(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负责)
  (十三)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加大品牌文化策划与宣传推介力度,依托省内重点旅游景点,设立果品形象店,扩大果品知名度。实施“千店、千网、百库、万园”工程,支持果品店建设,开展专卖店、直销店和连锁店“一卡通”消费。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农业“走出去”战略,对符合条件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国际市场考察、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境外展会、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投(议)标等给予补助,促进果品出口。建设中哈苹果友谊园,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试行果品营养均衡配餐计划,实施“蛋奶果工程”,推进水果进校园。(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旅游局、省供销社等负责)
  (十四)促进产业融合。推进果业加工企业与涉农科研院所联合,开发高效绿色、高附加值、营养化加工产品,稳定果汁加工能力。支持加工生产线建设,创建果品加工产业园区和加工示范县。依托文化旅游资源,开展果业观光、采摘、水果餐饮大赛等活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等负责)
  六、强化科技支撑
  (十五)推进科技研发创新。探索科研项目招投标制,支持果业基础研究和创新研究。依托陕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果树种苗科技创新中心。鼓励涉农科研院所、试验站、民间研究机构联合龙头企业建立育繁推一体化工作机制,支持品种研发和试验示范,在矮砧嫁接品种选育上实现突破。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加强果业科研力量建设。加快建设中国苹果气象服务中心和猕猴桃工程技术中心。(省编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等负责)
  (十六)注重专业人才培养。支持果区建设培训基地,通过定向委培、继续教育、科技合作、国际交流等方式,建立多层次人才和职业果农培育机制。支持涉农院校设立果树相关专业。果品主产区要加强果业特色教育强县建设,落实相关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果区就业创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负责)
  (十七)健全技术推广体系。加强陕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建立省级专家库和咨询委员会。建设一批果树试验示范站,强化科技成果试验、示范、培训和推广。完善市、县、乡三级技术推广网络,提升技术转化和科技服务水平。(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负责)
  七、创新投融资机制
  (十八)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用于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持续增长。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退耕还林、灌区续建配套、农业产业扶贫等资金,支持现代果业科技创新、标准园建设、品牌打造与市场营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金融办等负责)
  (十九)创新金融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果区建立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果业基地县创办小额贷款公司、果农互助基金组织,探索果园抵押贷款。充分利用股票市场,优先推动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商业模式新的果业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和企业投资果业发展。(省金融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等负责)
  八、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果业发展,将果业转型升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果业生产基地县(市、区)要制定“十三五”果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推进果业发展具体措施。财政、农业、林业部门要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果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推动合力。
  (二十一)健全果业管理体系。各地要按照产业化理念,进一步深化果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果业管理部门职能,加强规划指导、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管,推进水果、干果的全产业链管理,建立全程服务机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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