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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渭南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渭南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间: 2015-12-18 09:54

陕政函〔2015〕229号

渭南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渭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186号)精神,现就你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华县,设立渭南市华州区,以原华县的行政区域为华州区的行政区域,华州区人民政府驻华州街道新华大街1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机构更名等按规定及时办理,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以及土地管理法规政策,整合区域资源,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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