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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陕西省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时间: 2015-12-18 09:42

省政府2015年11月2日决定,任命:

  刘力为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省政府2015年11月2日决定,免去:

  刘勤社的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省政府2015年11月16日决定,任命:

  李向阳为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
  郭惠敏为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丁小军为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
  高涛为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黄建军为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文亮为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赵生山为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
  杨海志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李肇亚为陕西省电子政务办公室(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常保平为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富明为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省哲为陕西省审计厅副巡视员;
  石崇孝为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
  刘岭为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王瑞辉为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副院长;
  杨忠平为陕西省统计局副巡视员;
  郑春生为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

省政府2015年11月16日决定,免去:

  公培明的陕西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职务;
  高秦安的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职务,退休;
  郭三民的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副院长职务;
  赵红星的榆林学院院长职务。

      (陕政任字〔2015〕184—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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