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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5-12-03 14:33

陕政办函〔2015〕24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力维护我省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干燥,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加之节庆活动相对集中,人流物流大,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去冬今春我省共发生火灾4756起,造成1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000万元,教训极其深刻。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订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督促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的管理内容,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完善冬春火灾防控预案,狠抓工作落实。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强化措施,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市、县、区要针对冬春季节防火工作特点,研判、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在11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文物古建筑、物流仓储等火灾易发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防基础设施损坏、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消火栓无水、消防车通道占用、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各地要结合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及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西安、宝鸡、榆林市政府要加大公安部报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的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力度,咸阳市政府要按时限要求整改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书面警示的1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对省消防安全委员会9月17日在《陕西日报》等媒体集中曝光的10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地要认真抓好督促整改,确保年底前全部销案。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落实常态化的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和全省两会及重大活动前后,要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和重点场所实行安全联合巡防排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站,通过开办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要结合冬春季火灾形势和防控薄弱环节,围绕“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等主题开展“119”消防日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和“96119”热线举报火灾隐患,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强化保障,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应急准备
  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系统要修订完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灭火救援区域联防机制,提高区域应急联动能力。重视消防装备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装备的灭火性能。加强基层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综合性灭火演练,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和灭火水平。推动街道、乡镇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力量加强社区、村庄消防安全巡查,形成群防群治整体合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切实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调集力量进行有效扑救和成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督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省政府年初与各市政府(管委会)、行业部门签订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逐条查漏补缺,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准备工作。12月中下旬,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考核小组,按照《2015年度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和《2015年度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对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地政府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政府将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火灾频发的地区实行领导约谈、通报问责。
  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后结束,各地要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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