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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15—2020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时间: 2015-10-21 10:39

陕政发〔2015〕3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5日

 

陕西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15—2020年)

  物流业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我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大格局、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着力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物流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5—2020年。
  一、 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 发展现状。
  2009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物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出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设立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加快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物流业发展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对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物流规模持续扩大。据统计,2014年全省物流业实现增加值1131亿元,比2009年增长1.75倍,年均增长11.8%。物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4%,占服务业的比重达17.6%。全社会物流总额达到3.58万亿元,比2009年增长2.48倍,年均增长19.9%。
  互联互通能力提升。依托高速公路“一日交通圈”、“两纵五横四枢纽”铁路骨架网和“一主四辅”航空运输格局,围绕产业聚集、消费取向和货物流量,先后开通了面向韩国的货运航线和面向中亚的“长安号”货运班列,西安铁路枢纽形成了2亿吨/年货运能力,全省货运总量从2009年的8.6亿吨提高到2014年的15.7亿吨,年均增长12.8%。建成各类物流园区32个和一批物流配送中心,营业库房面积达到350万平方米左右。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始应用,装卸搬运、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物流专用装备和智能标签、跟踪追溯等技术迅速推广,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快速推进。
     物流功能不断完善。西安被确定为全国物流节点城市、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和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宝鸡、榆林、咸阳被确定为全国物流园区二级布局城市。西安咸阳机场航空一类口岸、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路一类口岸及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先后获批。西安国际港务区构建了西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西安公路港、西安综合保税区三大平台,开展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获得国际国内港口代码,内陆港模式探索已走在全国前列。       物流企业快速成长。物流业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加快,传统运输业、仓储业加速向现代物流业转型,制造业物流、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和国际物流等领域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物流企业达到20家,国家A级物流企业57家,其中5A级4家。新加坡普洛斯、嘉里大通等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布局陕西,招商局物流、中铁物资等央企在陕组建了第三方物流公司。初步形成了所有制多元化、服务网络化和管理现代化的企业发展格局。
  总体来看,我省物流业仍处于生长期的初期阶段,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一是物流理念意识还不够强。对物流业的服务业属性和产业地位认识还不到位,物流基础平台等公共服务能力较弱。规划前瞻性、系统性不足,强调土地、资金等硬件多,对环境、机制、模式等软件涉及不够。二是物流市场主体不强。多数物流企业规模偏小,物流服务功能单一,物流运作的一体化、网络化程度较低,对市场和资源的掌控能力不足,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设立的各类总部机构较少,缺乏具有强劲带动力和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三是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物流基础设施未能与交通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配套发展,存在项目布局散、乱现象。公路、铁路、航空等多式联运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无缝衔接的综合物流运输网络体系尚未形成。节点城市之间发展差距明显,西安单极支撑格局突出,缺乏新的物流增长极。四是物流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航空物流发展明显滞后,在航线网络、货运能力、运营成本等方面与周边竞争机场差距较大。铁路物流仍以煤炭等为主,和制造业、商贸、电子商务等结合度低,国际货运班列市场化运作能力不强。公路货运量占比过大。传统运输模式仍是主流,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冷链物流等发展缓慢。信息技术、物联网推广运用还不广泛,电商物流、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等新型物流业态发展滞后。五是政策落实力度有待加强。物流项目用地、规划保障力度仍需加强,税收减免、水电气价格与工业同价、便利通行等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法规、信用体系建设滞后,无序竞争和服务同质化问题严重。这些问题的叠加,导致我省物流业货物集疏运能力不强,地理区位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社会物流成本洼地优势,制约了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 面临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界经济新格局、国内经济新常态、区域经济发展新战略、网络技术革命新趋势既为我省物流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新动力、新需求,同时也带来新挑战。
  新机遇。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使陕西成为向西开放的前沿、“一带一路”的中心区域和重要节点,我省物流枢纽地位重要性将更加凸显。国家进一步加大对丝绸之路沿线港口、陆海通道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的支持力度,也将推动我省国际物流发展进入新阶段。
  新动力。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不断发展并在物流业得到广泛应用,将为生产流通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样化、精益化的物流服务,推动制造业专注核心业务和商贸业优化内部分工。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的不断增强和消费方式的逐步转变,将为全社会物流服务能力和效率持续提升注入新动力。
  新需求。农业现代化对大宗农产品物流和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的需求不断增长。新型工业化要求加快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的制造业物流服务体系。居民消费升级以及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迫切需要建立更加完善、便捷、高效、安全的消费品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网络消费等新型业态将推动快递物流需求继续高速增长。
  新挑战。全球物流市场联系更加密切的趋势不可逆转,而我省国际物流仍处于培育期。我国物流市场处于生长期的中期阶段,区域物流一体化趋势越发明显,区域之间争夺物流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我省物流市场城乡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清晰,电商、网购等新业态发展对传统商业带来巨大冲击。
  二、 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与主要原则
  (一) 基本遵循。
  深刻理解中央丝绸之路经济带“五通”战略的核心——贸易通的全局性战略意义,高度重视国家要求把“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与区域开发开放相结合的重要指引,认真遵照省委关于切实解决“四个差距”、努力抓好“四个围绕”的重大导向,着力增强物流理念和开放意识,自觉使全省物流业发展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从整个丝绸之路国际国内物流畅通的全局出发,打造物流新优势,找准问题补短板,推进物流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物流业从点线走向网链、从分散走向集成的供应链一体化发展。
  (二) 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按照互利共赢、开放包容、抱团取暖的基本理念,紧紧围绕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战略,坚持强化一带、联通一路的现实考量,发挥我省区位、交通、产业优势,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提升物流业竞争力为核心,以构筑开放型物流服务网络体系为抓手,加强资源整合和设施平台建设,全面坚持创新驱动和实施“互联网+”战略,大力培育物流龙头企业,发展新型物流业态,加快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提质增效,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为同步够格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物流服务保障。
  (三) 发展目标。
  科学探寻推动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与保障行业合理利润、发挥全球全国网络节点功能与完善省内服务体系的均衡点,到2020年基本建立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绿色环保、安全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全面形成国际国内物流同步、实体虚拟物流融合、制造物流联动发展的新格局,将物流业打造成为我省服务业支柱产业,将陕西打造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商贸物流中心。
  降本。即降低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目前,发达国家基本上是10%左右,我国是17%左右。我省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降低到14%左右,比现在再降低约2个百分点。
  繁荣。即促进市场繁荣与活跃。到2020年,全省货运总量年均增长8%左右,达到25亿吨,铁路货运比重达到25%左右,航空货邮吞吐量达到30万吨,以物流业的繁荣保障陕西经济追赶超越发展。
  增效。即提高物流业增加值占比和企业经济效益。到2020年,我省物流业增加值平均增速比GDP增速高2—3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提高约1个百分点。国家A级物流企业达到100家,5A级企业达到10家,物流企业平均利润率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
  (四) 主要原则。
  整合资源。统筹城乡、国际国内物流体系建设,建立有利于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
  优化结构。加快传统物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建立和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体系。
  创新驱动。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创新运作管理模式,提高供应链管理和物流服务水平。
  绿色低碳。鼓励采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提高物流运作的组织化、网络化水平。
  提高效率。推动物流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一体化运作,促进物流服务体系高效运转。
  三、 实施路径
  (一) 加快培育壮大物流企业。
    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创造条件促进本地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全球布局物流产业链。积极引进日本运通、马士基、中远等物流,中货航、国货航等货运航空,亚马逊、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FedEx、DHL等快递国际龙头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机构,以国际龙头企业的网络优势提升我省物流业集散能力和开放水平。鼓励运输、仓储等传统物流企业向上下游延伸服务,支持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深化战略合作。加快电子商务物流发展,推进快递业与民航、铁路、公路等运输行业联动发展。优先支持以本地为基地的航空运输企业的设立、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邮政、供销社的网络、信息和服务优势,推动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
    (二) 全力构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省内物流配送网络。根据各市(区)区位、综合交通、产业情况,按照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原则,以大西安为核心节点,宝鸡、榆林、安康三市为一级节点,铜川、渭南、延安、汉中、商洛、杨凌六市(区)为二级节点,各县(区、市)为三级节点,整合现有物流资源与新建物流项目,统筹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公共配送末端建设,打造“1—3—6”型节点城市物流配送网络,推动城乡贸易繁荣发展。同时,围绕煤化工等主导优势产业,按照货运集散便利原则,以韩城、神府、彬长旬、定靖等县域为重点,强化铁路、公路出省通道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若干省际毗邻地区开放型物流集散地。

  国际物流通道网络。着眼于强化一带、联通一路,依托空港、陆港、口岸、信息四大平台,全面提升航邮、铁路、公路和高铁物流通道能效,加强公路、铁路、航空枢纽设施有效衔接和配套,优化完善货物集疏运体系,做大做强全国货源在陕过境、聚集、分拨,实现向西打通经新疆到中亚直达欧洲的陆上物流大通道,向东畅通经山东到日韩、远赴欧美的海上物流大通道以及“空中丝绸之路”,形成陆海空、立体化的交通物流通道,为陕西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奠定更好基础。
  (三) 力争在航空物流和新型业态发展领域实现较大突破。
  航空物流率先突破。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战略,统筹谋划西安咸阳机场三期规划及西安航空城实验区建设,适时启动机场北货运区和第五货运跑道,打造“一带一路”国际航空物流枢纽。抓紧引入战略合作者组建货运航空公司,吸引聚集跨国大型货运代理企业,支持发展航空货物“空空中转”和卡车航班业务,有效提升西安咸阳机场集散分拨能力。科学布局建设全省航空货运机场,抓紧构建货运直飞航线网络,重点开通经中亚地区面向欧洲方向的货运航线,经日韩面向东北亚、美洲方向的货运航线,以穗港为中间点面向东南亚、南亚及澳洲的货运航线。争取国家第三、五、八航权试点,改进航线补贴方式。解决好三星、美光、中兴等电子信息及航空制造、生物医药等高附加值产品运输。
  新兴业态重点突破。加快培育与互联网、制造业、金融、贸易等融合发展的新型物流业态。实施“互联网+物流业”战略,建立物流信息采集、处理及服务的交换共享机制和物流信息数据中心。大力推动供应链管理模式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全球采购、全球配送能力的供应链服务商。推动建设航空设备、机械设备、高端消费品、文化产品等保税展示交易平台,逐步建立联系国内外市场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大力推进物流技术装备现代化,切实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物流发展。
  (四) 全面提升货物处理、园区聚集、信息集成、口岸通关和供应链金融能力。
  提升货物集疏运能力。坚持“陆空并举”,大力推动公路、铁路物流转型升级,强化多式联运设施衔接建设,提升集散功能。加快“一带一路”西安铁路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创新部省合作机制,强化公路、铁路、航空设施无缝衔接,完善口岸、联运、信息等功能,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效率最优的物流集散中心。推动大型公路货运枢纽建设,提升改造传统公路货运场站,建设货物配载中心,衔接货物信息,匹配运载工具,降低运输车辆空驶率。依托西安港开展公铁联运、海铁联运、空铁联运等多式联运业务,创新转关、集货、拼箱、仓单管理等业务模式。引进青岛港、洋山港、秦皇岛港、天津港等港口办事处和国际知名公司入驻,实现沿海港口功能内移。
  提升园区聚集能力。合理布局物流园区建设,结合区位特点、产业优势、物流需求,发展货运枢纽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口岸服务型和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以及煤炭、汽车、医药、农产品、冷链、农资、钢铁、出版物、危险货物运输、快递等专业类物流园区。强化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路地双赢”原则,推动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完善水、电、路、通讯设施,建设现代化立体仓库和信息平台。打破地区和行业界限,充分整合现有物流园区,增强物流园区聚集效应,引导分散、自用的各类工业和商业仓储配送资源向物流园区集聚,有效整合制造业分离外包的物流设施资源,提高设施、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依托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等平台,充分发挥园区资源要素优势,推动物流企业和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配套企业入园发展。出台物流园区建设和认定标准,实施“一市一园区”示范工程,扶持创建10个左右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建设一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提升物流信息集成能力。加强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智能交通、自动识别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烟草、危险化学品等具有高附加值或需重点监控行业开展物联网应用。加快推动交通物流信息平台运营,整合铁路、公路、民航、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在冷链、医药、钢材、粮食、煤炭等行业,建设完善一批行业性物流信息平台。加强信息标准化建设,促进各类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施物流信息化提升示范工程,选择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开展试点。
  提升口岸一体化通关能力。围绕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申报与建设,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航空、铁路、公路三大口岸,加强口岸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联检单位查验设施。进一步完善陕西电子口岸功能,建成“单一窗口”模式通关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其他省市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加强关检协作,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进西安海关关区内通关一体化,实现“多点报关、多点放行”。深化与青岛、天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等海关业务合作,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海关合作,建立健全通关协调机制。
  提升供应链金融能力。依托我省企业信用平台,加强物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推动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开展仓单质押、保兑仓、存货质押、融资租赁以及票据融资等业务,提供便捷的融资、结算、保险等个性化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上市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物流企业、咨询机构、信息服务商、金融机构等主体搭建各类金融服务平台。依托核心企业、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配套企业等主体,大力发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推广应用阿里、京东等模式,支持中小微物流企业发展。
  (五) 确保消费品、工业品、大宗商品、电商物流和对外贸易畅通。
  居民消费品畅通。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粮油仓储设施体系,继续实施《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2010—2020年)》,建成35亿斤粮食仓容、20万吨油罐罐容。推进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发展粮食储、运、装、卸“四散化”。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果业主产区产地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建设,提升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设施水平,重点建设跨区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开展城市共同配送,完善城市商业区物流配送中心、大型社区物流设施和公共配送末端网点网络。建设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和通行管控措施。发展智能物流基础设施,支持农村、社区、学校的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加强应急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研究建立“军地物流一体化”应急物流模式,建立和完善应急物流信息系统。
  工业品畅通。把握制造业向敏捷制造、柔性制造等智能发展模式变革趋势,大力推广供应商管理库存(VMI)、准时生产(JIT)等管理模式。围绕电子信息、汽车、输变电等20个千亿元产业集群,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全球经营网络和强大供应链管理能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传统仓储运输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为制造企业提供供应链计划、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供应链金融以及信息追溯等集成服务。加快在各类制造业聚集区内规划建设一批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物流服务“区中园”,鼓励建设公共外仓。加大制造企业主辅分离推进力度,鼓励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施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示范工程,打造一批示范项目。
  大宗商品畅通。依托煤炭、煤化工、石油、有色金属、钢铁等大宗商品的生产运输优势,推动物流功能向上下游延伸,形成全国重要的大宗商品物流中心、交易中心、价格中心。畅通大宗商品外运通道,推动现有通道升级扩能,建设联接主要矿区、能源化工基地、大型发电厂等的铁路专支线。重点在陕北、关中地区规划建设一批大宗商品物流设施,强化集疏运系统建设,完善物流配套服务。不断壮大陕西煤炭交易中心、中西部商品交易中心等重大交易平台,大力发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及分拨、配送业务。引导骨干能化企业整合物流设施,成立专业化物流公司。加大废弃物回收物流处理设施投资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回收物流中心。
  电商物流畅通。围绕西安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深化与知名电商、网商的战略合作,引进境内外电子商务巨头,加快培育本土电商明星企业,将陕西打造为全国电子商务物流枢纽。争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资质,推进西安跨境电商规模化运营,完善保税仓储物流设施。设立免税商店和离境退税定点商店,建设保税商品延展平台,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引进国际知名支付企业入驻,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离岸结算业务。出台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标准,引导推动各地名优特产品电商发展壮大。建成一批区域性仓储配送设施,吸引制造商、电商、快递和第三方服务企业入驻。推动快递服务体系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顺畅衔接,规划建设全省快递物流园区中心区和市级快递集散中心。引导快递企业提升现有在陕分支机构管理等级,争取设立更多快递独立法人机构,全力打造全国快递企业总部基地。推动EMS、顺丰在西安咸阳机场投放更多运力,推动FedEx、DHL等国际快递公司在西安咸阳机场设立转运中心,增开跨境及国内快递业务货运航线。依托陕西高铁枢纽地位,适应多品种、小批量、高附加值货物运输需求变化,积极开展高铁快递业务,推动开行西安与主要城市间的直达电商专列,建设高铁快件集散处理中心。推进快递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电子商务、金融业融合发展,鼓励快递企业为制造业企业特别是技术密集型企业定制服务流程,提供产品销售寄递配送服务、售后物流服务和反向物流服务。争取到2020年,全省年快递业务量达到10亿件,快递业年收入达到100亿元。
  对外贸易畅通。优化整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拓展服务贸易、离岸贸易、离岸金融等功能,建设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强机场、铁路、公路等各类口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联通国内、国际主要经济区域的物流通道。推进“长安号”货运班列市场化运行,加强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强化进出境货物安全监管,解决好回程货源问题。稳步推进沣东新城中俄产业园建设、空港新城中吉合作航空公司组建、国际港务区中哈高端农产品进口合作,积极搭建面向中亚国家的合作交流新平台。完善保税物流基础设施,加快推动西安综合保税区、陕西航空综合保税区、西咸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支持各市创造条件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用足用好保税仓库优惠政策,引导物流企业依托保税仓库开展物流业务。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拓展保税物流业务,扩大红酒、贵重金属、食品、奢侈品、棉花等产品保税物流规模,建立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积极研究设立保税货物延展平台。
  四、 保障措施及组织实施
  (一) 着力打造物流业发展“双引擎”。
  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对物流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的公共服务类项目,明确由政府主导,运用适度的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招标或PPP项目的方式运作,不断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对物流业升级发展类项目,明确由企业主导,鼓励企业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加强资本运营,创新商业经营模式,拓展合作交流渠道,助力做强;对关系民生保障、体系完善、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创业等项目,支持和鼓励符合规划方向的企业尽快做大。
  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鼓励企业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物流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外物流通道等平台载体和营销渠道,积极运用现代物流技术和装备,创新供应链发展模式,强化对外合作交流,强化货源集聚能力,提升物流配送效率,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 持续强化政策、资金和人才等要素支撑。
  创新政策措施。加强物流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梳理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已出台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列出清单、逐项落实。完善落实物流业发展用地政策,及时将物流园区及物流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和建设,用地享受工业仓储用地政策。对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列入各地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物流业用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物流业,规范物流地产发展。依法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全力培育一批网络化、规模化发展的大型物流企业。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对于法律未规定或国家未批准必须由法人机关申请的资质,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完善适用品种范围。积极争取国家农产品进口配额政策支持。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我省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针对性政策措施。
  完善资金投入。多渠道增加物流业投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以及财政贴息等风险补偿优惠政策,统筹加大对物流企业发行债券的政策扶持力度。继续通过政府投资对物流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物流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调整省级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和支持方向,归并各个领域有关物流业发展资金,捆绑使用、集中力量支持应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物流通道、园区基础设施、产业服务体系、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以及重大物流课题研究等。研究制定资金补贴标准及办法,规范项目申报范围和支持方式,提高资金支持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积极争取世界银行、国外政府贷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绸之路发展基金等资金支持。支持物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研究设立省物流产业投资基金。
  强化人才培训。完善多层次物流教育体系,加强高级物流人才培养。支持高校、技师学院和中职院校物流专业建设,加强物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教育和在职培训。积极支持一批重点物流企业与高校、技师学院和中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定期组织培训、学习,邀请国内顶尖物流领军人物来陕授课,建设物流人才洼地。规范物流领域职业资格认证。推进行业社会组织、物流产业联盟等市场化运行。
  (三) 切实抓好规划落实。
  强化规划约束。鉴于物流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消费性地位,各地各部门在研究制定、调整、修改、完善“十三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规划时,要加强与物流发展规划的对接与衔接,合理安排(预留)物流业发展用地、科学布局物流企业,切实改变物流企业散、乱、小以及不断“被搬迁”的被动局面,加强物流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强化物流目标责任考核。
  专项行动推进。本规划同步制定了 “陕西省物流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近期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完成时限要求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找准定位、明确抓手,制定方案、抓紧落实。
  狠抓项目落地。按照以小搏大、以大带小、突出特色的思路,围绕物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特别是在物流通道建设、自贸区配套设施、综合物流园区、新兴业态发展等领域,创造性地谋划一批、引进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重点项目;着力抓好在全省网络化布局、具有全局性影响力、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基础设施项目,具有引领作用、完善产业服务体系的重点项目,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的突破性项目等三类建设项目。
  体制机制保障。继续完善和落实各层级的物流政策综合协调机制,建立由综合经济部门牵头的省市物流联席会议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区)设立物流管理专业部门,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加快推进物流业立法,研究制定物流业发展条例。全面开展物流统计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物流统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保障工作经费,健全数据网络,及时提供决策依据,并探索建立物流运行景气指数。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监管措施。
  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保障是基础。各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强化问题导向意识,把握好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确保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抓紧制定落实方案。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
  附件:陕西省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附件

陕西省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落实陕西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有目标、有重点、有抓手、能落实的原则,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加快培育壮大物流企业
  (一) 积极培育规模化物流企业。
  1.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我省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针对性政策措施。开展物流企业竞争力培育示范创建工程,培育一批网络化、规模化发展的示范物流企业。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排名第一的为第一牵头单位,下同)
  目标及完成时限:努力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2017年底,培育5—10家具有较强综合服务能力的龙头物流企业。
  2.支持和培育国家A级物流企业。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新增25家国家A级物流企业,其中3家5A级物流企业。
  3.建立完善重点物流企业联系制度,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西安海关、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安铁路局、省邮政管理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建立完善重点物流企业联系制度,择机召开联席会议。    
  (二) 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
  4.开展中小物流企业网络联盟试点。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认定培育5家中小物流企业网络联盟试点。
  5.允许物流企业经营网点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牵头单位:各市(区)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全面解决物流企业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问题。
  6.快递等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的资质,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通过备案获得。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基本落实该政策。
  (三) 积极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
  7.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物流、航空、电子商务、快递等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机构、地区总部机构或职能型总部机构。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进一步提升我省物流企业总部聚集效应。
  8.依托整合陕西、江苏、河南、甘肃、新疆等省份中欧、中亚国际班列,研究共同发起成立股份公司。
  牵头单位: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铁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动,2015年底,研究提出股份公司组建方案。
  9.研究完善支持物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提升企业国内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市场开拓力。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培育2家具有国际物流市场配置资源能力的企业。
  二、 全力构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一) 省内物流配送网络。
  10.研究确定各市(区)物流业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发展重点、重点工程等,以韩城、神府、彬长旬、定靖等县域为重点,打造若干省际毗邻地区辐射型物流集散地。
  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区)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各市(区)制定实施物流业中长期或“十三五”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
  (二) 国际物流通道网络。
  11.全面提升航邮、铁路、公路和高铁物流通道能效,加强公路、铁路、航空枢纽设施有效衔接和配套。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西安铁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 力争在航空物流和新型业态领域实现较大突破
  (一) 航空物流率先突破。
  12.研究制定航空物流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咸新区管委会、西部机场集团、西安市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6年上半年出台规划。
  13.争取国家将我省列为第三、五、八航权试点区域。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口岸办、省外事办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构建通达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区、世界主要经济体及国际枢纽机场的客货直飞航线网络,重点开通经中亚地区面向欧洲方向的货运航线,经日韩面向东北亚、美洲方向的货运航线,以穗港为中间点面向东南亚、南亚及澳洲的货运航线。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客货运航线配置。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开通西安至乌鲁木齐货运航线;2017年底,新增3条货运航线。
  15.统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规划与空港新城发展规划,适时启动建设机场北货运区和第五货运跑道。加快机场地面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扩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货物处理中心,建设空港国际快件监管中心。
  牵头单位:西咸新区管委会、西部机场集团、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不断完善航空物流基础设施。
  16.抓紧引入战略合作者,组建货运航空公司,吸引聚集跨国大型货运代理企业,支持发展货物“空空中转”和卡车航班业务,有效提升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集散分拨能力。 
  牵头单位:西部机场集团、西咸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商务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不断提升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枢纽功能。
  (二) 新兴业态重点突破。
  17.重点推动供应链管理、物流金融、高端物流贸易、保税物流等新型物流业态。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西安海关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实现我省物流业创新发展。
  18.实施“互联网+物流业”战略。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5年底,研究提出我省“互联网+物流业”行动方案。
  19.建设绿色城市货运配送体系,扶持一批城市配送企业,推广应用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引导和鼓励配送组织模式创新。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2017年底,扶持一批城市配送企业,以及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
  20.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标准化托盘共用体系和城市共同配送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质监局、西安铁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培育一批商贸物流标准化托盘共用、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平台示范龙头企业,壮大一批托盘运输服务主体,提高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水平。
  21.加强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管理。完善城市配送车辆技术标准和通行管理,统一车辆标识,允许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电动三轮车等小型运输工具合法合规实施终端配送作业。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在实施《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标准的基础上,在全省城市实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合法终端配送。2017年底,在各市(区)实现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管理。
  四、 全面提升货物处理、园区聚集、信息集成、口岸通关和供应链金融能力
  (一) 提升货物集疏运能力。
  22.加快“一带一路”西安铁路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创新部省合作机制,强化公路、铁路、航空设施无缝衔接,完善口岸、联运、信息等功能,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效率最优的物流集散中心。依托西安铁路物流集散中心,科学制定实施西安港规划。
  牵头单位:西安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口岸办、西安铁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抓紧完善项目设计方案,做好项目核心区及周边功能区控制性规划,抓紧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合资物流公司,2015年底开工建设,并同步制定完成西安港概念规划。
  23.加密“长安号”开行班次,并延伸至欧洲腹地及港口城市。做好新开通经凭祥、瑞丽等至东南亚,满洲里至俄罗斯,二连浩特至蒙古的铁路货运出境线路前期工作。开通和加密西安至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的海铁联运货运班列。
  牵头单位:西安铁路局、省口岸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市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5年底,研究提出开通西安到主要港口“五定班列”实施方案。
  24.引进青岛港、洋山港、秦皇岛港、天津港等沿海港口办事处和马士基、中远等国际知名公司入驻西安国际港务区。
  牵头单位:西安国际港务区、省商务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进一步实现沿海港口内移。
  25.重点依托铁路大型货场或集装箱中心站、航空枢纽、大型公路货运枢纽等,推进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规划建设。重点推进具有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枢纽建设。推进物流关键节点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的规划建设。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建设一批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进一步提升多式联运能力。
  26.引导企业加强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组织模式创新。全力推进集装箱运输上量,提高铁路零散快运市场份额。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前,研究提出我省甩挂运输发展实施方案。2017年底前,再培育10家左右甩挂运输、集装箱联运示范企业。
  (二) 提升园区聚集能力。
  27.制定实施《陕西省物流园区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6年上半年出台规划。
  28.明确物流园区功能定位,加强协同分工,推动整合升级,引导物流设施、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集聚,形成物流资源的空间集聚发展模式,大幅提高设施、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进一步推动物流园区科学发展。
  29.培育建设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开展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试点。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创建5个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30.实施《西安铁路局货运设施中长期规划》,新建或升级改造97个铁路货场。
  牵头单位:西安铁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新建和改造一批铁路物流中心。
  31.推动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结合铁路货运站场做好物流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牵头单位:西安铁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提升公铁联运能力。
  32.完善和推广“公路港”物流经验,支持和引导传统公路货运场站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促进传统公路货运场站转型升级。
  (三) 提升物流信息集成能力。
  33.加快推动全省交通物流信息平台运营,整合铁路、公路、民航、邮政、快递、海关、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上线运行。
  34.支持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龙头物流企业搭建面向中小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各类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物流信息平台。
  35.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烟草、危险化学品等具有高附加值或需重点监控行业开展物联网应用。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培育一批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
  36.实施物流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加强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智能交通、自动识别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形成一批物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工程。
  (四) 提升口岸一体化通关能力。
  37.完善航空、铁路、公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西安铁路一类口岸,建设粮食、肉类、整车指定口岸,完善联检单位查验设施。
  牵头单位:省口岸办、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西部机场集团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进一步提升我省口岸功能。
  38.加快建设陕西电子口岸,建成“单一窗口”模式通关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其他省市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省口岸办、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西部机场集团、省公安边防总队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完成电子口岸门户网站升级改造。2017年底,建成“单一窗口”模式通关信息服务平台。
  39.深化与青岛、天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等海关业务合作,深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推动建立健全中欧班列便捷通关合作机制,积极参与AEO互认、中美海关联合验证和安智贸、绿色通道、联合执法等重点合作项目取得进展。
  牵头单位: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口岸办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全面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2017年底,进一步便捷通关环境。
  40.推进西安海关关区内通关一体化和省内检疫检验一体化,实现海关“多点报关、多点放行”和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加强关检协作,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牵头单位: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完成西安关区通关一体化和省内检验检疫一体化。
  (五) 提升供应链金融能力。
  41.运输、公安、商务、工商、海关、质检、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健全信用信息采集机制,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加强信用记录建设,逐步形成覆盖物流业所有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信用信息档案。整合各部门物流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形成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西安海关、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安铁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动,逐步完善我省物流业信用体系。
  42.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适合物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供应链金融试点推广工作,支持物流企业、咨询机构、信息服务商、金融机构等主体搭建各类物流金融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动,不断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提升物流金融服务能力。   
  43.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陕西证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研究提出拓宽我省物流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工作方案。推动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挂牌上市。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陕西股权交易中心股份转让功能。鼓励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及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
  五、 确保消费品、工业品、大宗商品、电商物流和对外贸易畅通
  (一) 居民消费品畅通。
  44.继续实施《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2010—2020年)》,构建省市县三级粮油仓储设施体系。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初步构建省市县三级粮油仓储设施体系。
  45.加大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力度。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粮食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8年底,基本消除“危仓老库”。
  46.支持大宗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建设,支持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要农产品流通节点加大冷链设施投入,完善冷链物流网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在重要农产品流通节点改造一批冷链物流设施,新建一批跨区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
  47.研究出台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发展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商务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出台支持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发展政策。
  48.指导各市(区)合理布局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站点三级网络,加强社区末端配送设施建设,推广共同配送、“网订店取(送)”等创新模式。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进一步完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
  49.指导各市(区)在城市商业聚集区、居住区、生产区、高等院校和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重点地区,规划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配送停车和装卸场地。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在各市(区)商业中心区和公共服务区建设一批城市配送停车和装卸场地。出台新建商用设施交通评价管理办法。
  50.推动西安市开展共同配送试点工作,设立统一监管的城市集中配送示范区,率先开展超市卖场、便民连锁、百货零售等商业业态集中配送,逐步推进电子商务、批发市场、专业卖场、餐饮等其他业态共同配送。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西安市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完成试点工作,并向全省推广经验。
  51.充分发挥邮政、快递、供销系统的网络、信息和服务优势,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物流服务和农村电商,推动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
  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商务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进一步完善邮政、供销物流服务网络。
  52.鼓励建设集满足多种应急需要为一体的物流中心,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应急物流运作能力的骨干物流企业,研究建立“军地物流一体化”应急物流模式。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应急物流能力的应急物流中心和骨干物流企业。
  53.加大废弃物回收物流处理设施投资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回收物流中心。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总社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进一步完善全省回收物流体系。
  (二) 工业品畅通。
  54.大力推动供应链管理模式发展。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形成一批具有全球采购、全球配送能力的供应链服务商。
  55.加快制造业主辅分离试点,鼓励生产企业实施流程再造,运用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理念、技术与方法,逐步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等物流服务业务分离,实现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以及再生物品回收等一体化运作。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开展一批制造业主辅分离试点,并推广试点经验。
  56.继续深入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提高物流企业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发挥好物流业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培育一批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
  57.加快在各类制造业聚集区内规划建设一批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物流服务“区中园”,鼓励建设公共外仓。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以西安高新区、西安经开区、宝鸡高新区等为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生产服务型物流基础设施。
  58.加强危险品运输、仓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环境事故。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动,结合危运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试点,提升危险品物流安全水平。
  (三) 大宗商品畅通。
  59.畅通资源型产品外运通道,推动现有通道升级扩能,重点推动蒙华、神木至瓦塘、准格尔至神木、黄韩侯等铁路新通道,建设联接主要矿区、能源化工基地、大型发电厂等的铁路专支线,在榆林、延安、咸阳、宝鸡等煤炭生产和消费地建设煤炭物流园区(中心)。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西安铁路局、省交通运输厅、榆林市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打通资源型产品物流通道,建设一批资源型产品物流基地。
  60.打造陕西煤炭交易中心、中西部商品交易中心、宝鸡钛谷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等重点交易平台,完善金融、信息服务支撑体系。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西安市政府、宝鸡市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进一步提升省内交易平台功能。
  (四) 电商物流畅通。
  61.编制《陕西省快递物流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6年上半年,出台规划。
  62.加快培育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继续认定培育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打造2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5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63.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农业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培育5—1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
  64.推进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完善保税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快件分拨中心,引进阿里巴巴、京东、亚马逊等知名平台。
  牵头单位:西安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实现西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规模化运营。
  65.抓紧摸清快递企业需求,引导快递企业提升现有在陕分支机构管理等级,争取设立更多快递独立法人机构,加快引进国内外快递企业来陕设立总部机构,全力打造全国快递企业总部基地。推动EMS、顺丰等重点快递企业在西安咸阳机场投放更多运力,推动FedEx、DHL等国际快递公司在西安咸阳机场设立转运中心。
  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咸新区管委会、西部机场集团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前,制订打造全国快递企业总部基地工作方案,全力提升我省快递集散能力。
  66.积极推进高铁快递业务,发展高铁行包和快运班列运输。推广集装化用具,积极推行快件自动装卸设备,建设快件处理、信息、安检等综合性设施平台。提高铁路快运班列准时性,加强快运物流综合运输通道建设。
  牵头单位:西安铁路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研究提出推进高铁快递发展方案,扩大高铁行包办理范围,开通快运班列。
  67.开展快递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电子商务、金融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培育一批快递业与其他产业联动发展试点项目。
  (五) 对外贸易畅通。
  68.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建设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打造成为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
  69.加快推动西安综合保税区、陕西航空综合保税区、西咸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支持宝鸡市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宝鸡市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完成西安综合保税区、西咸空港保税物流中心验收工作,争取设立陕西航空综合保税区。
  70.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拓展保税物流业务,扩大红酒、贵重金属、食品、奢侈品、棉花等产品保税物流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保税仓库。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进一步扩大保税物流规模。
  六、 持续强化政策、资金和人才等要素支撑
  (一) 创新政策措施。
  71.加强对物流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72.及时将物流园区及物流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抓好各区域、各层级之间规划的布局和衔接。对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列入各地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落实《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2015)》有关政策。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区)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各市(区)政府应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统筹考虑物流设施用地需求。
  73.探索建立物流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弱化对物流用地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等附加要求。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提高物流业土地利用效率。
  74.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基本保障物流企业搬迁改造用地供应。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继续落实国办发〔2014〕9号文件,保障物流企业搬迁改造用地供应。
  75.依法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严格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76.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结合实际完善适用品种范围。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通行环境。
  77.完善物流市场监管体系,清理和废除妨碍物流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消除地方保护,消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编办、各市(区)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6年底前,清理和废除各地妨碍物流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逐步消除地方保护、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78.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物流领域实施“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取消不必要的前置性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编办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除国家保留的前置行政许可事项外,全面实现物流企业的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制度,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79.简化道路运输物流企业年审制度。简化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优化审验程序,允许异地年审。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全面简化企业年审制度,基本实现网上年审和异地年审。
  80.规范涉路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涉路“乱收费”、“乱罚款”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涉路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一事不再罚制度和罚款收缴分离制度。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6年底,基本消除公路“三乱”问题。
  81.深入推进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地方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切实加强货运车辆生产改装、登记检验和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审核把关、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企业信用奖惩等重要环节监管,研究治本长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统一治超标准,开展联合执法,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不卸载不放行。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2016年,国省干线公路非法超限率控制在3%以下。
  82.规范西安等城市配送运力投放和通行便利措施,定期开展城市配送运力投放需求调查,完善运力投放标准、规模和计划,合理规划配送车辆通行区域和时段,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推广港湾式路边停车卸货作业模式和快速卸货技术,完善配送车辆通行、停靠有关的交通标志、标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客车载货,非法运营的违法现象。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邮政管理局、西安市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底,西安市要加快研究完善运力投放标准、规模和计划。   
  (二) 完善资金投入。
  83.积极争取物流业中央预算内资金等中央资金,创新使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目标及完成时限:继续推进,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支持物流业基础平台、薄弱环节。
  84.建立部门会商制度,规范各类省级物流专项资金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供销合作总社
  目标及完成时限:继续推进,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专项资金分工协作。
  85.研究设立省物流产业基金和省物流产业融资担保公司。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省物流集团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完成设立产业基金和融资担保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86.依托陕西金融控股集团、省内融资租赁公司等平台和陕汽集团,开展物流设施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办、陕西银监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进一步扩大物流融资租赁规模。
  (三) 强化人才培训。
  87.探索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完善物流学科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现代物流教育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底,形成校企协同育人的物流人才培养新模式。
  88.定期组织物流业高级培训。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开展多种形式的物流业高级培训。
  89.建立省物流业发展智库。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5年底,组建省物流业发展智库。
  (四) 狠抓项目落地。
  90.强化资金、土地、规划、环评、交通基础设施等要素供给、重点推动“畅通丝路三年行动计划”141个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西安铁路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各市(区)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持续推动,争取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争取续建项目尽早建成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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