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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
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时间: 2015-07-06 16:01

陕政函〔2015〕7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实施“稳中有为、提质增效”战略,统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县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质量效益有所提升,对全省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按照《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陕政发〔2013〕29号),经综合考评,省政府确定,府谷县、神木县、靖边县、高陵县、吴起县、韩城市、彬县、志丹县、凤县、兴平市为2014年度“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授予延川县、汉阴县、紫阳县、富县、西乡县、佛坪县、宜川县、千阳县、洋县、丹凤县2014年度“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雁塔区、未央区、莲湖区、碑林区、秦都区为2014年度“陕西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强区”;授予宝塔区、汉滨区、渭城区、杨陵区、王益区、汉台区2014年度“陕西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麟游县、千阳县、富县、丹凤县、山阳县、宁强县、镇巴县、白河县、眉县、汉阴县为2014年度“陕西省工业增长速度前10名”。现予以通报表彰,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市、区)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对陕西工作“五个扎实”的新要求,鼓足干劲、积极作为,追赶超越、力争上游,全力推进新常态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加快“三个陕西”建设作出新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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