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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第十三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
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时间: 2015-07-06 15:37

陕政办发〔2015〕3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第十三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督促协调,确保会议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对于企业所提需帮助解决的具体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对接、认真研究,省发展改革委要定期将推进落实情况汇总报省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2日

 

第十三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纪要

  2015年3月27日,第十三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在榆林召开。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出席会议并讲话,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江泽林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柱出席会议。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延安市和榆林市负责同志及市级有关部门、园区负责人,其他各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同志,榆林市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中省市有关企业和部分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开工了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等24个重点项目,全省重点项目巡查工作同步启动。
  座谈会上,延安市、榆林市及省发展改革委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部分企业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认真总结了基地近年来发展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提出要将第十三次座谈会作为新起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追赶超越”的定位,强化措施、加快转型,着力将基地建成国家高端能源化工聚焦区、科技创新示范区、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     
  会议部署了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纪要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常态下基地建设的地位和责任
  会议认为,自2003年第一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以来,基地从小到大、蓬勃发展,不仅成为全省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的地位也更加突出。面对去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基地建设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并呈现不少新亮点,成绩来之不易。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追赶超越”的定位,既是鼓励又是期望,全省上下要鼓足干劲,紧紧围绕这个目标,努力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陕西本色”。要将抓项目、促投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当前,基地建设发展虽然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转型升级任务繁重、市场主体信心有待增强、抓项目力度有所减弱等困难和问题,但总体来看,上升的基础依然牢固。陕北大型煤炭基地、煤电基地、大型油气开发基地列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基地高端化方向与国家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高度契合,都必将促进相关产业加快升级。作为全省重要的增长极,基地建设要主动承担起新常态下“追赶超越”的责任和使命,锁定高端化方向不动摇,加快推动能源化工产业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跨越、由初级化工产品生产向产业链中高端跨越、由依靠资源开采拉动向创新驱动发展跨越,加快打造高端化基地,在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当好“新引擎”,在全省追赶超越中当好“领跑者”,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中当好“排头兵”。
  二、围绕高端化目标,加快项目建设和谋划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地瞄准高端化方向扩投资、上项目,依靠项目升级带动产业升级,在新一轮发展中赢得先机。
  (一)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重大项目巡查机制,及时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各种“卡脖子”问题,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对于需要报国家审批的项目,省市有关部门要抓紧对口衔接;对于开工未建或达不到进度的项目,要逐项梳理问题,按省市县三级政府权限,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对于建成却未投运的项目,要抓紧完善配套设施,千方百计满足投运条件。
  (二)加强项目谋划储备。要找准国家战略和我省优势的契合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心谋划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争取进入国家盘子。要紧盯国家政策取向谋划项目,按照“节约、清洁、安全”的要求,围绕资源做转化,在煤化工方面加大项目谋划的力度。要精心谋划后续产业项目,加快构建多点带动、多元支撑的产业格局。在化工产业方面,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加快相关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在非能产业方面,立足独特的自然和文化资源,着力做强公祭黄帝陵、红色文化和统万城、石峁大遗址保护等文化品牌,带动文化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要毫不放松抓好生态环保项目,按照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的要求,系统推进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采空沉陷区治理和大水大绿项目。要抓住机遇策划城市建设项目,加速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延安要先行先试,争取上一批得到国家政策支持的项目;榆林要以开展“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为契机,围绕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市政项目。要统筹抓好重大民生项目,以革命老区扶贫攻坚为带动,加大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教育卫生等项目建设力度。
  (三)优化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克服为官不为等消极思想,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积极为企业加快发展、全省科学发展创造条件。要主动作为、大胆作为,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好项目相关的土地、水利、环保、林地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重大项目要提前介入,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对于项目建设和运行中的问题,要共同想办法解决,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
  三、切实向创新要动力,助推基地向高端化迈进
  会议指出,从要素驱动转为创新驱动,是基地建设迈向高端化的必由之路。要结合中央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把创新理念渗透到基地建设的各个方面。
  (一)坚持向技术创新要动力。要精心搭建技术创新平台,切实加大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力度。要加强前沿和核心技术攻关,瞄准高端化方向实施一批重大专项,集中力量在深度转化、超净排放、清洁能源等方面联合攻关。要加大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继续落实好省级科技计划经费60%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在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量化考核试点的基础上,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奖励。
  (二)坚持向管理创新要潜力。省属国有企业要对标全国乃至世界先进企业,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民营企业要优化生产经营流程,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挖潜增效。各级政府要改进管理,坚决清理违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坚持向体制创新要活力。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省、市、县都要明确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着力抓好神木、府谷省直管县试点。要总结陕北地区此前的探索经验,深化基地建设中涉及的投资主体改革等体制机制改革。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大型国有能源企业继续深化与民营企业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围绕重大项目开展产业横向配套、纵向延伸。要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强化命运共同体理念,优化金融保障,保持对企业的存量信贷规模不减少。要创新体制机制,探索盘活保险资金、住房公积金等沉淀资金。要创新外经外联工作机制,简化商务人员出入境审批手续,积极帮助企业规避投资风险,为省内企业开展人民币境外结算和贷款创造条件。
  四、实施精准科学扶贫,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老区扶贫的重要指示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夯实市县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要加大工作力度,转变扶贫方式,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结合移民搬迁、土地流转等工作,搞好分类扶贫、兜底扶贫。要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强化干部包抓责任,确保完全消除贫困。延安要于2017年在全国革命老区中率先消除绝对贫困,其他地方2020年之前消除绝对贫困。
  五、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筑牢完成各项任务的根本保障
  (一)强化担当意识。要紧紧围绕基地建设的核心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完成标准,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干部敢于担当、锐意进取。
  (二)强化稳增长工作举措的落实。要以更大力度促销稳产保市场,加大促销力度,扩大市场份额。要进一步加大天然气开采量,促进产销持续增长。要支持龙头企业创新营销方式,采取大用户直供、扩大销售终端等方式拓展市场。要做好兰炭产业的技术完善、专利申报和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等工作,使其尽快成为新的增长点。
  (三)强化服务职能。要大力弘扬延安精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深入一线上门服务,加强分析研判,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附件:各企业所提需帮助解决问题及分工


附件

各企业所提需帮助解决问题及分工

  一、项目前期问题
  1.尽快确定我省投资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的企业。(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锦界煤矿二期项目所有支持性文件均已报至国家能源局,但目前尚未进入国家能源局核准流程,希望帮助尽快批复。(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3.将神华神木热电联产和大柳塔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纳入国家2015年火电建设计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4.协调将府谷电厂三期项目纳入陕西省及国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5.将陕北—江西输电工程纳入国家规划,支持将大唐府谷煤电一体化项目列为该通道配套电源项目,加快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6.支持将华能横靖煤电一体化项目纳入榆横—潍坊特高压输电线路配套电源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7.支持将华能靖边光伏二期项目纳入我省2015年光伏项目备案计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8.协调解决红墩界煤电一体化项目有关问题。一是明确电源项目建设规模;二是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尽快批复《陕北侏罗纪煤田榆横矿区(南区)总体规划》,确保煤矿和电源项目同步投产。(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9.协调尽快完成华电榆横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基芳烃项目核准。(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0.加大协调力度,促进750KV陕北至关中二通道建设,改善新能源接入电网及消纳条件。(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1.对陕煤小保当一号、二号和曹家滩煤矿三个煤炭项目前期工作给予便利,尽快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和上报文件。(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2.加快陕煤尔林滩煤电一体化、袁大滩煤电一体化和榆阳焦粉示范电厂的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榆林市政府负责)
  13.协调内蒙古方面将清水川电厂二期工程接入蒙西特高压站。(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4.协调解决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矿区规划批复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15.支持国电榆林煤电一体化项目列入中省“十三五”外送电源建设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资源问题
  16.尽快办理大保当煤矿矿权转让手续。(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17.尽快办理西湾露天煤矿证件。(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18.协调朱盖塔井田及扩大区资源开发事宜。一是支持神华集团与榆林市政府共同开发建设朱盖塔煤矿;二是协调修改神府矿区矿权设置方案,将托拉湾开采区和朱盖塔煤矿合并为一个矿业权(名称为朱盖塔煤矿),作为开发朱盖塔煤矿资源的条件;三是同意朱盖塔煤矿开发以资源整合的方式推进。(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19.尽快办理神华三道沟煤矿采矿许可证。(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20.尽快办理中煤大海则井田矿权出让手续。(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21.协调解决华能段寨煤矿矿权价款补缴问题,按照原价款转让段寨煤矿探矿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22.尽快协调解决影响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核准的矿权转让出让、矿区范围划定和用地预审等问题,力争年底前完成煤矿项目核准。(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23.协调解决延长巴拉素煤矿项目探矿权办理问题。(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24.尽快将西红墩井田的探矿权交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开展前期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三、土地林地问题
  25.协调解决神华甲醇下游加工等三个项目剩余18711亩土地指标问题。(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26.协调解决2010年以来长庆油田油气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所需规划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27.帮助大唐在陕风电企业解决陕北项目建设用地手续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延安市政府、榆林市政府负责)
  28.尽快解决华能陕北风电项目占用林地问题。(省林业厅、榆林市政府负责)
  29.协调尽快解决华电已核准新能源项目的建设用地问题,尽快办理开工手续。(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榆林市政府负责)
  30.加大力度协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妥善处理林业用地案件,为陕北新能源开发提供健康、和谐的环境。(省林业厅、榆林市政府负责)
  31.协调解决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用地问题。(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32.协调加快落实国电在陕风电项目林地、土地指标。(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负责)
  33.协调解决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建设项目和榆林炼油厂建设用地问题。(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四、用水问题
  34.协调落实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用水指标。(省水利厅负责)
  35.协调解决陕能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用水问题。(省水利厅、榆林市政府负责)     
  五、建设协调问题
  36.协调解决神华西湾露天煤矿地界纠纷问题。(榆林市政府负责)
  37.协调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与长庆油田公司签订魏墙煤矿项目安全避让协议。(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38.协调靖京一线(靖边—神木)天然气供气事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39.协调解决定边—靖边原油管道三线工程原油供应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榆林市政府负责)
  40.协调在陕能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附近设立高速公路出口。(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六、电力外送问题
  41.支持神华锦界煤电三期、府谷电厂二期通过陕北—河北南网扩建工程输送电力。(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42.协调将横山2×660MW煤电项目纳入“陕北榆横—山东”特高压输电线路电源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七、政策支持问题
  43.尽快理顺天然气价格。(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44.研究出台措施,明确新能源项目开发退出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督办考核。(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45.协调增加榆横电厂上网电量,保证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用电。(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46.支持省燃气集团参与天然气(含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我省自主开发的天然气(含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统一进入全省长输管网,支持燃气集团与榆林能源集团合作建设煤制天然气项目,并为项目配备煤炭资源,协调落实水资源指标。(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47.对天然气管网实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资源点与主干管网,主干管网与国家过境管网、省际管网,以及核心终端市场的无缝对接,并支持对部分机构和企业采取专线、直供方式供气,降低用气成本。(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48.在陕北继续培育和建设一批天然气转化、煤油气综合利用等项目,促进天然气就地转化利用;加快拓展工业、商贸、交通等用气领域。(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环评问题
  49.协调解决延长榆林炼油厂环评审批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榆林市政府负责)
  50.协调解决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51.协调环境保护部同意开发小壕兔一号、二号和郭家滩井田。(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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