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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
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5-06-03 08:53

陕政办发〔2015〕1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7日

 

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
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

  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精简前置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思路及重点任务
  改革思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总体部署,围绕“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的改革目标,坚持“纵向步调一致、横向协同联动”的工作原则,遵从“清理、确认、修法、公布、立法、建网”的任务节点,在积极落实国家层面改革事项和工作举措的同时,有力有序推动我省前置审批事项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修订、投资项目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
  重点任务:一是精简与项目核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实行项目核准与其他行政审批网上并联办理;三是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四是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纵横联动协管体系。
  二、重点工作及进度安排
  (一)清理。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14〕59号文件“五个一律”的原则,主动与相关部委对口衔接,积极跟踪进程,重点对我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且本系统正在实施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进行清理(包括名称、设定单位、负责部门、依据、内容、流程、时限等)。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层级前置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的拟处理意见,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并对省级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提出精简、规范的处理意见,对确需保留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包括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指定中介机构)要作出说明。清理结果于2015年4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手续,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确认后公布取消。
  (二)确认。对省级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组织专家逐项审核,确认取消、整合、保留的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以及需要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于2015年5月底前送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级有关部门。
  (三)修法。政府规章由省政府法制办于2015年8月底前提出修改建议,按程序修改;地方性法规由省政府法制办于2015年8月底前提出修改建议报省政府,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
  (四)公布。一是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省级有关部门于2015年6月底前修改规范性文件予以取消。二是视国家及省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改决定。三是对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设定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省级有关部门根据修改后的法律法规,及时修改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四是上述工作完成后,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及其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五)立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积极跟踪国家层面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研究起草工作,组织开展我省相关立法调研,待条例颁布后及时研究起草我省实施办法。
  (六)建网。根据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先横后纵”的建设原则及相关工作要求,我省相应部署建设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一是实现省级层面“横向联通”。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快建设省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级有关部门按照新的核准制度要求,加强与相关部委的工作衔接和技术对接,按照国家确立的统一接口标准,加快建立健全本部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省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联接,实现“信息共享”,2015年11月底前试运行。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通过这一平台,及时发布区域性、行业性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产业调控、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引导企业投资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实现全省范围“上联下通”。省级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分别建立本系统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做好与国家对接联通的同时,实现与市级、县级的纵向贯通,形成纵横交错、互联互通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实现“网上办理”,力争2015年底前试运行。
  三是实现纵横协同监管。核准机关受理申请后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唯一的身份标识,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置电子监察功能,全程跟踪、及时预警、严肃问责。企业凭项目代码可实时查询办理情况,实现外部监督。
  三、组织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制度、技术专门工作小组,协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做好向上跟踪对接、向下指导协调,抓紧推动相关重点工作任务实施。
  各市(区)要按照中省要求,积极做好前置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清理、精简、规范工作,加快推动市级、县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联通、运行等工作,确保上下联动、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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