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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授予吴起县等十二县(区)双高双普县(区)称号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吴起县等十二县(区)双高双普县(区)称号的决定

时间: 2014-04-03 09:14

陕政发〔2014〕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全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下简称“双高双普”)的部署及验收标准和程序,省政府委托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吴起县、白河县、千阳县、靖边县、神木县、榆林市榆阳区、佛坪县、宁强县、柞水县、合阳县、户县、西安市未央区创建“双高双普”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确认以上12个县(区)达到了“双高双普”标准,并决定授予吴起县、白河县、千阳县、靖边县、神木县、榆林市榆阳区、佛坪县、宁强县、柞水县、合阳县、户县、西安市未央区“双高双普”县(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县域教育综合实力,继续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各市、县、区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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