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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3年度陕南地区
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时间: 2015-01-04 15:34

陕政函〔2014〕15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在陕南三市28县(区)和省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自2011年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工程以来,经过三年多的努力,陕南三市励精图治,28个县(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你追我赶、相互推动、交替上升的良好局面。“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入了常态运行、健康发展的新阶段,工作逐步向以安置房建设为重点,同时注重完善集中安置点大配套设施、培育集中安置点周边产业、扶持搬迁群众创业就业和开展移民搬迁社区服务管理迈进,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移民搬迁工程的综合效益日益显现,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年度考核结果,省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市、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对荣获一等奖的汉中市、安康市政府各奖励600万元;对获得二等奖的商洛市政府奖励500万元;对获得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县(区)的南郑县、西乡县、宁强县、留坝县、镇巴县、城固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石泉县、宁陕县、平利县、汉阴县、丹凤县、山阳县、洛南县、商南县、镇安县等17个县(区)政府,各奖励2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弥补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不足。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区)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成果,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提升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统筹推进、奋力拼搏、创新实干,为推进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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