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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
杨凌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杨凌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时间: 2014-12-16 09:19

陕政办发〔2014〕1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支持杨凌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目标任务
  依托杨凌的科技、人才、产业、政策优势,围绕粮食、果品、畜产品、蔬菜、茶叶及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按照功能化、工程化、科技化发展方向,建设省级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构筑标准化生产、综合循环加工、高端食品生物制造三级加工产业体系和信息化物流配送体系,将园区打造为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心、企业集群聚集中心、技术研发转化中心、三产融合展示中心、仓储物流集散中心。力争到2017年,园区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发展到50家,其中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超过10家;农产品加工及贸易物流业产值达到300亿元,加工增值率超过220%。到2020年,园区加工及贸易物流业产值达到500亿元,3至5家企业上市,形成完善的现代农产品加工及商贸物流产业体系。
  二、支持重点
  (一)科学编制规划。围绕产业布局合理、功能配套齐全、政策支撑有力的目标,坚持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发展,高标准编制园区总体建设规划。按照中心带动、板块推进、特色鲜明、统筹发展的要求,在杨凌核心区重点布局粮、果、畜、菜、茶等食品加工及生物产品开发,在武功县、扶风县重点布局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循环加工产业,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统筹联动、相互协调的发展格局。整合电子商务、快递服务及冷链物流资源,加强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商贸物流产业信息化水平。
  (二)加快基础建设。依托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带动多元化投入,加快园区水、电、路、气、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给排水系统和环保设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范围。优化公共资源配套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农产品加工协同创新中心、加工创业孵化中心、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加工贸易大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及冷链物流交易中心、园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物流、信息、研发、孵化、检测等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三)加大资金投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各类涉农项目资金要向园区倾斜, 2014年省发展改革委安排1亿元省级农业基本建设资金,重点用于园区水、电、路特别是“三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向符合要求的园区建设项目倾斜;杨凌示范区、咸阳市、宝鸡市及武功县、扶风县要安排配套资金。探索股权投资模式,重点支持入园企业技术工艺改造、厂房设备更新、生产基地建设、特色产品研发,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四)积极招商引资。瞄准国内外农业高端市场,引进一批实力强、品牌亮的环保型特色企业和知名企业入园,争取一批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低、示范带动效应好的新兴产业项目投入建设。优先支持以农副剩余物、废弃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加工企业和项目入园,推进全产业链开发。鼓励企业利用当地农产品资源发展加工业,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五)强化科技支撑。注重科技协同创新,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加强农产品加工利用、贮藏保鲜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园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建立以企业为主的研发机构,加强与科研教学单位在人才培养、工艺改造、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方面的合作。鼓励企业申请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增强产业创新驱动力。切实落实《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陕发〔2011〕7号)有关新认定国家级和省级加工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奖励规定。
  (六)创新金融服务。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质押担保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金融机构在杨凌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村镇银行,推进土地经营权、知识产权、货权、订单等担保。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和现代果业、畜牧业、种业基金作用,提高入园企业的融资能力。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上市融资,对进入辅导期的上市企业给予补助、成功上市的给予奖励。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或通过交易企业股权进行融资。
  (七)加强政策扶持。简化入园企业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园区用地纳入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予以倾斜,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依规作为农用地管理。对符合要求的园区企业用电执行农用电价。对从事规定范围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加工产品出口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内陆运费、境外参展费用等给予补助。
  (八)打造知名品牌。推进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端乳品、肉制品、果品等品牌。对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和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网上营销等现代物流,扩大果汁、生物制剂、营养保健食品等产品外销出口规模,提升创汇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牵头,咸阳、宝鸡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协作机制,负责制订园区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督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设施配套。
  (二)加强部门合作。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商务、工商、物价、税务、金融、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在建设规划审批、扶持政策制定、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大力支持,保障园区建设快速推进。
  (三)加强绩效考评。建立园区建设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责任,实行绩效问责,强化督促指导,加快建设进度。严格项目报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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