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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做好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筹备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筹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4-08-20 16:12

陕政办发〔2014〕5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艺术节每三年举办一届,是我国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国家级艺术盛会。经国务院批准,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以下简称“十一艺节”)将于2016年在我省举办。为进一步加强对“十一艺节”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确保“十一艺节”筹备工作顺利推进,办一届精彩的艺术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为主题,以“办好艺术盛会、建设文化强省”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文化惠民、务实节俭”的原则,创作一批艺术精品,建设一批文化设施,培养一批优秀人才,打造一批文化品牌,建立一套良好机制。通过“十一艺节”这个平台,充分展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艺术创作取得的新成果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风貌,把艺术节办成“老百姓的艺术盛会”。
  二、办节格局
  “十一艺节”期间,全省各地均设分会场,分别举办“文华奖”全国新创作剧目评比演出、展演活动,社会文化“群星奖”评选活动,全国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评活动,全国性专业艺术单项比赛、展演及各类展览展示活动,国内外经典剧(节)目展演活动,形成“全省办节、全民参与”的办节格局。“十一艺节”拟于2016年5月23日在延安举办开幕式,6月11日在西安举办闭幕式。
  三、主要活动
  (一)艺术赛事。
  “文华奖”全国新创作剧目评比演出,包括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曲艺、杂技等;社会文化“群星奖”评选,包括作品类、项目类和“群文之星”评选等三项内容;全国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评,全国性专业艺术单项比赛。
  (二)演艺交易活动。
  2016中国(陕西)文化产品交易会,包括中国优秀舞台艺术演出交易会、国际演出器材交易会。
  (三)文化交流活动。
  组织港澳台和国外经典剧(节)目进行巡演、巡展。
  (四)展览展示活动。
     “三个陕西”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
  (五)惠民文化活动。
     按照“空间横向拉开,时间纵向排列”的原则,组织优秀剧(节)目、知名艺术家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开展丰富多彩的惠民演出活动。
  四、艺术精品创作
   (一)专业艺术创作。
  按照“分类指导、重点培育”的原则,确保全省推出40台左右新创作优秀剧目,重点抓5—7台能够冲击“文华大奖”的精品剧目,力争实现获奖总数全国第一的目标。结合各地和各院团实际,陕西演艺集团新创作6台左右、省戏曲研究院新创作4台左右在全国同类艺术品种中居领先地位的剧目;西安市推出8台左右,其他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均新创作2台左右剧目;重点县级院团和高校、企业、社团等也要积极创作新剧目。
  (二)群众文艺创作。
  充分发挥“群星奖”在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作用,力争用3年时间,打造100部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优秀作品,在第十七届“群星奖”评比中力争实现获奖数量西部第一、全国前五的目标。
  (三)美术和书法创作。
  整合全省的美术、书法创作资源,调动美术家和书法家的积极性,创作一批优秀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粉画、版画、雕塑等)和书法作品参加全国美展展评,展示陕西美术、书法创作优势,实现参展作品数量和质量的新突破。
  五、场馆建设
  围绕筹办“十一艺节”,全省共新建和维修改造场馆54个(见附件2),其中演出场馆50个、美术馆4个。“十一艺节”所需场馆应具备良好的演出条件、室内外环境和完善的消防、安防等设施。
  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场馆建设及维修改造由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负责筹措。省直单位的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由省文化厅牵头组织,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相关单位共同负担;市县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由本级政府负担;第四军医大学长乐大礼堂、西安飞机制造公司俱乐部、庆华文化宫剧院、航天四院文化科技中心剧院、西安航空发动机制造公司科教文中心剧院等剧场维修改造经费由本单位负担。对工作进度快、任务完成好的,省上将给予奖励补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十一艺节”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陕西省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筹委会),主任由省长娄勤俭担任,副主任由文化部副部长董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景俊海,副省长白阿莹,西安市市长董军,省政府秘书长陈国强,延安市市长梁宏贤担任,成员由各市(区)和省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见附件1)。省筹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负责日常工作。省筹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抓紧推进“十一艺节”各项筹备工作。各地要参照省筹委会成立相应机构,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二)抓好艺术精品创作。文艺创作是“十一艺节”筹备工作的核心任务,务必切实抓好。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省文艺创作规划要求,抓好重点剧(节)目的创作演出和完善提高,对正在排练的剧(节)目,要精心组织,加紧排练,尽快演出;对已经演出的剧(节)目,邀请专家观摩指导,进一步打磨提升。同时,要组织好“十一艺节”参赛剧(节)目巡回演出,进一步扩大影响,让更多的优秀文艺作品惠及广大群众。
  (三)加快场馆建设。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公共文化场馆是办好“十一艺节”的重要基础。各地、各相关单位作为“十一艺节”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任务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抓紧工作,确保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参考标准》实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所有维修改造场馆必须于2015年底前完成,新建场馆必须于2016年3月底前建成并试运行。对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工作进度缓慢的市(区)和有关单位,省上将予以通报;对不能按期完成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任务的,将取消其承办“十一艺节”相关活动的资格。省文化厅要与场馆所在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确保按期完成场馆建设改造任务并投入使用。
  (四)开展好各类文化惠民活动。艺术节归根到底是人民的节日,筹办艺术节的过程也是文化惠民、文化利民的过程。“十一艺节”筹备期间,各地要注重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和呈现,充分体现特色,增强吸引力,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努力推动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全省文化旅游景点、城市社区广场、乡村集镇、高校、重点企业、省内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在全省形成百县千乡喜迎艺术节的盛况。
  (五)加大宣传力度。省上将制订“十一艺节”宣传工作总体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各市(区)要按照宣传工作总体方案,分别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要通过建立“十一艺节”官方网站,编发工作简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报道,在城市主干道、主要区域设立倒计时牌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我省举办“十一艺节”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六)多渠道筹措经费。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筹资办法,多渠道筹措“十一艺节”经费。省上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艺术节筹办工作,各市(区)要加大投入,将艺术创作、举办活动、场馆建设等办节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筹办“十一艺节”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在场馆建设、举办活动等各项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节俭办节”的要求,严禁追求排场、铺张浪费。

  附件:1“十一艺节”陕西省筹备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十一艺节”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名单(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5日


附件1:

“十一艺节”陕西省筹备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主 任:娄勤俭 省长
  副主任:董 伟 文化部副部长
      景俊海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白阿莹 副省长
      董 军 西安市市长
      陈国强 省政府秘书长
      梁宏贤 延安市市长
  成 员:杨长亚 省政府副秘书长
      薛保勤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方玮峰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兴旺 省教育厅厅长
      张社年 省财政厅厅长
      姚超英 省商务厅厅长
      刘宽忍 省文化厅厅长
      张宝文 省外事办主任
      刘 斌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赵 荣 省文物局局长
      杨忠武 省旅游局局长
      王建领 省档案局局长
      钱引安 宝鸡市市长
      卫 华 咸阳市市长
      郭大为 铜川市市长
      奚正平 渭南市市长
      陆治原 榆林市市长
      王建军 汉中市市长
      徐启方 安康市市长
      陈 俊 商洛市市长
      张建中 韩城市市长
      魏建锋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文化厅厅长刘宽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筹委会成员单位职责:省委宣传部负责“十一艺节”宣传活动的协调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等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工作;省教育厅负责组织高等艺术院校参加“十一艺节”相关活动;省财政厅负责“十一艺节”财政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管理监督工作;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十一艺节”经贸洽谈活动及产品交易、招商引资等工作;省文化厅负责优秀剧(节)目和参展作品的创作工作、宣传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工作,负责市场运作、社会捐助等资金的筹措和管理使用以及“十一艺节”日常筹备工作;省外事办负责“十一艺节”涉外演出活动相关手续的协调办理工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十一艺节”电视广播宣传和开闭幕式的直播(转播);省文物局、省旅游局负责协调做好“十一艺节”期间有关文物景点、旅游景区的服务工作;省档案局会同文化部门做好“十一艺节”各项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做好各自相关活动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抓好剧(节)目创作、群众文化活动、场馆建设改造等工作;负责开展宣传、环境美化、安全保卫、交通保障、接待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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