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二季度
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二季度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4-07-16 16:26

陕政办发〔2014〕3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制订的《二季度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9日

 

二季度稳增长促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根据4月21日省委常委会、4月14日省政府常务会精神,为确保上半年目标任务“双过半”,现就二季度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立足当前,全力以赴稳增长
  (一)全力促销稳产保工业。
  1将稳工业作为稳增长的关键,全面落实工业稳增长十条措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下同)
  2支持和引导省属企业间互采互用、抱团取暖。(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3抓紧落实我省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已达成意见,扩大陕煤入川、入渝运量,实施陕煤到湖南、湖北相关电厂循环专列。(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4鼓励和支持知名品牌重点企业新建专卖店、直销店。(省商务厅牵头)
  5组织重点企业召开工业调度推进会议,深化“一企一策”措施,支持有品牌、有潜力的企业再创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等负责)
  6针对一季度下滑幅度较大的食品、纺织服装、非金属矿物质制品、有色冶金等行业出台专项扶持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7进一步扩大货物周转量。(省交通运输厅、西安铁路局牵头)
  8对新建投产“入统企业”给予流动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力争上半年新增规上企业250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9落实国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力争上半年新增小微企业1.3万户。(省中小企业局牵头)
  10着力培育建筑业市场主体,推动中小建筑企业与省内外大企业开展工程分包和劳务协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二)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11抓住二季度施工“黄金期”,促开工、赶进度,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突出抓好省级380个重点项目和54个考核项目,逐项目排出进度表,确保按计划进度推进。适时召开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发挥好省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的促进作用。督促各地排出二季度新开工和达产项目,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外,对二季度新开工和达产项目少于10个的设区市予以通报。加快各类专项资金下达进度,省级专项资金力争5月底前下达,中央投资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切实加快项目核准审批节奏,尽快发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及时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着力稳定农业生产。
  12抓好春耕备耕、田间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春播面积稳定在2000万亩以上。(省农业厅牵头)
  13加大冻猪肉收储力度,力争二季度再收储2000吨,保持合理的猪粮比价。(省商务厅牵头)
  14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对符合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等负责)
  (四)千方百计扩大消费。
  15对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专题研究支持,加大“入统企业”培育力度,做到应统尽统。(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负责)
  16研究制订刺激消费计划,出台新能源汽车、低排量轿车补贴政策。(省商务厅牵头)
  17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18进一步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加大向社会保障、价格补贴等领域的倾斜力度。(省财政厅牵头)
  (五)力促服务业加快发展。
  19尽快制订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意见,组织召开服务业推进大会,加快启动10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0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旅游稳增长政策。(省旅游局牵头)
  21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实施“310文化产业工程”。(省文化厅牵头)
  (六)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力度。
  22集中力量办好第十八届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省会展中心、省贸促会、省商务厅等负责)
  23鼓励省级开发区“再创业”,5月份在西咸新区组织召开省级以上重点开发区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4落实国家鼓励社会办医等一揽子政策措施。(省卫生计生委牵头)
  25推动中韩合作产业园区建设,争取中新现代服务业合作园区落户,做好与哈萨克斯坦9个签约项目落地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26研究制定支持外贸发展新政策措施。(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牵头)
  (七)进一步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
  27继续发挥西安支撑带动作用,落实大西安建设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8全面落实第十二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决定事项,切实遏制榆林、延安两市经济增速下滑势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9采取有效措施,扭转渭南、咸阳两市投资和工业下行态势,着力增强发展后劲。(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负责)
  30处理好循环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力促陕南3市达到上游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等负责)
  (八)强化资金保障。
  31组织召开金融稳增长会议,严格规范金融机构盲目惜贷、随意收贷行为。(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等负责)
  32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省金融办牵头)
  33抓好陕煤三期等9只债券发行,力争交建集团、彬煤公司、黄河矿业等3只债券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加快陆港集团、世园集团等债券上报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着眼长远,加快提质增效升级
  (九)坚定不移抓项目促投资。
  34研究出台稳增长应对预案,启动实施“重大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全力打造陕西经济升级版。
  35能源化工产业以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煤制芳烃为主攻方向,加快谋划发展下游增值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36汽车产业按照抓整车、强配套的思路,加快陕汽20万辆重卡和比亚迪70万辆、吉利20万辆整车项目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7电子信息产业以三星存储芯片项目投产为契机,做好配套项目落地,带动电子级硅材料、半导体封装测试等全面发展,推进3D打印技术产业化、云计算与大数据中心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8新材料产业重点抓钛合金、铝镁合金和钼金属深加工项目,支持省内企业参与航空航天、装备制造和汽车零部件开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39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契机,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努力推进以创新促发展。(省科技厅牵头)
  40加快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和标准化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41紧扣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我省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开发独具鲜明主题特色的精品旅游项目。(省旅游局牵头)
  42加大重点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43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省商务厅牵头)
  44稳定菜篮子产品供给,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加快10个高科技标准化现代果业示范区、渭南现代畜牧示范区、铜川奶牛标准化示范市、生猪示范基地建设。加快都市农业发展步伐。(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45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对全省产业布局特别是能化产业布局进行科学调整,促进关中地区进一步创新引领发展,陕北转型可持续发展,陕南更好循环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一)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46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尽快出台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及部门分工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47抓紧落实省政府与国开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积极采用PPP模式融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48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发行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债券,搭建城镇基础设施融资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49制订我省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选择部分县开展多规融合、土地流转、投融资等方面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50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出台新的支持西咸新区建设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51实施县城过境公路改造。(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52加大43个重点县城、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支持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十二)不断改善民生。
  53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实施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扶贫办等负责)
  54坚持整体推进和精准到户相结合,持续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省扶贫办牵头)
  55落实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省财政厅牵头)
  56加快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57划定重点区域产业负面清单,推动城市高污染企业环保搬迁。(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牵头)
  58加大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监管,加快推进“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及“一河两江”污染治理工程,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大秦岭北麓治理等生态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等负责)
  59坚决削减关中地区1000万吨燃煤消费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三)坚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
  60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省市县机构改革。(省编办牵头)
  61启动实施神木、府谷省直管县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62加快推进镇村综合改革。(省民政厅、省编办牵头)
  6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多种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64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实施能源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落实国家关于阶梯气价、水价改革指导意见,加快组建省资源交易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65积极争取民营银行试点。(省金融办牵头)
  66加快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整合放大服务“三农”能力。(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牵头)
  67出台新一轮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意见。(省中小企业局牵头)
  68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省属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四)全面实施开放发展战略。
  69加大“东联西引”力度,着力提升国际合作水平和经济外向度。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为引领,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尽快出台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706月份拿出西安自由贸易园区建设方案,争取列入国务院下一批同意建设名单。(西安市政府负责,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指导)
  71推进“长安号”国际货运班列常态运行。适时组建地方航空公司。(省发展改革委、西安铁路局牵头)
  72完善与新疆及沿海省区口岸通关机制。(省口岸办牵头)
  73全面总结三星项目招商引资经验,搞好陕粤港澳等招商活动。(省商务厅牵头)
  (十五)坚持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74进一步充实内容、完善机制,着力发挥目标责任考核制对稳增长、促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继续对国家级贫困县、生态脆弱地区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生态建设等具体指标进行考核,着力引导全省上下形成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省考核办牵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