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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13-04-03 14:41

陕政办发〔2013〕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16日

2013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全国物价局长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把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作为主攻方向,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在4%以内。
  一、强化价格监测调控
  1着力加强价格监测。继续加强粮食、食用油、肉禽蛋、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和成品油、钢材、煤炭、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价格实时监测体系。
  2加强价格分析预警。针对价格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月、季度价格形势分析,提出综合性调控建议。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应对价格异常波动。
  3调控“菜篮子”价格。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走势,适时启动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政策体系,推进平价商店建设,构建稳定蔬菜价格长效机制。
  4引导市场价格预期。做好信息公开和价格宣传工作,准确解读价格政策,切实提高价格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引导社会客观评判价格形势,树立理性消费观。
  二、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
  5改革油气价格形成机制。积极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缩短调价周期,改进调价方式。天然气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位,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到位,居民用气价格暂不调整。规范天然气管道运输和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
  6推进电煤市场化改革。密切关注煤炭市场价格动态,积极应对电煤价格异常波动,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加强煤炭市场调控监管,确保电煤市场化改革方案平稳实施,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7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对水电上网电价实行标杆电价,汉江流域同一主体投资水电站实行统一定价。加快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改革,推进发电企业和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制定城镇居民户表改造的价费政策,推动两家电网公司趸售电价试点。
  8继续推进水价改革。落实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意见,完善水价成本公开制度,推进计价方式改革,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9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总结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经验,进一步扩大到所有试点公立医院。全面完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以管理支付指导价格为目标的改革试点工作。
  三、切实降低流通费用
  10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费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流通费用的十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行为。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的违规收费行为,落实对农产品生产流通中支持性价格政策。
  11完善公路收费政策。完善节假日小型车通行费减免和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规范全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行为。衔接好地区间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
  12加强重点行业价费监管。清理规范水电气热、铁路、民航、邮政等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收费行为,优化和下调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指导电信企业简化套餐内容,降低资费水平。
  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3健全差别价格政策。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价格政策,制定余热余压、“三废”等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价格支持政策,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和超限额惩罚性价格制度。
  14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分资源区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并根据电量和发电成本变化情况合理调减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及补贴标准。适时调整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源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15推进环保和生态资源收费改革。适当提高重金属污染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研究开征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和扬尘排污费,完善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收费政策。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6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合理测算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适时调整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和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及时落实并发放补贴资金。
  17加强教育医疗价格管理。依法查处择校费、赞助费等与入学、入园挂钩以及服务性代收费等行为。从严控制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价格动态管理,整顿规范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价格秩序。
  18加强旅游、房地产等价格监管。探索建立标杆价格、门票价格评估制度。继续落实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等工作。完善殡葬服务、有线电视等价格政策。
  六、整顿市场价格秩序
  19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教育、医药、金融、房地产以及资源性产品和环境保护等领域价费检查,大力规范涉农涉企价费秩序,指导行业组织加强价格自律,严打游资炒作、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20强化价格举报工作。加快完善“12358”价格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价格举报。继续落实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制度,不断健全社会价格监督网络。
  21强化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加快反价格垄断的组织机构建设,组织开展《反垄断法》实行五周年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反价格垄断执法能力。从严查处价格垄断案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动市场公平竞争。
  22提升价格监管和服务水平。出台《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开展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成本监审及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建立健全药品价格评审制度和技术体系。强化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建立收费证管理动态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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