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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13-07-03 16:47

陕政发〔2013〕1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加速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全面提升工业经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要求,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工程、能化产业升级工程等十大重点工程,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围绕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切实搞好环境保障,加快形成新的支柱产业,打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陕西特色现代工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速力争达到16%;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先进制造业占工业的比重达到40%;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8%,大中型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5%以上。积极培育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陕西有色集团、神华集团、比亚迪公司、陕汽集团、中飞股份等10户企业成长为年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企业,其中陕西延长石油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达到2000亿元以上;省级以上知名品牌达到600个;全省80%以上大中型企业信息化达到深化应用阶段,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超过50%;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降低2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60%。
  二、实施工业转型升级十大工程
  重点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化工产业,着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着力加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现工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一)能化产业升级工程。稳步增加一次能源产能,加大能源深度转化,重点发展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和油炼化一体化。到2015年,原煤产能达到6亿吨,原油达到4200万吨,天然气达到450亿立方米,煤炭就地转化率达到50%。加快能源化工产业“十大园区”和“十大工程”建设步伐,以陶氏化学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煤炭深度转化,延长产业链;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学品,再造一个大化工产业,形成化工行业和能源工业“比翼双飞”局面。稳步提高煤炭开采水平和采收率,加强矿区资源综合利用,建成一批千万吨级矿井。实施油气并举,加大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和油气资源勘探力度,加快推进镇巴油气田勘探开发利用和陕北陆相页岩气勘探开发,推广高效增产采油技术,提高原油采收率。整合火电资源,推进“绿色煤电”发展模式。积极开拓省外电力市场,加大电力外送力度。大力发展新能源发电,加快推进兆瓦级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化步伐,突破大规模储能技术瓶颈,提高风电、光电转换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工程。以三星电子芯片项目落户西安为契机,加快推进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和高端软件、新型平板显示、半导体激光器件及应用、卫星应用等7大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陕西新的支柱产业。加快新型电子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汽车电子等配套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核高基”、新一代移动通信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推进云计算、物联网、感知矿山、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三大通信运营商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支持和推动华为、中兴等企业在陕扩大研发中心,建立产业基地。加强物联网在交通运输、能源化工、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现代物流、安全监管等领域(行业)的推广应用,成立中国电信陕西物流中心,促进信息技术与物流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西安三星电子存储芯片产业园、中国电科(西安)电子信息产业园、西安软件新城、西咸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在西安、咸阳、宝鸡等地建立物联网、新型平板显示、通信等产业基地。积极推动富士康、台积电、台联电等一批国际知名电子信息企业和重大项目落户陕西。加大光伏产业政策措施落实力度,积极扩大光伏产品在省内的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配合)
  (三)装备制造业提升工程。坚持发展汽车产业,重型汽车按照国内第一方阵(20万辆)规模和新能源、高环保要求确定发展纲要,彻底解决陕重汽资本金不足和缺少发动机的问题;加大省内零部件配套能力建设力度,将省内配套率提高到50%以上。加快比亚迪二期工程建设,尽快形成70万辆规模。进一步吸引全国、全球知名品牌汽车企业落户陕西。积极支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保持大运、中运、新舟系列飞机及航空发动机、航空电子在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抓好北斗卫星应用示范项目建设,逐步形成“核心芯片与模块/基础软件与地图—终端—系统集成—运营服务”北斗导航产业链。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设备及智能电网设备、大型高精度冶金成套设备、大型智能工程机械、大型煤炭综采设备等智能制造装备,积极发展高效农业机械、高效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产品,不断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等配合)
  (四)新材料产业推进工程。原材料工业以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为重点,加快产业调整优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带动提升原材料工业发展水平。打造有色金属新材料、化工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3个千亿级现代材料产业集群;做优做强高端金属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5类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延伸产业链;组建钛及钛合金材料、稀土及稀有金属材料、铝镁材料、硅基材料、碳基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6个产业联盟;建设西安经济开发区金属新材料、西安阎良航空材料、西安高新区电子信息新材料、宝鸡国家钛金属新材料、西咸渭商榆光伏材料、安康有色金属及新型建材、商洛钼钒及氟硅材料、铜川铝合金及新型建材、榆林镁铝合金及新型煤化工材料9大产业基地。加快材料设计、制备加工、高效利用及工程化技术研发,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实现新材料产业与原材料工业融合发展,增强材料支撑保障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配合)
  (五)消费品产业升级工程。重点在食品、纺织服装、医药、轻工等领域,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现有企业进行改造,提升装备水平,改进技术工艺,壮大产业规模,使消费品产业支柱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15年,消费品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4060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60%以上,其中食品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600亿元、纺织产业320亿元、医药产业540亿元、轻工产业600亿元。培育100个名牌产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支持100家龙头企业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检测中心,确保食品安全。以西安纺织产业园和咸阳纺织产业园建设为依托,实现对原有纺织企业整合改造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建立和完善生物医药创新支撑体系,实施重大新药创制、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通用名化学药等专项,加快药物新品种开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家具、塑料制品等具有广阔区域市场和发展需求的特色轻工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配合)
  (六)企业技术创新工程。抓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大飞机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开展省级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重大装备和关键产品,支持和促进重大技术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每年组织实施50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点建设项目、50项新技术开发重点项目、500项重点新产品项目和50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核心装备、系统软件、关键材料、基础零部件等重点领域,由行业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牵头,产学研结合,新建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实验室2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个、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60个、企业技术中心100个,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聚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每年择优培育认定10—20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责任,加大研发投入,在实施《陕西省省属国有工业企业(集团)研发投入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建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技术创新责任考核制度。(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等分工负责)
  (七)“千亿百项”技改工程。“十二五”期间,按照年均20%以上的增速,全省工业投资累计完成2.5万亿元,其中技术改造投资达到1万亿元。实施创新能力建设、装备水平提升、产业集聚发展、配套能力建设、服务平台建设、军民结合发展、“两化”深度融合、节能减排增效和安全生产提升等9个专项,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每年实施100多个、总投资2000亿元以上重大技改项目。每年制定发布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指南,引导社会资金等要素投向。加强工业投资监测分析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不断完善国家和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健全企业技术改造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技术改造投资在工业投资中的比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金融办等配合)
  (八)“两化”深度融合工程。从企业、行业、区域三个层面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建设“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00个、示范项目500个。深入实施陕西省“十二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示范工程。发挥信息化示范企业带动作用,推进重点企业基本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经营管理信息化、决策支持智能化、商务运营电子化和信息系统一体化,全面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以政务大数据汇聚为突破口,立足于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处理与服务,发展大数据产业,建成以西咸新区信息产业园为核心,以西安高新区、经开区为两翼的大数据处理与服务产业集群。抓好西安—咸阳、宝鸡、榆林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加强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的信息化改造,降低产品的能耗和物耗,加快数字油气、数字矿山建设步伐。以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安全技术服务体系,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配合)
  (九)军民结合“双百工程”。“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100个军民结合企业和100项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在民用航空、民用航天、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信息、特种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七大领域,建设一批军民兼容技术支撑平台,打造一批军民结合龙头企业,围绕主导产业搞好服务配套,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推进航空、航天、兵器3大基地建设,抓好7个军民融合产业园发展,加快建立省内配套加工、综合测试和试验验证等军品配套的综合性服务中心,在西安、宝鸡、咸阳、汉中、渭南等地区建设一批军民共生的产业集群,推进军民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等配合)
  (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程。以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抓手,建设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示范区域,实现工业化引领提升城镇化水平、城镇化支撑工业转型升级新的发展模式。深化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有条件的设区市要开展市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到2015年,力争全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总数达到100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30个、市级60个;全省千亿级工业园区达到10个,示范基地在全省工业产值占比达到80%以上。支持西安国家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支持西咸新区建立国际科技研发服务基地和现代制造服务产业创新示范基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快培育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建设50个研发设计、工业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信息服务、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等领域的综合服务平台,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加强对各类工业园区的规范和引导,突出主导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实现错位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基地、国内领先水平的产业基地和西部优势特色制造业基地。积极开发和保护工业旅游资源,加快完善工业旅游市场体系建设,打造工业博物馆、兵器博物馆、航空航天博物馆等工业旅游名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省旅游局等配合)
  三、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一)完善工作实施机制。省政府加大统筹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部省合作共建机制作用,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建立我省系统的工业考核激励体系,将工业增长和工业投资指标纳入省、市(区)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省级部门要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工业转型升级目标。市、县、区政府要把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高度重视工业发展,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动本地区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企业转型升级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瞄准国内国际市场,加快转型发展。
  (二)加大财税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统筹使用好现有工业类、科技类等各种省级专项资金,根据省级财政收入情况,适度增加现有工业类、科技类等省级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兴产业培育和示范基地创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各市(区)政府也要加大财政对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已设立专项资金的,应保持逐年递增;未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尽快设立专项资金,并保持逐年递增。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也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支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适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分工负责)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力度,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立一批支撑新兴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产业基金,总规模达到300亿元以上。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对符合工业转型升级要求的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术进步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给予优先安排。加强产业链招商,主动承接东部发达地区和境外产业转移,重点引进对产业聚集和开放型经济贡献度大、有利于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加强工业品进出口情况监测统计,减少工业品收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大力培养和用好省内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用好各类人才专项资金,支持引进高层次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支持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金融办、西安海关等分工负责)
  (四)突出抓好重点示范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抓好100户对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引领作用的示范企业,组织实施有利于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100个重大产业化项目。其中,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能源行业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和军民结合等行业企业,省国资委负责省属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要组织企业制定转型升级方案,明确目标、方向和具体措施,确保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取得实效,带动和引领全省工业实现新的跨越。(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等分工负责)
  (五)加强监测分析与动态评估。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对实施的重点工程和专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对工业转型升级进展情况进行系统性评价,及时掌握主要指标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省统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等分工负责)
  (六)加强规划宣传和实施。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对工业转型升级工作和典型企业进行宣传。加强对工业转型升级的组织实施,开展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认识,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有效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等分工负责) 

  附件:陕西省工业转型升级100户重点示范企业及重点项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5日

  政发18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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