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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的通报

时间: 2012-05-21 16:05

陕政函〔2012〕5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的通知》(陕政发〔2011〕33号)和《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试行)》,经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组织部逐镇考核、综合评定,省政府决定授予黄陵县店头镇、城固县崔家山镇、华县瓜坡镇、杨陵区五泉镇、彬县新民镇、蓝田县汤峪镇、岐山县蔡家坡镇、神木县锦界镇、富平县庄里镇、洛川县交口河镇“2011年度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称号,各奖励5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重点示范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以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为榜样,加压奋进,扎实工作。省上将继续加大对重点示范镇建设考核力度,加速推进重点示范镇建设,确保重点示范镇三年建设目标的实现,为有效提升我省城镇化水平,实现统筹城乡一体化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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