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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时间: 2012-02-09 17:28

陕政发〔2011〕6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20年)

  为改善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群众基本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加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力度,实现贫困人口持续、快速、稳定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针对该地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状况

  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位于黄河中游,晋陕峡谷中段西岸,北起榆林市府谷县墙头镇,南至延安市宜川县集义镇,包括府谷、神木、佳县、吴堡、绥德、清涧、米脂、榆阳、延川、延长、宜川、黄龙、宝塔等13个县(区)、95个乡镇、2362个行政村,总人口112.7万人。该地区土地贫瘠,水资源匮乏,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人均耕地不足1亩。“十一五”末,16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仍有31.3万人,占该地区总人口的27.8%。

  陕北洛河峡谷地带包括延安市甘泉、富县、洛川、黄陵4县20个乡镇、323个行政村,19.3万人。自然条件较差,水土流失严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群众增收缓慢。“十一五”末,16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4.3万人,占该地区总人口的22.3%。

  二、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将移民搬迁与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民进城就业创业紧密结合,同步推进住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社会事业发展、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实现区域经济综合实力、人民生活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上台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发展。以扩大城镇规模,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目标,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2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动。同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重点镇建设规划,按照“适度集聚、节约用地、统筹兼顾、体现特色”的原则,合理确定安置规模和类型,有组织、有计划、分阶段实施。

  4坚持资源整合,联合共建。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使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实施范围及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1黄河沿岸土石山区(95个乡镇)。

  府谷县6个乡镇:府谷镇、孤山镇、黄甫镇、麻镇、清水镇、武家庄镇;

  神木县4个乡镇:贺家川镇、马镇、万镇、沙峁镇;

  佳县13个乡镇:朱家坬镇、佳芦镇、木头峪乡、坑镇、螅镇、店镇、大佛寺乡、康家港乡、通镇、刘国具乡、朱官寨镇、金明寺镇、乌镇;

  吴堡县4个乡镇:岔上镇、寇家塬镇、郭家沟镇、宋家川镇;

  绥德县4个乡镇:枣林坪镇、义合镇、定仙焉镇、吉镇;

  清涧县5个乡镇:玉家河镇、高杰村镇、双庙河乡、解家沟镇、石盘乡;

  米脂县7个乡镇:印斗镇、银州镇、石沟镇、桃镇、杨家沟镇、桥河岔乡、沙家店镇;

  榆阳区8个乡镇:古塔镇、大河塔镇、镇川镇、麻黄梁镇、鱼河镇、青云镇、清泉镇、鱼河峁镇;

  延川县10个乡镇:延川镇、永坪镇、贾家坪镇、禹居镇、文安驿镇、马家河乡、杨家圪台镇、延水关镇、土岗乡、关庄镇;

  延长县9个乡镇:郑庄镇、郭旗乡、黑家堡镇、七里村镇、安沟乡、张家滩镇、交口镇、雷赤镇、罗子山镇;

  宜川县9个乡镇:丹州镇、交里乡、秋林镇、牛家佃乡、云岩镇、阁楼镇、壶口镇、英旺乡、集义镇;

  黄龙县7个乡镇:石堡镇、三岔乡、界头庙镇、白马滩镇、圪台乡、瓦子街镇、崾先乡;

  宝塔区9个乡镇:蟠龙镇、梁村乡、姚店镇、冯庄乡、青化砭镇、甘谷驿镇、南泥湾镇、麻洞川乡、临镇。

  2洛河峡谷地带(20个乡镇)。

  甘泉县6个乡镇:桥镇乡、下寺湾镇、石门乡、城关镇、劳山乡、道镇;

  富县5个乡镇:茶坊镇、牛武镇、张村驿镇、直罗镇、张家湾镇;

  洛川县5个乡镇:凤栖镇、永乡、交口河镇、杨舒乡、朱牛乡;

  黄陵县4个乡镇:桥山镇、店头镇、双龙镇、阿党镇。

  (二)搬迁任务。

  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2011—2020年计划搬迁安置4.95万户19.83万人。“十二五”期间计划搬迁安置11.9万人,平均每年搬迁2.38万人,其中榆林市每年搬迁1.43万人、延安市每年搬迁0.95万人。

  1黄河沿岸土石山区。

  2011—2020年规划搬迁4.25万户17.03万人,其中榆林市11.94万人、延安市5.09万人。“十二五”期间共搬迁10.22万人,其中府谷县1.32万人、神木县0.48万人、佳县1.86万人、吴堡县0.54万人、绥德县0.48万人、清涧县0.9万人、米脂县0.96万人、榆阳区0.63万人、延川县0.66万人、延长县1.08万人、宜川县0.38万人、黄龙县0.33万人、宝塔区0.6万人。

  2洛河峡谷地带。

  2011—2020年规划搬迁0.7万户2.8万人。“十二五”期间共搬迁1.68万人, 其中甘泉县0.48万人、富县0.43万人、洛川县0.24万人、黄陵县0.53万人。

  (三)具体目标。

  通过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努力实现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贫困群众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环境有改善、生活质量有提高的目标。一是贫困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二是每个中心村有1—2项主导产业,每户有1—2人掌握实用技术,红枣主产区人均红枣种植面积达到2亩以上,农场安置的群众人均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2亩,现代农业园区安置的群众户均15—2亩高标准设施大棚,果区户均2亩以上果园,工业园区和进城落户群众做到有业安置。三是安置区交通、电力、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完善,达到当地城镇水平。四是搬迁户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与城市均等化。五是项目区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林草覆盖率稳步提高。六是搬迁户收入水平大幅提高,搬迁到工业园区和城镇的群众收入达到当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搬迁到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农场或农业园区群众的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水平。

  四、安置方式

  (一)进城落户定居及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

  鼓励有条件的群众进城落户定居,结合小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引导农民在城镇或工业园集中居住。10年计划安置7.64万人,占安置总数的38.6%。

  (二)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集中安置。

  选择基础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形成一定规模,沿公路或川道地区的村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10年计划安置8.95万人,占安置总数的45.1%。

  (三)农场和现代农业园区集中安置。

  以国有农场和规划建设的农业示范园区为依托,积极推动土地流转,置换土地权属,建设城镇化移民新区。十年计划安置1.81万人,占安置总数的9.1%。

  (四)旅游景区集中安置。

  结合宜川壶口瀑布、神木西津寺、佳县白云山道观和清涧袁家沟、宝塔区南泥湾等旅游景区建设,集中安置搬迁户。10年计划安置0.83万人,占安置总数的4.2%。

  (五)五保户安置。

  农村五保对象不再重新建房,统一纳入民政集中供养机构安置。10年计划安置0.6万人,占安置总数的3%。

  五、建设内容

  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产业开发、贫困户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建设6部分,各项目建设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一)房屋建设项目。

  房屋建设项目包括在城镇、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农场、工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建设房屋。搬迁安置规模在100户以上的属于集中安置,其他方式的搬迁安置属于分散安置。移民搬迁应结合城乡统筹发展,以集中安置为主,对分散安置从严审批,新型农村社区和中心村原则上按2000人以上规模建设。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巷道硬化、村组道路、人畜饮水、电力、新能源等。

  (三)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

  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包括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环境整治、学校、卫生室、警务室、文化室、活动广场、阵地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等。

  (四)产业开发项目。

  产业开发项目包括现代农业基地在内的特色产业、设施农业等项目扶持、良种良法引进、技术推广、市场体系建设、专业合作组织培育等。

  (五)贫困户能力建设项目。

  贫困户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农民创业及实用技术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建立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等。

  (六)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包括小流域治理、村庄绿化、退耕还林(草)工程等。

  六、投资概算及补助标准

  (一)投资概算。

  规划概算总投资107.5亿元,其中房屋建设项目投资55.7亿元,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等项目投资51.8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入64.51亿元,其中房屋建设项目投资33.44亿元,占51.8%;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产业开发、贫困户能力建设和生态建设等项目投资31.07亿元,占48.2%。

  (二)补助标准。

  1集中安置点住房按每户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三种类型建设,搬迁户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定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费用。每户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市县财政补助1.5万元,其余资金通过整合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试点、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治理等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2经审核批准,集中安置点建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户,超出面积费用由搬迁户负担,最大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

  3分散安置搬迁户的建房资金,财政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省上承担50%,市、县承担50%。

  4特困户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

  5搬迁安置的五保户和孤寡老人原则上纳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不再重复建房。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建设任务重,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抓好项目规划和实施。省上成立的陕北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和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移民搬迁工作的指导。市、县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搬迁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搬迁任务。要按照统一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实施综合配套,提高建设水平。

  (二)搞好产业开发,加快搬迁户增收步伐。各有关市、县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培育发展移民新村主导产业,优先将信贷资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等用于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以及提高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等。特别是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引导农民依法流转土地,实现集中规模经营,增加搬迁户收入。

  (三)完善配套政策,促进项目建设。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两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土地权属置换、宅基地审批、新村规划、房屋设计、子女上学、户口迁移、社会保障和农民就业创业相关配套政策,减免有关费用,减轻群众负担。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加大对搬迁户和迁入地群众的扶持力度,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各市、县政府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指导、督促与检查工作,年度计划任务下达后,要逐级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工作。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资金监管与审计工作,推行公告、公示和报账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附件:1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分类表(略)
  
       2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年度任务分解表(略)
  
       3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规划资金投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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