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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时间: 2012-12-03 09:15

陕政函〔2012〕19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2011年我省启动陕南避灾移民、陕北扶贫移民搬迁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陕南、陕北5市53县区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结合城乡统筹发展、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超前谋划,使陕南避灾移民、陕北扶贫移民搬迁工作2011年度计划任务按期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了真正的实惠。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陕南、陕北地区广大干部职工,以更高的热情和更大的干劲,在今后移民搬迁工作中再创佳绩,结合年度考核结果,省政府决定,对在2011年移民搬迁工作中荣获一等奖的商洛市政府和榆林市政府,各奖励人民币500万元;对获得二等奖的汉中市政府、安康市政府和延安市政府,各奖励人民币300万元;对获得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县称号的镇安县、商南县、山阳县、略阳县、西乡县、城固县、白河县、平利县、岚皋县和志丹县、吴起县、延川县、洛川县、定边县、靖边县、榆林市榆阳区、吴堡县等17个县(区),各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早日实现我省陕南、陕北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目标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早日实现陕西“三强一富一美”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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