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131久安工程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131久安工程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2-10-22 10:40

陕政发〔2012〕3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安全生产“131久安工程”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5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131久安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及《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特制订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前3年的具体实施方案(简称“131久安工程”),即:建立一个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抓好“三大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实现一个目标(安全生产精细管理和过程控制)。

  一、目标任务

   “十二五”前3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监管监察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以“科技兴安”和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安全生产的监管水平全面提升,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事故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省安全生产状况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一)分类目标。

  1总体控制指标。

  力争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0%以上。

  2相对控制指标。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力争比2010年下降30%以上。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力争比2010年下降20%以上。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力争比2010年下降25%以上。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比2010年下降30%以上。

  3事故起数控制指标。

  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起数力争比2010年下降10%。

  重大以上事故实行零控制。

  (二)工作目标。

  1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建设目标。“十二五”前3年,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机制基本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

  2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目标。“十二五”前3年,建立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成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体系,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

  3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目标。“十二五”前3年,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乡镇、社区建立安全监管执法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执法人员。

  4安全标准化建设目标。到2012年底,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企业按规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石油天然气开采和管道运输企业取得HSE管理体系认证;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信用等级达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

  5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建设目标。“十二五”前3年,建成技术先进、运行规范、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形成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网络。

  (三)行业目标。

  煤矿:“十二五”前3年,全省原煤产量6亿吨,煤矿企业控制在120家以内,矿井个数控制在450个以内,煤矿死亡人数2015年比2010年下降10%。

  金属非金属矿:“十二五”前3年,全部淘汰低于国家最低生产规模的非煤矿山,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均生产规模控制在年产5万吨以上。矿山企业100%达到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中省属重点矿山企业100%达到安全标准化3级以上水平,金属非金属矿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和2%以上。

  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前3年,全省公路运输营运车辆万车公里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分别下降3%;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力争保持“十一五”末水平;城市客运百万车公里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分别下降1%;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分别下降2%。

  建筑施工行业:“十二五”前3年,全省建筑施工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

  危险化学品行业:“十二五”前3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大中型城市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全部进入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危险化学品行业实现零死亡。

  烟花爆竹行业:“十二五”前3年,全省生产企业控制在120家以内,危险工序机械化作业率达到60%以上,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三级以上标准,淘汰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下的生产企业;全省批发经营企业总数控制在230家以内(不含生产企业改制的批发公司)。烟花爆竹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以上。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前3年,全省每生产、销售千吨炸药事故起数低于0.1起,伤亡人数低于0.4人(雷管、索类火工品、油气井用爆破器材比照炸药当量计算)。

  特种设备:“十二五”前3年,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6起/万台以下、死亡率控制在0.5人/万台以下,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和重大隐患治理率达到100%。

  消防:“十二五”前3年,全省建成179个消防队站,火灾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下降5%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

  1建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在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我省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中除了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外,在重特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中增加:道路交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项约束性指标。形成由总体控制考核指标、绝对控制考核指标、相对控制考核指标、较大事故起数控制考核指标等4类20个指标构成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

  2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省委、省政府目标管理,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每年省政府与11个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到实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之中,由省委、省政府组织统一考核。坚持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完善安全生产考评细则,实施量化打分。在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同时,强化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到实处。同时,11个市(区)分别与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也要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单位,逐级进行考核,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3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惩体系。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体系。加强综合协调,逐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上、下半年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年度进行责任制考核评比。完善安全生产排名通报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考核目标,成绩显著的市(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4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追究体系。对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考核和事故责任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于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省、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向同级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做为银行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5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监管体系。一是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同步发展,把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重要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综合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各类财政投资计划,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实现安全发展。二是由各级安委会统一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动态监督。对各市(区)、各行业控制指标的进展情况,每月定期统计,对各市(区)、省级相关部门控制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检查,督促各市(区)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层层将控制指标落实到乡镇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并要求对所有企业建立控制指标零死亡目标。

  6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障体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企业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过程控制,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建立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落实到位。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员、全过程实施。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二是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做为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业绩、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加强县、乡两级政府安全责任落实。要坚持安全发展,将安全生产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统筹兼顾。要加强领导,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责任。对于主管部门或者职能界定不清的行业(领域)或者企业,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界定清楚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安全生产监管“盲区”。三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是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国防科工、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与行业发展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要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联席会议等工作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以属地(行业)安全监管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监管方式。

  (二)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文化“三大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十二五”前3年,重点实施企业安全过程控制管理、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治理、公民安全文化创新、安全标准化达标、安全科技研发攻关、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矿山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等3大类9项 “双基”工程项目,夯实安全基础,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强基础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全面提升。

  按照项目投资来源具体可分为政府投资项目、依托社会和企业投资政府给予资金补助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1)政府投资项目包括:

  ① 企业安全过程控制管理。

  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对我省“高危行业安全过程管理”和“安全生产过程管理与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课题研究,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全面制定实施安全过程管理标准和规范,实施中由相关中介机构组织评审,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公布结果。总投资1000万元,所需经费主要由政府资金投入。拟列入2012年投资计划。

  ②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发改投资〔2012〕6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投入8亿元,健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重点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办公业务用房和配备交通执法工具。县级以上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要配齐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设备、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办公用房和装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单位为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项目总投资8亿元,主要由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其中争取国家安监总局监管执法装备补助3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亿元,市级财政投入2亿元,县级财政投入2亿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建设、办公业务用房和交通工具建设。各级政府可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分年度统筹安排。2012年主要进行执法装备和执法交通工具投入,2013年完善办公及核心业务用房建设。

  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完善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建成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加快省级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运行费用。依托国有大中型企业,分区域分行业在延安市、咸阳市、汉中市、商洛市、渭南市建立5个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事故危险救援物资、器材和特殊装备,并确保物资常态更新、升级。在上述5个地区如有发展改革、民政等正在建设的仓储设施工程,可与其对接,依托其基础设施,仅购买事故危险救援物资、器材和特殊装备进行储备,不再重复进行基础建设。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投入2000万元,省级财政投入30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000万元。建设单位为省安全监管局、5个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④尾矿库运行实时监控。

  建设全省尾矿库监控平台、信号传输系统、监控室等实时监控项目,三等以上尾矿库建立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依托陕西理工大学水利工程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完成100 人涉及尾矿库的6市23个县(区)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专业性、系统性培训工程。投资3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000万元,企业投入2000万元。

  ⑤采空区治理工程。

  项目主要内容为在榆林神府矿区结合保水采煤开展“充填开采”试验;对陕北、关中矿区已形成的采空区进行综合治理。按照“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进行治理,对因主体灭失等原因而遗留的采空区,由各级政府筹措资金进行治理。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对采空区进行治理评估。项目实施单位为陕西煤监局、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局、有关设区市政府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投资3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投入10亿元,省级财政投入2亿元,市级财政投入5亿元,企业投入16亿元。

  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

  以防治尘肺、矽肺、石棉肺为重点,综合治理粉尘危害。对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重大职业危害中毒隐患的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项目主投资为企业,省级财政需投入300万元用于购买专业设备和检查治理专项经费。

  ⑦事故多发路段治理。

  项目主要内容为全面消除国省干线公路上的四、五类危桥,对设计荷载在汽-20(公路-Ⅱ级)以下的桥梁及部分宽路窄桥进行升等改造,重点对未实施过安保工程的危险路段、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治理,完成国省干线所有公路危险路段改造,完善配套安全设施,计划治理路段4434处,总里程为899.182公里,整治桥梁约700座。改造危桥51689延米,重点改造县乡道上的危桥,逐步消除桥梁安全隐患。项目按照隐患排查轻重缓急分年度提出治理。实施单位为省交通运输厅,总投资20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投入10亿元,其余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中统筹考虑解决。

  ⑧公民安全文化创新。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宗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拟建设3个(关中、陕北、陕南各1个)安全生产示范县、建设100个示范企业、100个示范社区,推进安全社区建设,需投资3000万元,分2年组织实施,年投资1500万元,主要用于对评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的社区、企业,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2012年评选1个示范县,2013年评选2个示范县,每年评选50个示范社区和50个示范企业。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县每个奖励100万元,示范社区和示范企业每个奖励50万元,评为省级示范县每个奖励50万元,示范社区和示范企业每个奖励5万元。省级财政投入。

  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主题宣传活动,需投资1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50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500万元。

  在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展安全公益宣传,需投资1000万元。省级财政投入。

  总投资5000万元,省、市两级财政投入。其中省、市级财政投入通过现有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解决。

  ⑨安全标准化达标。

  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企业按规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石油天然气开采和管道运输企业取得HSE管理体系认证;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信用等级达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投资以企业为主,省级财政投入1000万元主要用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建立专家人才库以及标准化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

  (2)依托社会和企业投资实施,政府给予资金补助的项目包括:

  ①安全科技研发攻关。

  由省安监局牵头,协调省科技厅负责推进实施,依托省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大型企业等对安全生产中亟需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开展科研攻关。企业自筹科研经费,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相应的补助,拟利用3年时间投资2.2亿元完成以下技术研究。省级财政按照项目研究费用的20%进行补助。

  煤层气抽取利用技术研究。需投资3000万元。社会和企业投资24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600万元。

  煤矿瓦斯灾害防治综合研究,省政府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需投资3000万元。社会和企业投资24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600万元。

  煤矿奥灰水预防和治理技术研究。解决石炭二叠纪煤田开采中水灾难题,防止淹井事故。需投资1000万元。社会和企业投资8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00万元。

  尾砂综合利用研究。建立尾砂综合利用的产业保障、技术支撑、政策激励、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尾砂综合利用。建设尾砂直接利用项目,包括尾砂回填、尾砂制砖、尾砂二次利用等,需投资2500万元。社会和企业投资2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500万元。

  烟花爆竹机械化研究。实现裸露药物的关键工序自动化无人作业。需投资500万元。社会和企业投资4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00万元。

  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矿山和非煤矿山实验室、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鉴定实验室的建设,推进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检测实验室、烟花爆竹安全检测实验室、矿山机电设备节能研究实验室的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矿山和非煤矿山实验室、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鉴定实验室的建设,需投资1.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600万元,社会和企业投资9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400万元。

  ②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依托相关高等院校,设立安全生产相关专业。扩大采矿、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化工、火工(烟花爆竹)、水工(尾矿库)、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和安全生产监管人才,担负企业厂长(经理、矿长)相应安全生产资格培训。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社会和企业投资800万元,政府按照投资额度20%补助200万元。

  (3)企业投资的项目包括:

  ①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治理。

  天然气管道改线项目。完成对靖西天然气管道西安泾河工业园区占压隐患治理工程。对靖西一线4.2公里、靖西二线0.51公里进行改线。投资5000万元,企业投入。

  化工企业隐患治理搬迁项目。对兴化集团碱厂北侧非法建设商住楼重大隐患治理、西安西化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大隐患治理、陕西方圆集团府谷化肥分公司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整体搬迁。投资4亿元,企业投入。

  ②矿山井下安全避险系统。

  煤矿井下人员紧急避险系统救生仓。建设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六大系统,在全省所有煤矿安装井下人员紧急避险系统救生仓装置。总投资30亿元,全部为企业投资。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建设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等六大系统,提升井下人员的避险能力。总投资20亿元,全部为企业投资。

  以上3大类9项工程总投资119.4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23.36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4.44亿元,市、县级财政投入9.15亿元,企业投入72.48亿元。各项目最终投资额度以批准的概(预)算为准。

  2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性保障措施。“十二五”前3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建设,建立内容完备、结构合理、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目标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完善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配合国家安监总局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做好《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制定《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等政府规章,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程序。重点加强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从业人员资格准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控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制订。针对我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完善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办法,制订指导性、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以法律法规为主线、相关规章为支撑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二是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配合国家制定、修订相关行业安全技术标准,提高和完善行业准入条件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宣传力度,使相关标准能够较好地落实在生产实际之中,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审定发布相结合的标准制定机制;建立健全标准的适时修订、定期清理和跟踪评价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制定地方性安全技术标准,鼓励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集成度大的行业,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率先制定企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安全技术标准。

  三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累进奖励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合法。

  四是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方式和手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全面落实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国防科工、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联席会议和工作联动机制的作用,建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以属地(行业)安全监管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监管方式。加强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科学规范内部各项制度,制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器材,加大对企业的现场安全监管和督查检查,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优化政府监管资源配置,提升安全生产行政监察执法效率。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选拔培训机制,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岗位能力评价体系,有针对性地培训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实现监管监察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推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政务公开。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行政复议典型案件警示通报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问责、联合执法、执法绩效评估与奖惩等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3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普及安全科学知识、树立安全价值理念、培养安全行为能力的重要途径。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十二五”前3年,将重点从7个方面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一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在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办安全专栏节目,普及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公民安全素养;拍摄安全公益广告宣传片,在省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重点频道和黄金时段投放,进行主流媒体宣传;在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城区的灯箱广告、车体广告进行投放,常年开展公益宣传。

  二是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向社会公布并宣传“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完善举报奖励措施,调动社会公众关注并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三是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六进”活动。印制各类安全册免费向机关、学校、企业、家庭、社区、村镇发放。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通报。在主流媒体定期通报各市、县安全生产排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查处情况。

  五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利用每年6月的“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六是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利用省内主要网络媒体、安全生产门户网站和微博等媒介做好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引导,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

  七是开展安全生产示范活动。在全省建设3个(关中、陕北、陕南各1个)安全生产示范县,建设100个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和100个安全生产示范社区,强化企业和社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三)实现安全生产精细管理和过程控制。

  1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发展要求,按照“谋划于决策前,督办于决策后,协调于全过程”的工作思路,以科学化为方向,以精、准、细、严为特征,以建立健全严格管理制度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细化责任,严格考核,建立起全过程、全方位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加速实现管理思想科学化、管理方法精细化、管理手段现代化,逐步实现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科学管理,力争企业安全事故“零死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安全生产课题研究成果,通过实施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全过程控制,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精细管理,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排除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有效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2遵循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到精细化管理的各个方面,通过有效激励和约束,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二是过程控制的原则。对每一项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工作链,搞好过程控制,推进每个工作环节的精细化,确保实现企业整体精细化管理目标。

  三是精益求精的原则。以观念创新引领思路创新和方法创新,树立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做到精于事前、细于过程,持续改进,完善提高。

  四是方便考核的原则。对工作目标量化和具体化,对难以量化的目标任务,根据情况认定边界考核条件,减少不确定因素在考核中的影响。

  3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细化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进一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以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为契机,从人、机、环境、管理四大要素上细化安全生产要素,对安全技术标准加以系统分析、整合提升,形成更加符合实际和安全发展需要,便于统一考核的精细标准体系。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安全精细化操作行为规范,强制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实现“人员无失误、系统无缺陷、设备无故障、管理无漏洞”的本质安全目标。

  二是严格过程控制,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本质安全水平。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通过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数量化和信息化等现代手段,加强对管理对象和流程的严密管控,以最大程度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与效益。安全生产源于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是过程控制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是若干过程的良性结合,结果重要,过程更重要,生产过程中的任何细微偏差或者错误都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须练好基本功,使每一个生产环节、生产流程都能够按照标准执行到位。

  三是深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岗位达标”,包括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操作规程,明确从业人员作业时的具体做法和注意事项。从业人员要学习、掌握、落实标准,形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和规范的作业行为。企业要依据“岗位达标”标准中的各项要求进行考标,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评议等方法,全面客观地反映每位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情况,实现岗位达标,从而确保减少人为事故;开展“专业达标”,明确所涉及的专业定位,进行科学精细地分类管理。按月评、季评、抽查和年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专业业绩进行评估,对不具备专业能力的实行资格淘汰,建立“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使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提高生产效率及风险控制水平;开展“企业达标”,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条件、制度执行和人员素质等方面查找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规划。

  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同步发展,把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重要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综合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各类财政投资计划,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实现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与企业管理相结合,与新技术推广相结合。针对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对策,提出措施,实现长治久安。

  2加快推进经济方式的转变。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要继续深化煤矿关闭整顿和矿产资源整合,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整合工作力度,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全面实现客运企业公司化经营;加快建设农村客运网络,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公共交通;加快高速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不断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加快化工园区规划建设,积极推进现有化工企业有计划地迁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加大烟花爆竹企业提升改造力度,推进烟花爆竹企业工厂化、机械化、规模化、科技化、标准化建设。

  (二)严格目标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严格组织实施。要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业绩、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业绩、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加强县乡两级政府安全责任落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以及相关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指标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市(区)和部门予以表彰或奖励。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落实到位。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员、全过程实施。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加大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安全生产的支持,同时省级财政应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监管监察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共安全设施的完善、重大危险源的治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先进应用技术示范与推广等,确保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2依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提取和使用。

  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和缴纳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和事故的抢险救灾能力。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服务安全生产的新机制,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

  (四)强化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1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加强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加大对企业的现场安全监管和督查检查。要把监管力量延伸到乡镇、社区,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工作。

  2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破坏矿产资源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从事客运等违法行为。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对取缔关闭后又擅自生产、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停产整顿期间又违规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依法处理。

  (五)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要对安全生产科技经费给予支持,将安全生产领域亟待解决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工艺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纳入地方相关科技计划。充分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社会化,依靠市场机制配置安全生产资源,大力发挥安全技术培训、检测、检验、评价、评估、认证、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服务。

  2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科学技术人才培养。

  加强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机制,注重科技人员的培养和知识更新,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支持和鼓励相关专业人才定向招生和培养。强化矿山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职业教育。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短缺问题,为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提供人才和技术服务保障。

  (六)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1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和舆论监督。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社会性、群众性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主动意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在社区、学校、工业园区等地定期举行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形成舆论和公众监督机制。

  2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遵章守法的管理理念、安全操作的工作理念,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职工教育总体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时间。有条件的企业,要保证职工培训教育的设备、设施和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教育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