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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2-10-10 09:18

陕政办发〔2012〕8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筹备和组织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29日

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活动方案

省文化厅 省广电局 省广播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按照省政府关于今年文化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现就今年下半年举办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活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举办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搭建参与性广、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艺术平台,充分调动和挖掘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艺术创作生产,发现艺术新人,推动陕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主办单位

  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组织委员会

  顾问:郑小明 副省长

  主任:孟建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贤良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电局局长

     余华青 省文化厅厅长

     王广群 省广播电视台台长

  常务副主任:刘宽忍 省文化厅副厅长 

    副主任:李军民 省文化厅副厅长

        李选政 省广电局副局长

        王范儒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渭林 省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成 员:应宏锋 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七处处长

        习云杰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教科文处处长 

        赵登峰 省文化厅办公室主任

        刘向阳 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

        李晓军 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师小农 省广播电视台文艺部主任

        唐瑜君 省振兴秦腔办公室主任

        范 华 省国画院院长

        张 琨 省雕塑院院长

        罗 宁 省美术博物馆馆长

        张瑞琦 省书学院院长

        严 彬 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 辉 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 鹏 咸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鱼福昌 铜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华惠民 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曹振乾 延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高德树 榆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汉山 汉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杨海波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局长

        段向东 商洛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局长

        姚忠臣 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向阳 

        师小农

  四、 大赛内容

  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包括秦腔、舞蹈、美术、书法和合唱5项赛事内容。各项比赛均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从县到市、再到省,分层组织实施,逐级选拔艺术人才和作品,最后在省上集中举办总决赛。

   (一)秦腔大赛。

  分专业组和业余组,专业组为折子戏大赛,业余组为唱腔唱段大赛。在各县区比赛的基础上,各设区市分别遴选2—3台能代表当地最高水准的折子戏、唱段到省上参加决赛;省直单位直接推荐2—3台进入折子戏决赛。

   (二)舞蹈大赛。

  参赛节目应是2009年以后创作,没有参加过省上舞蹈大赛的节目,参赛演员为国有院团、大专院校和民营团体的专业演员,由各设区市推荐。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10人以下)均可。

  (三)美术大赛。

  各地从县级开始征集作品参赛,经各设区市初赛选拔后,以设区市为单位,推荐到省文化厅参加省上决赛展。创作内容原则以陕西题材为主,鼓励创作表现重大题材以及陕西人精神、山川秀美、风土人情的作品,作品种类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装置、水彩画、宣传画、连环画、实验艺术作品等。

  (四)书法大赛。

  各地从县级开始征集作品参赛,经各设区市初赛选拔后,以设区市为单位,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上决赛展。

  (五)合唱大赛。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设区市分片举办,在此基础上由各设区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上主会场电视比赛。

  五、奖项设置

  为激励优秀人才参赛,褒奖先进,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按秦腔、舞蹈、美术、书法、合唱5项赛事内容设立陕西文华奖,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园丁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项具体方案及评奖办法另行制订。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举办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是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省政府今年确定的一项重大文化活动,更是体现各地近年来文化改革发展成绩和文化活动水平的一次整体展示。各地要高度重视,提供保障,安排专门经费,精心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筹备工作。在筹办过程中,要考虑市场运作的途径和方式,充分调动和挖掘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掀起文化活动新高潮。 

  (二)加强宣传和指导。

  各市、县文化广电部门要做好各项艺术赛事活动的具体组织和业务指导工作,将大赛与当地广播电视台紧密结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逐级遴选出艺术水平高、质量好的节目和作品,参加省上的总决赛。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阶段检查和指导。 

  (三)严格程序,注重质量。

  在整个赛事活动的组织工作中,各地要按照严密、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进行,要制订好大赛规则和评奖方案,比赛要经得起社会和群众评判,体现质量和水平。要通过电视大赛的形式,确保把本地区优秀艺术人才和优秀艺术作品选拔出来,体现艺术水准。

  (四)时间要求。

  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总的时间安排是:2012年6月,进行动员部署;7月,各项赛事全面启动;年底前完成全部比赛。

  为保证全省文化艺术电视大赛的顺利举办,各地要按照电视大赛各分项赛事的通知要求(另行印发),抓紧部署,尽快启动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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