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2-09-17 10:06

陕政办发〔2012〕7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陕西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财政部与省政府签订的《2012年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我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以下简称“户户通”)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三强一美一富”的西部强省目标,加快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彻底解决农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广电实施、乡村落实、整村推进。各级政府负责制订当地“户户通”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协调组织、监督检查、全面主导工程建设。采取整村推进办法,逐村逐户安装“户户通”设备。

  (二)群众自愿、长期受益。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不搞强行摊派,严禁违规收费,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基本节目,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普惠共享、长期受益。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扎实推进、有序开展。统筹全省“村村通”和“户户通”建设,做到方案、技术、服务同步。中省补助资金优先安排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的市县、连片扶贫开发区域、移民搬迁新村。

  (四)统一管理、规范运营。坚持质量第一、技术标准统一、使用功能和服务规范一致,建立全省统一的技术体系和管理运营体系。“户户通”只限在批准的服务区域内入户,对有线电视入户率较高的乡村,不得安装“户户通”设备。对因农户居住分散、入户率较低、3年内难以实现有线电视入户的乡村,可逐步推广“户户通”设备。加强区域管理和用户管理,严格实行接收设备销售专营制度,做到卫视、有线和无线协调有序发展,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安全。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强省的总体布局,实现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力争在2013年使全省有线电视未通达的近300万农户收听收看到广播电视节目。2012年底前完成120万户设备安装,2013年10月底前完成180万户设备安装。

  四、筹资办法

  “户户通”接收设备有两种类型:单模基本型和双模扩展型。单模接收机,可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台、陕西台在内的30多套广播电视节目,在无线覆盖有效范围内可收看到本地无线电视节目;双模接收机,在单模接收机功能基础上,在有地面数字电视发射设施的区域,还可收看到当地数字电视节目。

  我省“户户通”原则上选用单模基本型,有条件的市县可选用双模扩展型,所需资金由市县承担。单模基本型接收设备成本为每户400元(实际价格以政府采购结果为准),由受益农户自主购买,国家和省、市、县给予补助,产权归购买用户所有。每户的400元中,中央财政补助100元,省级财政补助100元,市、县财政补助100元(其中设备补助50元、安装费50元),农户承担100元。市县分担的比例由各市政府确定,对于财政困难负担较重的县,市级财政可多承担一些资金。各市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户户通”市县配套资金的筹集和划拨,及时将配套资金上划省广电局“户户通”账户。省上对投入力度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的市县优先安排工程实施,并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补助。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市县,由市县各自完成承担的配套资金部分的工程任务。

  省广电局商省财政厅,制订我省“户户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制度,确定项目资金使用责任人,开设专户专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出现挪用现象。凡列入国家和省上补助资金范围内需采购的“户户通”接收设备,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省广电局根据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提出具体的技术、安装、服务等要求,报省财政厅审核后,统一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完成设备采购工作。省广电局组织签订合同。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2012年6月—7月)。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省“户户通”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建设任务,部署具体工作,落实配套资金,与各市签订“户户通”建设责任书。

  (二)组织推动(2012年7月—2013年10月)。2012年7月底前,由省广电局、省财政厅共同完成 “户户通”设备的统一招标;8月上旬,省广电局组织完成技术培训,做好“户户通”设备的调运、供货等准备工作;8月—12月,对一期120万套建设任务组织实施,安装调试,开通运营,于12月底前完成;2013年1月—10月完成第二期180万套建设任务。

  (三)总结验收(2013年11月—12月)。省广电局、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工程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户户通”建设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一)成立领导机构。省政府已成立了全省“户户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省“户户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广电局,具体负责全省“户户通”建设的组织实施、督查指导、推进落实等工作。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广电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户户通”建设。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是工程实施的主体,具体承担“户户通”推进、设备安装、技术服务工作。
  (三)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户户通”建设责任制,在设备招标、销售、安装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设备质量和效果。

  (四)    加强农村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在实施“户户通”过程中,既要重视工程建设,也要重视服务体系的建立,加强建成后的服务管理、运行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户户通”的持续扶持,安排必要的维护经费,实现“户户通”长期通、优质通。

  (五)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户户通”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服务功能和工作进展情况,使这项惠民利民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