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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追授蒋安成同志陕西省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追授蒋安成同志陕西省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时间: 2012-09-03 15:29

陕政字〔2012〕5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广大公务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在党和人民事业面前,在群众最需要的关键时刻冲得出、顶得上的先进模范人物,蒋安成同志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蒋安成,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南郑县新集镇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8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原里八沟乡乡长,牟家坝镇党委副书记,原高家岭乡乡长、党委书记,法镇党委书记,县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10月任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安成同志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始终紧扣中心、把握大局,认真负责、以身作则,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心扑在工作上,一步一个脚印,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他调任县水利局局长后,忠于职守,务实进取,有效推动了全县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蒋安成同志始终把抓防汛、保安全放在重要位置,进入汛期后,他带头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带头到险工险段查险核灾。2012年7月2日,南郑县普降大雨,河水暴涨,15时42分,他带领水利局干部职工在濂水河付家河石梯堰检查防汛工作时,突遇河堤垮塌,不幸被洪水卷走,因公殉职,年仅43岁。

  蒋安成同志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关键时刻,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把群众安危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冲锋在前,不负重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为广大公务员树立了光辉榜样。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省政府决定,追授蒋安成同志“陕西省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

  希望全省广大公务员向蒋安成同志学习,学习他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高尚品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勇于担当、淡泊名利的崇高境界;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人生追求,并以他为榜样,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主题,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奋发进取,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全面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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