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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融资工作力度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融资工作力度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

时间: 2012-06-07 15:40

陕政办发〔2012〕3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融资工作,有效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和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2012年全省经济工作“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又好又快”的总体要求,根据省政府对2012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确保2012年我省GDP增长1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不低于25%,各级政府和全省金融系统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继续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不断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努力完成全年新增社会融资规模3500亿元的任务,为实现经济增长目标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二、方向和重点

  全省金融系统要准确把握金融服务的方向和重点,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题,牢牢抓住“扩大社会融资规模”的主线,切实保障我省关键领域发展的资金需要,大力加强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一是聚焦支持重大项目。满足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在建续建项目、竣工投产项目以及新开工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聚焦支持重点产业。支持能源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等优势支柱产业,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果业、现代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三是聚焦支持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努力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四是聚焦支持民生领域。重点满足保障性住房、移民搬迁、创业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资金需求,发展民生金融,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三、渠道和措施

  (一)充分发挥银行机构融资作用。

  要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基础引导作用和商业银行的主力支持作用,在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加大信贷投入力度的同时,努力开拓非信贷融资渠道,实现信贷、非信贷两轮驱动。全省银行机构全年新增融资规模要确保完成2400亿元以上的任务目标。

  1确保信贷投入稳步增长。各银行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差别化政策,确保我省信贷份额不降;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我省优质、丰富的项目资源,积极向总行争取信贷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全力加大信贷投入,保持信贷投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全年新增贷款规模高于去年水平。

  2努力做好非贷款融资业务。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制定非贷款类业务融资规划。要善于利用各种金融资源,积极通过信托、租赁、委托贷款、总行直投、承兑汇票等表外业务破解融资瓶颈,扩大融资规模。

  (二)稳步扩大信托融资规模。

  要高度重视信托资金对我省经济建设的支持作用,做强我省信托产业,稳步扩大全省信托融资规模,力争全年信托融资规模超过300亿元。

  1充分发挥陕国投、西部信托、长安信托等我省信托公司的资源优势,积极推动信托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壮大资本实力,加强项目储备,制定融资目标,加快业务发展,提升信托融资能力。

  2加强各信托公司与银行、企业的项目对接和业务合作,搭建业务合作平台,鼓励信托公司创新信托产品,积极开发融资租赁、结构理财、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三)积极提升非银机构融资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和财务公司力争全年融资规模超过100 亿元。

  1资产管理公司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多元融资平台的功能,加大业务产品创新力度,积极储备项目,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融资规模稳步增长。

  2财务公司要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对企业集团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要创新融资方式,丰富融资手段,扩大融资规模。

  (四)努力发挥股票市场融资功能。

  继续推进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积极利用股票市场融资功能,力争全年全省股票市场融资总额达到350亿元以上。

  1积极做好重点企业上市工作。重点推进陕煤股份、西部证券、隆基硅等企业完成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积极引导扶持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高科技企业、新兴产业企业、军民结合企业,通过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今年要重点做好天合防务、富士达等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工作。

  2充分利用上市企业再融资功能。支持省内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等再融资方式,募集建设资金。今年要重点支持西安民生、西安饮食等公司通过上市再融资募集发展资金。  

  (五)继续提高债券市场融资水平。

  按照“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债券市场融资作用,力争全年全省债券市场融资总规模达到200亿元。

  1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力度。继续做好债券融资工具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培育省内企业良好的直接融资意识,提升企业融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债券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快速成长、做大做强。鼓励各设区市政府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区域集优债券支持当地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

  2积极推动发行企业债券。对我省重点支持的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梳理和排序,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帮助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改善财务结构,减轻融资压力。今年要重点推动协助陕西有色、陕西煤业集团等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六)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保障作用。

  保险业要更好地利用自身优势,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支持和促进投资。要在坚持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并能满足资产负债配置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及时划付保险赔款,支持我省经济建设。要积极开展保险资金与重大项目的投资对接活动,扩大利用保险资金规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省全年保险资金实现社会融资规模要达到100亿元。

  (七)进一步开拓基金投资渠道。

  1大力推动重点区域发展基金、优势产业基金、特色产业基金以及创投基金的设立。依托陕西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加强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联合组建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的方式,支持我省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科技企业发展。继续推进省产业投资公司募集设立“西咸发展基金”。

  2大力发展专业化投资机构。鼓励各金融机构总部来陕发起设立专业投资公司。尽快出台我省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健全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规范股权投资业务。

  (八)有效利用民间资本融资。

  1鼓励和引导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等行业中的骨干企业集团通过引进民间资本,融通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发挥民营投资集团的作用,依托陕西民东投资公司搭建民营资本投入实体经济的平台,继续支持组建民营投资公司,充分撬动民间资本投资省内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

  2加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运作。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利用其快速灵活的特点,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全省全年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融资规模力争达到80亿元。

  (九)争取利用外部资金。

  1加强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沟通和合作,积极争取社保资金用于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力争年内此项业务实现新的突破。

  2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外债资金投入陕西。年内争取一定的世行或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用于陕西经济建设。

  3鼓励有条件的省内企业在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后,利用外资到海外发展。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陕西海外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加大海外投资风险管理力度。已走出去的企业要加强对外汇资金的利用。鼓励吸引更多的外资来陕投资。

  四、环境与机制

  (一)努力培育良好的融资环境。

  1完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按照“信用陕西”建设的要求,加大信用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个人征信系统,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制度,为融资工作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2建设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进一步强化金融执法,完善地方金融立法,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收贷,切实维护金融债权,营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有效降低金融维权成本。

  3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要大力发展和规范各类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继续引进金融后台服务机构,积极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来陕发展,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推动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建设,探索建立金融资产交易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服务体系。

  4构建良好的风险保障体系。扩大保险服务领域和范围,丰富保险业务产品,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推进银担合作,加快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各项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防范信贷融资风险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融资工作机制。

  1做好项目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项目手续,强化项目对接,确保项目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继续规范管理好地方融资平台。各融资主体要不断提高利用金融工具的水平,研究金融政策,善用金融资源,加强金融合作,把项目编制、论证、申报、审批、立项、实施等各个环节做细做实,夯实融资工作基础,确保融资工作进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大项目储备力度,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要建立项目储备信息库,及时掌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优化项目营销流程,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2强化分工协作机制。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银企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推动政银企信息交流, 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加大金融政策指导和行业监管力度,在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同时,积极推进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各金融机构要善于把握自身发展与服务地方经济的结合点,努力提高金融与地方发展的契合度,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3完善融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融资工作考核力度,对在融资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给予表彰和奖励。继续将银行机构非信贷类有效融资视同信贷予以考核。

  4完善金融资源激励机制。用好财政存款,进一步将财政存款等专项资源与各金融机构融资规模挂钩,有效利用政府资源调动各金融机构融资积极性。

  各银行类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2012年融资新增指导计划由省金融办另行发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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