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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
(2011—2020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陕政发〔2011〕8号
时间: 2011-04-01 15:51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
(2011—2020年)

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地区竞争力和软实力的核心要素。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纲要。

一、我省实施标准化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促进新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积极开展各项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形成覆盖全省农林牧副渔业的农业标准体系;建立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山川秀美标准综合体;工业企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服务领域标准化逐步推进和实施。但总体上看,我省标准化工作水平还不高,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不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标准的结合不紧密,部分标准滞后于产业发展。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机制,着力提升我省在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地位,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为加快建设西部强省提供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扶持和指导监督,引导企业、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参与标准化活动。

2.坚持自主创新与面向国际相结合的原则。以技术标准创新为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3.坚持速度、质量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以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示范推广为平台,加快标准制订、修订步伐,促进速度与质量的协调发展,提高标准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适应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组建一支熟悉国际、国内标准制定规则,掌握行业发展最新动态的复合型标准化人才队伍;建立先进的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培育一批研制先进标准、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建成服务社会的标准化公共信息平台;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明显提高。经过持续努力,到2020年,力争使重点产业技术标准达到国内先进、西部领先水平,部分优势产业技术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社会的生产效能和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标准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升。

三、标准化工作重要领域

(一)农业标准化实施标准兴农战略。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现代农业发展重点领域和优势特色产业,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农产品认证、产地认定和品牌培育为手段,建立覆盖我省九大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业的标准体系及现代农业生产保障标准体系,建成全国领先、具有强大辐射带动功能的现代农业标准化立体展示平台,不断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1.加快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

健全以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生猪、奶牛、苹果、设施蔬菜、油菜九大产业为中心,以茶、桑、药、菌、烤烟、小杂粮以及特色经济林、速生丰产林、苗木花卉、水产养殖等区域性特色产业为重点,包含农业产地环境、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管理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到2020年,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数量达到2000项,建成结构合理、覆盖面广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和生产保障标准体系,不断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2.加快推行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

建立“政府推动,标准化主管部门牵头,市场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组织搭桥,农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统筹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鼓励市、县政府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实施标准化生产经营。依托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资源优势,搭建现代农业标准化立体展示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我省农业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步伐。到2020年,全省80%的农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

3.加快农业标准实施。

加大优势农产品、优质专用农产品等标准的实施工作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抓好与退耕还林还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节水、节地、改善生态环境等政策措施配套标准的实施,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加大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的建设力度,提高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4.加快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围绕我省现代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快农产品认证与产地认定工作,大力推进农业良好规范(GAP)、HACCP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积极扶持、引导农产品经营者申报名牌产品、著名和驰名商标,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开发中逐步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与防伪体系。

5.加快农业标准化科研与推广。

充分发挥社会各方技术优势,围绕农业良种选育、节水灌溉、新型栽培、科技推广、机械运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农业科技项目的应用,开展农业标准化研究,加快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向标准的转化,建立“科技成果标准化、技术标准系列化、人才培养实用化、示范生产产业化”的新型先进技术标准推广机制,创建超高产小麦、中早晚熟苹果、苗木花卉、生猪养殖、肉牛示范养殖等一批标准化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基地。

(二)工业标准化实施标准制胜战略。

围绕《陕西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5年)》(陕政发〔2009〕24号),构建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我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优势,以国际标准为突破口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一批掌握先进标准的优势企业,扶持优势领域企业做大做强。

1.构建重点产业的标准体系。

结合全省重点规划发展的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有色冶炼、食品、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医药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服装等八大支柱产业,围绕钢铁、汽车、能源、装备制造、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物流、航空、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等12个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振兴,逐步建立完善重点产业标准体系,通过标准领先,引领产业优化升级。

2.抢占标准制修订主导权。

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制修订机制,引导“产学研”相结合,指导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优势企业组建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大力扶持我省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积极开展各种标准化合作与交流。其中,有色冶炼、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汽车、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应在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中取得主导地位,并力争在国际标准制修订中取得话语权。到2020年,我省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及工作组(WG)召集人工作的单位达到50个,由我省主导制修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数量达到1000项以上;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数量达到30项。

3.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

充分发挥西安、杨凌“全国技术标准战略试点城市”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示范作用,将示范区中形成的工作机制和模式广泛推广,标准化对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助推作用显著增强,引导高新技术企业树立“科研—标准—产业”同步理念,促进“成果标准化、标准国际化”,形成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商标,扶持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团体组织,全面提高产业竞争力。

4.夯实企业标准化基础。

加强对企业的标准化宣传、指导和培训,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激励企业积极运用卓越绩效评价等先进企业管理技术和方法,全面提高企业的生产效能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建立技术标准体系,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协调我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增加中小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提高在行业内的知名度,扶持中小企业逐步做大做强。建立企业标准体系运行有效性评估机制,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引导出口企业研究和应对WTO/TBT等技术性贸易措施,规避出口风险。

(三)服务业标准化实施标准提升战略。

围绕《陕西省服务业发展规划》(陕政发〔2010〕20号),依据“目标集中、重点突出、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增加总量、提高比重、提升档次的思路,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

1.加快构建服务业标准体系。

协调服务业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组建陕西省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一批具有我省服务特色的地方标准,建成覆盖生产性服务和消费性服务领域的标准体系。到2020年,包括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社区服务业等10大重点服务业标准体系全面建立。

2.加快推进旅游服务业标准化建设。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陕政发〔2009〕48号),加强旅游服务标准的制定工作,加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标准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引导服务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加快陕西地方特色工艺品、文物(复)仿制品等旅游纪念品标准制定,不断提升陕西特色旅游纪念品的文化品位和质量。按照全国旅游业标准体系表,加快研制建立我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以延安枣园革命纪念馆等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旅游景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涵盖文化旅游、红色旅游、自然生态旅游等方面的旅游景区服务标准体系。

3.加快推进物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

按照《陕西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总体规划,大力开展物流标准化工作。关中地区围绕西安国际港务区、咸阳空港产业园和宝鸡陈仓三大物流园区;陕北地区围绕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物流园区和延安、绥德、靖边、神木、横山物流中心;陕南地区围绕汉中、安康、商洛绿色产品物流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加快制定物流标准,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物流标准体系。加强部门、行业、企业、标准技术组织间物流标准化工作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共同推进物流标准化工作。到2020年,建成以“物流技术、物流信息、物流管理、物流服务”为基础支撑,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与国际接轨的物流标准体系。

4.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及管理的标准化工作。

按照《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在区域城市集群中,依托建设西安国际大都市的辐射功能,运用多种手段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标准化。配合“西安世园会”,制定和完善交通、旅游、商业服务等公共场所公示语中英文译写规范系列地方标准,建立公示语标准体系,不断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积极推进标准化与城市竞争力研究,建立标准实施效果的评估机制,用标准化手段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5.加快推进其他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以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为依托,全面加强文化产业、会展和服务外包、科技信息服务等重点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扶持一批有影响力的试点企业,通过示范带动,推动和促进我省服务业的规范管理,使生产性服务业功能明显增强,消费性服务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特色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

(四)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领域标准化工作。

以建设绿色陕西为目标,确保资源合理利用,逐步健全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标准体系,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标准的技术要求,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1.建立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针对SO2、COD、氮氧化物、氨氮、重金属、POPs等重点污染物,制修订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监测规范、清洁生产标准,使排放标准与环保目标相衔接。努力构建以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核心,其他标准相配套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污染源监控标准体系和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加强环境基础标准研究,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生态保护标准化示范建设,为建设绿色陕西提供技术支撑。

2.推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

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在煤炭、石油、冶金、化工、电力、建材、造纸等7大高耗能、耗水行业,严格实施国家有关能效标准,开展能效认证,推进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不断提升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旧产品回收利用与再生资源等资源节约标准的技术要求,积极构建资源节约、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五)加快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与交流。

鼓励各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建立与相关贸易国标准化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加强资源与信息共享,跟踪研究国外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积极开展国外先进标准和国内标准的比对,及时掌握国外行业发展动态,有效应对市场变化。支持各单位积极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或重要标准学术交流与研讨活动,不断提升我省相关产业国际影响力。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保障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陕西省标准化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市、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其他各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标准化战略推进机制。

2.加强责任考核。省政府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适时提出本地、本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具体方案,并将方案及时报送省标准化战略推进委员会备案。省标准化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要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探索开展标准化经济效果评价研究,科学设立评价体系和指标,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考核。

(二)完善保障措施。

1.完善地方标准化政策建设。设立“陕西省标准化贡献奖”,制定《陕西省标准化贡献奖奖励办法》,对标准化重要基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标准,重要标准制修订或在标准的推广实施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奖励,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工作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或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对可发展为国际标准的项目,应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化、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等计划。财政、税务部门对政府和企业给予标准化工作提供的专项补助经费应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质监与科技部门出台标准化激励政策,对重要和新兴领域的标准研究项目给予立项扶持,明确相关标准化要求,标准文本正式批准发布后,应作为申报专业职称评审的成果,视同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考核、晋升和享受有关津贴的依据之一。

2.建立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地方标准制修订要有专项资金支持。省财政每年投入必要的专项经费,对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给予经费支持;对开展标准化基础研究,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单位,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单位,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或重要标准学术研讨活动单位等予以资金补助;对获得标准化贡献奖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奖励。各市、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预算。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出资参与标准化活动,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3.强化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加大对企业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建立企业实施标准跟踪制度,重点监督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将监督检查信息记录用于企业诚信管理。研究建立标准执行情况信息反馈机制,为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分析提供依据,不断提高标准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标准化宣传和人才培养。

1.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标准日”、“科技周”、论坛、展览、讲座等活动,组织编写标准化科普读物、音像制品等,广泛宣传标准化知识,增进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讲标准、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2.实施标准化人才培育工程。在省内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中,开设标准化选修课程,编制标准化教材,遴选部分试点单位,开展标准化教育教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标准化在校教育新模式。研究设立“陕西省大学生农业标准化实习实践基地”,培养大学生标准化意识,为实施标准化战略储备人才。

3.加快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多渠道、多方参与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模式,利用网络媒体、远程教育等新型教育手段,对各级标准化工作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设专业结构、层级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人才体系,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准化专业人才。

(四)建立和完善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

1.加快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系统平台建设。质监、商务、科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系统,搭建贸易技术壁垒、动物与植物卫生措施(WTO/TBT—SPS)预警服务平台,对我省产品主要出口目的地国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市场准入等情况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建立符合我省出口产业特点的统一权威的标准信息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最新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信息,有效规避贸易技术壁垒的风险。

2.加强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积极开展合作与交流,加强标准资源和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国家标准馆陕西分馆”的标准服务能力。针对标准信息服务的不同需求提供标准全文信息服务、标准信息推介服务、智能搜索服务、标准化专业咨询服务、标准信息综合服务和标准信息互动服务等各类信息服务。

3.培育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和发展一批从事标准研究、咨询、培训、服务、检测、认证等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研究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机制,推动标准化服务的规范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资源优势和协调功能,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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