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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1-10-09 09:24

陕政办发〔2011〕7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县域教育的发展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步伐,省政府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市、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把创建教育强县(市、区)活动作为推动县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我省自2001年以来,已有16个县(市、区)被授予“陕西省教育强县(市、区)”称号。这项工作的开展,在推动县域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县域教育整体水平方面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十二五”期间,我省规划建成10个教育强县(市、区),到2015年教育强县(市、区)总数达到28个,到2020年达到40个以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着力提高实施水平,推动我省创建教育强县(市、区)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二、做好规划。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创建规划,推荐和培育创建对象,组织好创建的实施和初验工作。要研究制定今后5—10年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合理梯队,层层落实责任,分步组织实施。要调动经济社会综合实力较强的县(市、区)加入创建行列,形成竞争之势。教育强县(市、区)空白的设区市尤其要加快步伐。

  三、强化责任。教育强县(市、区)的建设责任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具体工作。

  四、修订标准。省教育厅要根据省政府制定的《陕西省教育强县(市、区)基本条件》,结合实际,修订评估验收标准,指导和推进各地的创建工作。

  五、扩充内涵。把建设教育强乡镇(街办)作为提升县(市、区)教育整体实力的一项基础工作,落实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教育责任,推进乡镇(街办)层面的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省级教育强乡镇(街办)的验收,执行省教育厅制定的《陕西省教育强乡镇评估标准》,由所在市人民政府组织验收,省教育厅负责抽验认定,发文命名。到2015年,全省省级教育强乡镇(街办)总数争取达到600个以上,到2020年达到800个以上。

  六、稳步推进。坚持严格标准、以评促建、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树立样板、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逐步扩大创建对象范围。要注重创建过程,不急于求成,不走过场。未通过“双高双普”省级评估验收的县(市、区)不得申报省级教育强县(市、区)。从“双高双普”达标之日起,创建教育强县(市、区),接受省级验收,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

  七、验收程序

  (一)创建县(市、区)对照陕西省教育强县(市、区)基本条件及评估标准,逐项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报所在市级人民政府。

  (二)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初验,认为合格的,形成初验报告,报省人民政府。

  (三)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由省教育厅组织,对申报县(市、区)进行前期评估和正式验收。

  (四)验收合格,由省教育厅写出验收报告,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五)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发文命名、表彰奖励。

  八、加强管理。对已命名的省级教育强县(市、区)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不断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不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省教育厅要依据新的教育强县(市、区)评估标准,对已命名的教育强县(市、区)满3年后进行复查验收。复查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限时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报省人民政府审核后取消其教育强县(市、区)称号。

  附件:陕西省教育强县(市、区)基本条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陕西省教育强县(市、区)基本条件

  一、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党政主要领导能够亲自抓教育,党政班子能够定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为教育办实事。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教育体制、教育制度创新成效明显,教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层次、水平较高。

  三、坚持依法治教。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教育普法和执法工作基本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

  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基本形成层次结构、比例结构、地域分布及专业结构比较合理的县域教育体系,办出一批有特色的示范学校。

  五、实现“双高双普”目标,并不断巩固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小学、初中和高中段入学率、巩固率,以及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全省县(市、区)排行前列。

  六、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在全省县(市、区)领先。

  七、有一支数量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和校长、教师的岗位培训率高于同类县(市、区)。尊师重教,教师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八、依法确保教育投入。财政投入做到“三个增长”,生均公用经费在本地市领先;用足中央和省上政策,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已经形成。能够管好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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