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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 2011-10-09 09:21

陕政办发〔2011〕7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43号),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培育服务主体为重点,着力解决全省中小企业面临的最紧迫问题,加快配置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建设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为全省中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省、市、县根据本级实际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分级实施,不断完善,提高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

  (二)政策引导,市场调节。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扶持、规范和引导,促进服务机构发展,同时,也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多元化投入和市场化运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关键。以加快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以建立服务协同作为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

  (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整合社会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各项服务。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公共服务带动、社会服务广泛参与的建设思路,重点建设省、市、县三级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协调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所需服务。加快形成由省级综合服务平台和市级综合服务平台,以及若干个重点县(市、区)、各类开发区、企业聚集区的“窗口”服务平台共同构成的公益性服务网络。构建由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公益性综合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专业机构三个方面组成的服务主体,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融资担保、法律维权等服务平台。用3年的时间,在全省基本建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有效的三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络。

  (一)重点建设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必须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各级政府要确定公益性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各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主体。省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2011年内组建完成,11个市级综合服务平台在2012年底前建成运营,重点县(市、区)、各类开发区、企业聚集区的“窗口”服务平台在2013年底前全部组建完成。

  (二)着力培育扶持社会化服务机构。以认定服务示范平台(特约服务机构、重点服务机构)、政府评估购买优秀服务产品等手段,引导社会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专业化服务,逐步建立起以国家级示范平台为龙头,省级示范平台为骨干,市、县级示范平台为基础的梯级发展模式,到“十二五”末,省级示范平台达到200个。鼓励社会服务机构不断开发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产品的性价比。发挥省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作用,吸引有较强服务能力与良好服务信誉的各类服务机构,加强服务的协作与交流,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三)组建一批专家顾问团。各地要发挥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在服务中小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组建由熟悉政策、精通企业管理、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方面人才和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团,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所需的有效服务。专家顾问团要建立完善组织协调、咨询服务、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学术交流、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制度和专家信息库,加强信息资源管理,做好服务信息采集、服务情况和效果记录,建立服务档案。省中小企业协会具体承办省级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日常工作。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的管理和指导,尽快形成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工作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 

  三、重点内容

  (一)创业辅导。以营造创业环境、促进全民创业为重点,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降低创业企业运行成本和经营风险,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要评聘一批省级创业辅导教练和创业辅导师,建立创业辅导专家库;依托产业集聚区(园区)培育一批创业基地,为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相关的创业服务。

  (二)人员培训。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重点,强化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要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骨干培训机构,完善培训服务网络;筛选和编著一批优秀基础教材,形成具有全省特色、能满足企业不同需求的课程体系;建立中小企业培训专业师资队伍;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培训。

  (三)技术支持。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产品研发设计、试验测试等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的新产品研究开发和试制、试验、生产工艺改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创造条件,提高中小企业技术水平与产品技术含量,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在全省产业集中度较高或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的地区,建立一批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服务平台。

  (四)信息咨询。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政策、技术、市场、人才等信息为重点,加快现有中小企业信息网络的改造和升级,提高网络技术水平,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加大信息发布量,建立健全开放、便捷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功能齐全的省级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中国中小企业陕西网),加快建设完善市、县分网。

  (五)市场开拓。着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形象策划、市场推广、展览展销、品牌打造、对外贸易、国际交流、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等专业服务机构。组织中小企业积极参加综合性交易会、展示会、推介会,加快合作交流机制的形成。在各级综合服务中心搭建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并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产品网上展示平台。

  (六)融资担保。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投资、融资指导、银行信贷服务、贷款担保、改制上市及信用管理等多层次的融资、担保服务。突出抓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着力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担保机构;完善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信用担保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监管和业务培训。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为广大中小企业开拓更多的融资渠道。

  (七)管理咨询。以经营战略、组织设计、市场营销、财税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管理信息化、审计认证、企业内部控制等为重点,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服务。组织建立各级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为企业及时、有效做好服务。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优势,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企业需求提供管理、市场、财税等方面的诊断、咨询和辅导,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八)法律维权。建设省、市、县三级维权体系,发挥省中小企业维权投诉中心作用,开通企业投诉电话,负责受理中小企业对政府职能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投诉事项,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组织法律顾问团,向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事务,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及时解决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体系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扶持,完善功能。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思路,充分发挥扶持政策在引导社会资源、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制定完善发展规划,加大对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着重支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用于支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对需求量大的服务资源实施集中采购;加大对重点服务内容的补助力度;通过奖励的方式引导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等。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服务市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服务机构的诚信和质量意识教育,建立完善服务市场的信用体系,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和乱收费行为,促进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建立信息登记制度、服务评价制度等,规范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四)加大宣传,增进交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服务机构、综合平台工作及服务企业典型事例的宣传,营造有利于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的氛围。要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开阔思路,创新方式,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各级中小企业部门管理人员的培训,更新观念,理清思路,提高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能力。加强综合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优化人员素质与结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服务创新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组织带动能力。加强专业化服务队伍培养,提高专业执业资质人员在服务机构中的比例,增强服务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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