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11-08-02 09:22

陕政办发〔2011〕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提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是贯彻实施《规划》启动之年,也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针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各级政府要明确行政机关的决策权限,科学合理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加快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细化决策流程、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加强听证信息公开,规范听证结果运用,实现决策听证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各级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逢文必审”,所有涉法涉权文件都要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要明确有效期,到期自动失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及时备案、严格审查,未经备案审查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开展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试点。(政府办公厅(室)、政府法制机构负责)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启动《陕西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抓好西安等6个设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基础上,再选择一个设区市进行试点。对县级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探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政府完成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执行《陕西省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纳入目录管理。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推行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制定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省编办、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四)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按照《意见》的要求,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推进办事公开,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政府办公厅(室)、监察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有效实施。组织检查省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贯彻实施《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加快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立法目的和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授予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逐条进行梳理,细化适用条件和处罚幅度,制定裁量基准,严格依标准处罚。组织罚款收缴情况专项检查,保证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缴分离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防止乱罚款、乱收费。(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扩大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力,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配备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办案条件和经费,保证行政复议工作依法顺利开展。加强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学者讨论,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组织行政复议培训,提高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进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省财政厅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强舆情应对和处置。加强培训,提高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对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改进政府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

  (八)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县级以上政府组织3次以上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举办全省市、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研究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每人不少于40小时。(政府办公厅(室)、政府法制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继续抓好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先进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做好经验推广,提升示范效用。扩大试点范围,选择3个设区市、10个省级政府部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试点。深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活动,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评估,不符合标准的取消示范单位资格。(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要从党治国理政理念、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正确认识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在与改革发展稳定同样重要的位置,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把依法行政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明确具体分值。

  (三)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举措,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政府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好推进依法行政的监督,在开展依法行政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几个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监督,提高监督效能。对影响重大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依法进行处理。

  (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更加重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按照《规划》要求,落实人员编制,配备得力干部,充实专业人才,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

  (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于2011年5月底前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要及时跟踪掌握本工作要点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